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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很明顯的重點放在65歲以後的生活給付上 最近也和同事們研究了老半天,大概有以下的心得 壹、間接服務部分: 1.行政技術層面:目前社會救助體系已經架構出一個還可行的行政程序來作為 福利輸送的管道,大概還是會以鄉鎮市公所當作一個程序 的起始點。 2.財政層面:所謂的"年金黑洞"大概是往後會出現的問題,地方政府要負擔百分之 六十五、直轄市負擔百分之百的保險支出,^ __^就這一點上大概會 很後悔搞個直轄市出來 貳、臨床工作部分: 1.通用性經濟評估:往後國民年金支出勢必要納入經濟評估的一環,就法規上來看 國民年金比健保還狠,特別是已婚的,所以對於病家來說恐怕 是負擔大過於收益。身障身份保費雖說P/S的免繳,不過這類人 從一開始就不具加保身份,更別說精障這兩種等級有多麼難拿。 而雖說低收免繳,但低收以外的部分繳納標準比中低收入戶還嚴 給付部分以下分病人等級說明。 2.門診/急性:國民年金沒有所謂的醫療給付,所以門診跟急性病人與其無關 在這個等級也很少也P/S的病人,未達領取身障國保給付標準 老人年金部分會跟身障津貼衝突 3.社區復健:這個等級也很少也P/S的病人,未達領取身障國保給付標準 老人年金與身障津貼衝突,何況社區復健機構不太會收60y/o以上的了 4.長期住院:就身障的部分,基本保證年金與目前的津貼衝突,身障年金是沒有明文 不過也要P/S等級以上才能請領,另長期住院病人都有很嚴重的籍在 人不在的問題,雖說目前法規上只說在本國居住,不過這些都會是風險 之一。 5.托育養護:全額補助者和所有年金給付衝突,部分自費者的話,純精神護理養護 機構大概不會有P的,S的也很少,因為都會要求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不過托育養護補助本來就是與所有社會救助福利衝突,所以也沒差 6.遊民:無相關規定 總結: 國家的社會福利越來越趨近於全有全無的概念,低收入戶仍舊是大無敵 只是在審核趨嚴/慢(整個北縣低收戶數不到一萬),但非低收入戶的福利服務 相形之下就越來越少。 而福利的擇一擇優原則也仍舊存在,所以部分年金給付是和目前的津貼/補助相衝突的 所以對於原本社會救助/身障福利的使用者來說,國民年金甚至對於其福利資源有 負面的影響,而對臨床人員來說,增加了工作的負擔,而國民年金卻不是一種可用的資源 福利屬地性部分目前是還不太清楚的,不過我想不出理由政府不繼續這樣實施 國民年金感覺起來就是將老人年金法制化,順便試圖將未工作人口納入保險 只是要這麼做,正途應該是增稅,不應該是以社會保險之名義來執行這個概念。 -- 因為我又窮又不會說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85.135
wejim:受益良多~推 10/07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