推 jovc:最快的方法就是去當地社福中心詢問囉!後母有認養你先生嗎? 12/28 12:21
→ jovc:沒有的話~妳先生應該沒有奉養他的法律責任 12/28 12:21
→ jovc:後母跟小叔,是你公公的責任,不是你的 12/28 12:22
推 jovc:養公公的部分,只要盡你們能力所及就可以了,所以應該是公公 12/28 12:24
→ jovc:要去尋求這些福利協助,哥哥的部分,要請公公提出棄養告訴 12/28 12:25
→ jovc:不然的話~應該是無解~因為收入計算就是過不了低收門檻 12/28 12:26
→ sanyl:我們知道她不是我們的責任,可是她是我公公的責任的話,我公 12/28 13:31
→ sanyl:公擔不起我們還是要擔啊 12/28 13:32
→ sanyl:所以哥哥的收入那邊就是無解了嗎orz 12/28 13:32
→ sanyl:我再去社福中心詢問看看,謝謝 12/28 13:33
我打去社會局問了
似乎申請低收入戶資格是有可能的
因為我先生和兩個哥哥非她所出,有可能可以不計入收入
如果能拿到資格,就能進一步申請創世基金會或其他福利團體的幫助
我小叔也可以改以低收入戶子女的身份繼續申請就學優待減免
不過雖然我先生這邊三兄弟可能可以不要算進去
但她先前還有結過一次婚有另外生兩個歸前夫,有可能把那兩個孩子算進去
這就很複雜了orz根本沒有人知道那兩個孩子是誰啊……
總之,先試試看吧……
謝謝大家
※ 編輯: sanyl 來自: 114.44.200.145 (12/28 16:13)
推 douwei:後母全戶戶籍謄本可知道兩個孩子戶籍 若仍無法聯繫上 12/28 19:05
→ douwei:可要求社會局用社會救助法528條款排除列記 12/28 19:06
推 cinnabardust:528.......抖 12/28 20:03
→ douwei:樓上為什麼抖? 12/28 20:25
推 cinnabardust:因為...我馬上要背528...而且是議員與政府壓力喔~ 12/29 15:31
推 maktubyu:看樣子就是528了...我最近才要送一個528的案子出去... 01/09 17:34
→ sanyl:嗯,應該就是這個528了,因為去申請了,戶籍裏就只有她一個 01/12 10:17
→ sanyl:人而已,那兩個孩子應該是找不到了,嗯,排除列記的話過的可 01/12 10:18
→ sanyl:能性大增,真是太謝謝大家的幫助囉 01/12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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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irgame (瘋)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請問我該去哪個單位尋求幫助呢
時間: Mon Dec 28 18:37:03 2009
補充一點
關於離婚方式
後母為植物人,無法表達意思
可經由法院裁判離婚
依照民法第1052條第1項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
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或
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二項規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但需釐清,後母目前狀況為誰在照顧與生活
是否嚴重影響衝擊夫妻間的婚姻實質基礎等
總不能夫妻間有一方發生事情,另一方就要逃避相關責任而導致訴請離婚
有失常倫
簡單提一下相關法律
而實際狀況還是請去詢問法扶律師比較適當
判不判離婚,還是要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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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1.218.109
推 sanyl:這個我現在有在問,因為植物人是一種狀態不是一種病,所以不 12/28 19:19
→ sanyl:知是否能符合,後母目前住療養院,我們只是出費用,我也還在 12/28 19:20
→ sanyl:問這能不能訴請離婚 12/28 19:20
推 douwei:請問為什麼要訴請離婚? 12/28 19:34
→ sanyl:因為配偶關係的話我公公認為他有負責她的義務,但她娘家其實 12/28 19:47
→ sanyl:非常富裕,我公公覺得訴請離婚把她還給娘家我們夫妻的負擔比 12/28 19:48
→ sanyl:較輕,而且這個婚姻感覺維持下去也很沒必要了…… 12/28 19:49
推 douwei:如果是為了規避夫妻扶養義務而訴請離婚 要離成不容易 12/28 19:52
推 Gya: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且娘家又有錢 12/28 20:42
推 sanyl:的確我們主要目的算是規避義務 囧 所以目前希望能申請低收入 12/28 21:24
→ sanyl:戶資格,如能得創世基金會幫助的話倒也不是一定要離,其實離 12/28 21:24
→ sanyl:了我小叔也還是她兒子,可能也跑不掉~所以離不離其實重要性 12/28 21:25
→ sanyl:我是排在申請低收入戶之後,目前比較著重在打聽資格申請 12/28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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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irgame (瘋)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請問我該去哪個單位尋求幫助呢
時間: Mon Dec 28 18:59:16 2009
另外提到社會福利制度
若有低收入戶,可協助後母申請
「托育養護補助」
將後母安置在機構中時,相關費用均由政府補助。
但家屬常須自付尿布錢、營養金等
若於醫療機構中因內外科問題轉院治療,
可申請看護費用補助(一日一千元的樣子,幫忙支出一部分的看護費)
若於家中照顧
身心障礙生活補助津貼、
向一些民間單位申請居家照顧服務、
聘請本國照顧服務員雇主可申請補助金
但須注意某些福利不可重疊之情況
這業務我沒做過,有人能介紹一下嗎?
之前聽到有擔任主要照顧者可申請補助金的福利
有這法規嗎?執行勒嗎?
另外建議不要使用身心障礙手冊的抵免稅額福利
要不然有些福利會因在計算財產時的問題而無法通過
以上是我知道的
有錯誤請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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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uwei: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12/28 19:15
→ sanyl:我現在先申請低收入戶看看,沒辦法的話再試這幾條路,非常感 12/28 19:21
→ sanyl:激你的指點,萬分感謝 12/28 19:21
→ maktubyu:的確 得到低收入戶資格後 有全額的居家照護津貼 可是後 01/09 17:36
→ maktubyu:母已經處在機構安置的狀況下了 所以居家照護等於白搭 01/09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