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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3397 苦勞網 2010/07/26 亞洲大學進修部社會工作學系友會 社會工作價值權益倡導宣言 壹、 前言 每當一門新興學科或領域工作,在邁向專業化的過程中,規範工作行為的準則或倫理就會 受到重視,社會工作發展至今成為助人的專業,除了具備專業的知能之外,專業倫理亦是 其中的關鍵,也是領域專業化資格的其中一種「授記」形式,是提升專業工作的社會形象 中,不可或缺的象徵指標,亦是運用於專業行為中實踐倫理的信念,表現出知行合一的服 務行為。 「社會工作倫理守則」從台灣省政府及台北市政府自定的守則開始,慢慢轉變到後來內政 部訂定守則, 87年內政部頒佈實施的「社會工作倫理守則」,普為社會工作者一體適用 的專業倫理規範,時至97年公告廢止(已稱舊版),新版改由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 國聯合會通過提出,呈報內政部同意核備,這段社會工作倫理的發展歷程,見證台灣社會 工作逐漸提升自我專業與社會形象,值得引領慶賀。 實際上社會工作領域甚廣,每項服務領域工作各有專業區隔與程度上的考量,若在追求專 業與社會地位的過程中,為了塑造特定條件的專業資格與認證,產生金字塔化的分層分工 或專業社群的誕生,是理所當然的專業科學化趨勢,但是在凝聚專業建構的同時,更應考 量社會工作各項領域質與量的均衡發展。 「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並不會因為適用對象之身份框架,就衝擊到社會工作,早已蘊含的 服務高度、領域廣度與多層面視野,願意為社會大眾與全民福祉努力奉獻的社會工作者, 多數為有識之士,相信默默耕耘的社會工作者,不會因此限縮長遠改革的目光,更不會因 此忽略了社會工作廣泛多元的服務本質,反而更要致力於社會工作價值的追求與提倡。 從舊版到新版的倫理守則一路修改完善,包含對社會工作者對自身、案主、同僚、機構、 專業實務以至社會大眾的倫理規範等,均顯示透過專業倫理的建構,以及社會工作者對專 業倫理的尊重與自我約束,才有可能「己立立人、己達達人」,但更重要的是,眾多參與 社會工作的社會服務工作者,應從自身開放、接納投入社會工作相關領域(不同學科與知 能背景)與各類階層的服務人員開始,均是社會工作發展的重要一員,應該彼此互相尊重 ,避免專業化的排除及自我分化。 樂見於社會工作持續發展及壯大的社會工作者及社會大眾,都應當探知且瞭解社會工作的 發展,須奠基於倫理規範上有目標且穩固的開枝散葉,相信每位社會工作者會同意,自己 亦有權利透過專業化準則的檢視與依循,發揮社會工作的價值及爭取應有權益。 社會工作者更應知悉一個重要觀念,社會工作者除了受託為政府的社會政策與社會福利「 抓補漏」外,卻也不是「收拾善後」及社會事件所指責的「代罪羔羊」,應該主動團結, 凝聚共識督促政府,並要求握有社會權力的相關福利機構及社會工作團體,勇於帶領廣大 弱勢人民及保障弱勢人民的弱勢社會工作者,完善可避免卻不去避免的社會現象與制度缺 陷,而這一切的起點,都應該從社會工作者自身做起,倡導社會工作價值進而謀求社會福 祉,這才是我們的重要使命。 本宣言針對社會工作之價值提出呼籲,跳脫現有倫理守則的次序格局,直接強調在大方向 耳提面命,因為社會工作的價值與精神,是超越服務對象、角色且不分彼此,所共同持有 並遵循實踐,我們認為社會工作價值應放在社會工作者的優先序,也就是人權、公平、正 義為社會工作價值之重要三角,只有全民能夠用行動保障這三角信念之時,才有辦法消弭 不良制度或政策所帶來的後續損害。 社會工作價值與倫理,並不限於從事社會工作領域服務的一群或特定勢力團體所持有,凡 是認同並重視社會工作價值,期盼透過社會工作體系的完備,追求社會公義與福祉的社會 大眾,都是成就社會工作價值的重要動力與動員能量。 貳、 內涵 一、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實質平等,社會工作基於憲法 之價值體系及立法目的,自得維護社會公平與社會正義,秉持助人意旨與專業分工,作為 落實服務及實務合作基礎,謀求社會穩定與社會安全之社會福利公益工作為宗旨。 二、 社會工作之價值以維護人權生命、社會公平與社會正義為指導原則,社會工作者應 協力於社會工作價值及宣言宗旨為理想目標,致力督促政府整合相關部門團隊之行政資源 與標準化、彈性化作業流程,並修法完善賦予社會工作者落實使命,且於直接或間接提供 服務過程中,獲取避免緊急事故及危險性事件之相宜權責。 三、 社會工作者泛指直接參與社會服務之個人、家庭、團體、社區、機構、社群等正式 與非正式組織,或間接提供社會資源、專業能力之社會大眾,狹義者為社會工作師、社會 工作員、相關社會福利領域之專業或從屬人員,及政府機關、民間團體所屬行使推動社會 福利、社會公益相關業務工作者等。 四、 社會工作者應不分學術與實務工作領域,消弭「學術霸權、實務草莽」的粗鄙,化 除歧異並整合資源與專業力量,共同實踐社會公義,維護民主、自由、法治之社會安全保 障。 五、 社會工作者應包容多元文化及其產生的社會現象,倡導多元融合與尊重文化差異, 教導社會大眾發揮互助、接納、關心、友愛之民主素養,避免及防範各種不法形式、強勢 觀點或脅迫式之思想、行動等,造成社會不平等現象或衝突問題之發生。 六、 社會工作者應尊重多數,保障少數,避免特定專業領域之政治力量或社會資源強勢 者,透過政治協商運作與政策立法,排擠其他社會工作領域資源與需求之取得,並影響該 領域社會工作者與接受服務之對象,產生生活基本權益與安全保障不足之損害。 七、 政府應基於社會福祉,秉持政治中立,避免社會福利與社會公益之政策立法,偏重 於特定黨派、專業人士、價值觀、遊說團體、意識形態等主觀意思,應合理邀請學術與實 務工作上,學有專精與重大貢獻之賢達人士,廣納人民多元、多數意見,和諧共識產生良 策,俾使社會工作建構專業平等與均衡發展。 八、 社會工作者應透過新聞媒體、報章、雜誌、網路等傳播工具,輸導社會大眾對社會 工作產生正確的認知,反對政府口號性、宣示性與命令式等被動政策,要求實質保障社會 工作者基本尊嚴、生命安全、勞動權益與工作福利。 九、 社會工作者應倡導社會工作多元領域,群起組織並成立全國性、地區性之公會、工 會等權益團體,爭取社會工作者合理合法之勞動權益與專業發展之均衡。 十、 社會工作者應發展社會工作多元領域之專業倫理守則,參酌不同領域之專業、特色 、屬性、背景等條件,適時適宜凝聚共識,修訂屬於該領域之專業倫理守則。 十一、 社會工作者與案主在專業關係中應為互助合作之夥伴關係,社會工作者應引領案 主,使其有能力開發或提供個人相關資源,促使自我瞭解成長,協助社會工作者共同解決 問題,社會工作者亦應協助社會服務、社會資源提供者與案主,保障合法權益之取得,面 對不公平或不合理,及可能損及服務提供者與第三者之法律規定保障權益之要求,透過申 訴、發聲管道,合理採取應有行動,以保障從事社會工作者、服務提供者與接受服務對象 之應有權益。 十二、 社會工作者及致力於維護社會公義之社會大眾,基於宗旨應勇於對抗不公不義並 違反民主、自由、法治之社會事件、價值觀、風俗習慣等社會現象,基此社會工作者應鼓 勵社會大眾,在獲取資訊的情況下,參與制訂和改善社會政策和制度,主動提供專業知識 ,秉持保護生命、防止不法侵權行動、維護公眾利益、增進社會福祉為理性考量,倡導社 會運動和政治行動,要求政府落實社會公平與正義之訴求為民主常態。 參、 結論 從「不能沒有你」到台中縣曹姓婦人攜女燒炭自殺雙亡事件,這中間的社會福利及社會事 件層出不窮,引發各界對社會工作者的表現評論不一,還有近來的苗栗大埔「當怪手開進 稻田」事件,演變至全國各地聲援團體,群起北上凱達格蘭大道總統府前抗議,於此我們 應該擴大思考,並體認到社會工作包羅萬象,不分階級與對象,任何損及人權與社會公義 事件,都有影響人民受到不法侵犯,及憲法保障應有實質基本權益之剝害可能,而因此受 到損害的大眾人民,都有機會成為社會工作者服務的案主,廣義來說社會工作者,也是政 府執行與落實政策的基層觸角之一,也應該擁有行使憲法與法律所保障生命、財產、人身 安全等基本人權之權力。 社會工作者更要維持價值取向之高度與拓展社會工作能見度,除了社會工作暨社會福利行 政等體系內運作,在微觀、中介之外,更不要忽略了社會工作的鉅視層面,應當發揮服務 價值與社會議題倡導之影響力。最後,我們樂見社會工作百花齊放並百家爭鳴,彼此既是 競爭對手又是合作夥伴,總之,不要把社會工作的格局給做小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30.12
avalon1:以此標準,台灣一堆自稱社工的,都該再見了 07/31 13:21
son2522:推樓上~真的~ 08/01 22:58
> -------------------------------------------------------------------------- < 作者: Rangers101 (恁爸不是奴隸)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轉貼] 社會工作價值權益倡導宣言 時間: Sat Jul 31 12:25:31 2010 此篇文章在苦勞網裡面其中一篇的回應,值得各位伙伴思考社會工作和政府的關係, 到底我們是推動改變社會的一員,還是維持社會河蟹的打手? 以下轉錄該篇回應文 很多助人行業都有專業價值和倫理守則,但是社工的位置較多爭議性在於幫國家擦屁股, 從社工教育就根本不懂社會運動,很少參與台灣重要民生議題的政治運動和議題研討,所 以,宣示社工價值和專業化,層次過於高調! 既然認為大埔事件個案的不公義事件可以放進社會工作來思考,也不願意背負待罪羔羊, 有自覺是很好,但是社工專業團體、委外化的NGO組織跟政府關係如此親密,實際上才是 真正衝突矛盾的根源~所以,要倡導和做一些事情要走另外的路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36.36
Mancer:..我想很多人思考過後,個案還是要跟、記錄還是要寫... 07/31 14:01
abraxas7726:所以呢?矛盾就繼續矛盾、高調就繼續高調? 08/02 04:46
weishih:8/14大前研一演講 預售票開跑 http://0rz.tw/3Sbc7 08/06 15:55
> -------------------------------------------------------------------------- < 作者: Luftschiffe (Boden See)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轉貼] 社會工作價值權益倡導宣言 時間: Tue Aug 3 07:54:46 2010 看不出有什麼創見 還是那樣把倫理說的比聖經還厲害 社工臨床業務只要宣讀倫理就能貧者富,病者癒,鰥寡孤獨皆有所養,低收免審 社工不應該寫記錄,應該天天上街倡導跟民眾宣導社工倫理 這樣大家就會答應所得稅交百分之七十五全部拿來作為社福預算,社工年薪三百萬 大概哪天阿共打過來還能拿倫理來擊落飛彈吧 至於倫理是什麼?自由平等博愛嗎? 我個人的是上班,下班,領錢 耶,這對一個社工來說是有多困難你知道嗎?當然值得放在倫理裡面! -- 因為我又窮又不會說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1.30.221.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