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之銘言:
: 案主「自述」:他們並沒有結婚,戶籍沒有在本縣,因為工作是半個月領一次薪水
: 目前有領弱勢兒少的補助,但因為補助款領取時間計算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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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案主自述有領"任何"單位的補助時 就可以先詢問當地的主管機關了
尤其是公部門 現在幾乎都有福利系統可以查詢(很多私部門也都有)
只要有姓名或身份證號 應該都可以查的到
看到後面..原來原po也都有做了 ><
: 恩,以下為案主「自述」以及我的處遇
: 1 父母雙亡,目前與案妻同居且生下這三名子女,但並未結婚
: 所以戶籍謄本上面的資料都還是顯示未婚,戶籍在嘉義,沒在高雄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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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有出示戶籍謄本嗎?
(其實戶籍謄本是可以把所有的個人隱私都揭露出來的一份文件)
從戶籍謄本上可以觀察出
1.戶籍異動狀況 --> 異動頻繁可能就要注意一下
( 尤其在馬上關懷方案執行以後 ^^ )
2.婚姻狀況 --> 何年何月何日結離婚登記 一個字都少不了
3.手足狀況 --> 畫家系圖時很好用(也會發現父親有沒有私生子 ><)
4.父母狀況 --> 小孩的部分 如果父母未登記結婚
至少一定會有生母欄
生父經認領後才會登記在生父欄
最後別忘了看看戶政開立的日期是否己年代久遠 --> 太久以前的就須注意
: 結果因為我跟團體沒交情,就被他們總幹事以沒有轉介單為理由,拒絕了我的要求
其實即使沒有轉介單
一個好的慈善團體 必定也可以接受民眾自行前往求助
如果他們很急需的是現金 那更是要案主親自前往才行
: 案主回應說沒有,我又問了,那妳的戶籍地在那邊呢?我查系統看看~
所以父親並沒有提供戶籍謄本嗎?
: 他從頭到尾都沒有跟我們要奶粉,而是跟我們詢問是否有錢可以借他們度過難關~
: 從頭到尾幫忙找奶粉找資源的好像是我自己一頭熱.....
以前的實務經驗上常遇到...
求助者表示只需要現金..
通常我們會回應說
"我們的現金補助無法馬上辦理 但有一些物資可以先提供 我們的現金協助是希望
可以長期協助你們.... "
話還沒講完...對方就說那不用了...快速離開 冏
: 你就再等等看吧,也許這家人真的是有其他不能說的秘密或想法~
: 最後我思考著
: 如果他真的是有心騙我,為什麼要設計的這樣周全?
: 如果他真的是有心騙我,為什麼一切看起來是這樣真實?
: 如果他真的是有心騙我,為什麼能夠毫不猶豫的流下眼淚?
: 如果他真的是有心騙我,那我忙了一整個下午究竟是為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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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我想為這天做個紀念
: 因為我希望,這個流下淚的無助家庭,是真的有事耽擱了,而不是我真的被騙了........
: 我真的希望,人性還是光輝的,不是充滿算計和欺騙的.......
是騙嗎? 或許是我們提供的協助不是他需要的 @@
亦或是..案主真的知道他需要什麼嗎?? ><
每次在討論這種case時
都會有一些想法....
1.經典名言: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2. deserving poor 與 undeserving poor 的爭論
自16世紀以來 未曾停歇
3.我們要滿足的是案主的表達性需求?還是專家的規範性需求?
4.我們的角色是什麼? 介入的界線在哪裡?
5.孩子總是無辜 卻淪為工具
6.最後 社工不是神 也不是天使 X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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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原po這麼長一篇
還有原po對此案的用心跟付出 真的要給原po一點讚賞
希望別因為這個事件 磨損了你對社工的初衷
如果有臉書 真的要給你一個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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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arjason:其實社工確實被當作神,而且有時候還要被釘十字架... 11/06 14:38
推 ilanperson:講的好!!! 11/06 17:57
推 btdragons:很棒的經驗分享 值得M起來 11/06 22:13
→ avalon1:推 11/06 22:38
推 kilen520:想法那幾點值得納入倫理阿 XD 11/07 00:37
推 Lazyball:無法認同"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很容易流為個人歸因跟 11/07 23:55
→ Lazyball:究責被害者或受壓迫者,社會工作者有這種想法很危險... 11/07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