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9870720 (綠風)
看板SW_Job
標題[討論] 關於某南部協會
時間Mon Jun 30 11:04:22 2014
最近板上的一些風波
我就直接貼上某協會聲明的原文
看過得可以看文章後半部即可
都是公開聲明資訊了 不要告我
大家就看一看 然後可以討論 注意一下使用的文字
然後順便長點相關訴訟的知識也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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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高雄市小草關懷協會
6月12日 2:52 · 編輯紀錄 ·
【小草報報~阿長嚼舌根】
「精神契約」,好文章要跟好朋友分享。
但是今天要跟大家來談一談:文中所提到的~『行為生活的交往,有精神的契約。』
去年底離職的社工員在外放出風聲:『都離職了,還要跟我們要錢!』實情是:『有人背
信、詐欺、業務侵占,妨礙名譽,沒把份內的事做好。』協會經過努力要善了,但是他們
為自私自利,卻還興風作浪。孰可忍孰不可忍,為了捍衛聲譽,與律師討論過,已決定採
取法律途徑提起告訴,所有證據都可做為呈堂證供。其中業務侵占屬公訴罪,最輕有期徒
刑一年。
很簡單的道理,用膝蓋想也知道,如果錢是他/她們的,協會有何立場去"要"?我們沒有那
麼不要臉,明事理的人就懂此理,不能光聽一面之詞。社福團體在這一、二十年來,吃盡
無數的悶虧,都是少少數剛畢業的、剛退伍的,無經驗的"具備社工員身分"的一些人,他
/她們連職場倫理跟道德都無能力遵守。社團提供就業平台,其實是培力、賠利($),專業
養成要付出多少成本,都計算得出來,而我們也知道他/她們只當是跳板,無奈,方案要
有人來執行,有經驗的一定往大社團發展。人往高處爬,無可厚非,但是"當一天和尚撞
一天鐘"也是基本的職業道德。鐘聲撞得無力,撞槌撞斷無數也都不用賠,因為一句無經
驗就是最好的開脫之詞。其實我們追討的是小錢,從頭到尾都不是錢的問題,是捍衛一個
立場~誠信的堅守。
102年,小草協會晦暗年,被搞掉一個計畫補助案,說她是"重大疏失",她說要告協會;
因為對他委以信任,他最知道如何傷害協會;給他/她工作機會,管理糾舉錯誤,他/她比
你還兇...最誇張的是,告訴自殺防治中心的人員,我們只做"家暴防治業務",沒有服務
社區精障個案及家庭...阿明明就有咩,這是這兩天同一位當事人跟小草重新連結所說的
,哀~真是害死人!
同業間也傳,楊沛綺執行長霸道...,我是無欲則剛,據理力爭,跟"當事人"採"直接服務
"模式,強調"精神契約";一定有人不認同,個人尊重。但是幾年來,小社團落入被綁架
的窘境,遺憾的是綁架者其中就是包括一些性格/人格特異的少少少...數社工員。巧的是
都被我碰上了,正確說法應該說我看得出他/她們心裡的鬼主意,偏偏又無法置之不理,
硬要爭個道理,所以得罪了小小的這班人。社工界的大老、專家學者老師們,請您們卡好
心ㄟ,說文解字~職業道德、職場倫理、社工品格操守是什麼一回事,社會工作,需要態
度與熱忱,更需要信守協議、誠信的普世價值。一張社工師證照代表的榮耀是榜樣與模範
,但是"品格"、"態度"卻是考不出來的。社工界百百千千的社工們克盡職守,令人佩服;
過去小草也有幸與幾位合作過。說我們流動率高?難道只占位置,等領薪的我們要一直吞
忍下去?這樣是污辱真正努力在工作崗位上的社工前輩們。要爭權益,別忘了對價的是態
度與本事,當你是"無可取代"的時候,除了權益以外,你將會得到來自機構與服務使用者
真心誠意的無上尊崇,而且是永遠的!今天論的是發生在本會遺憾的事,當然會有各自表
述的片面之詞;非必要不會採取嚴厲的做法。此時為"真實情"爭"真道理",捍衛"小草"的
聲譽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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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篇是修改過後的,很開心FB有編輯紀錄可以看,可以發現原文最後一段其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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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大家不應單聽一面之詞,證據會說話。所以,有興趣進一步了解實情的社團夥伴,歡
迎聯絡。更歡迎~屏科大、慈濟大學、朝陽科大社工系主任或老師,因為我們要提告的男
女主角是貴校的畢業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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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做夢夢到,這是個必須每個月回捐的機構,聲明中所謂沒回捐協會追討的部分
是"年終獎金"的部分事主沒回捐,大概6000NTD,其他月份還是乖乖回捐!?
P.S方案是報32XXX 然後每個月回捐給機構6000左右
1.我也不太清楚,這樣一個機構,到底與社工員有多大的仇恨,發這種如此嚴厲的聲明
直接點名學校,來提告,這部份大家可以討論,真正的法律上,到底保障了社工什麼?
2.回捐文化在社工界我想已經是見怪不怪,相信板上還是有不少人的機構必須要回捐
對於一個利用公彩進入職場的社工新人,但是無法實領那麼多薪水的時候,各位社工前輩
的建議是?
3.社工界很小,這是大家常說的一句話,板上之前應板友要求設了個爆料專區,回頭看看
使用的人真的很少,從上面的文章也不難發現,連要說自己的機構都只能提供關鍵字了
對上機構的訴訟宣言,一個小社工能做什麼?
勿忘督割,但是以上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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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iahlin:有點不太懂 社工薪水是政府的錢 就算不回捐也是社工應得的 06/30 12:42
→ siahlin:為什麼會被說是業務侵佔?? 06/30 12:42
推 min95ka2029:邪會可能的想法,方案補助的人事費都算是機構的錢, 06/30 14:30
→ min95ka2029:社工是邪會聘用的,他可以分配社工薪資 06/30 14:30
→ melonlon:即便薪資是協會支付,但不代表協會可以不依照勞動契約跟 06/30 15:18
→ melonlon:民法 06/30 15:18
推 wenini:不像是解決問題的態度 06/30 18:17
推 happiness24:同意樓上W大 06/30 19:14
推 idealman:波斯王薛西斯:沒什麼好說的了,War~~~~~ 06/30 20:59
推 mounter:慈濟...事主該不會是學妹吧... 06/30 22:40
推 HEROxHERO:報告一下,我已經聯繫朝陽師長,也希望另外屏科、慈濟 06/30 22:49
→ HEROxHERO:的朋友可以主動關心你們的學弟妹和聯繫師長,不要讓他們 06/30 22:50
→ HEROxHERO:孤軍奮戰! 06/30 22:50
→ idealman:師長也要找不軟的,不然硬不起來還幫人和諧不就冏了。到 06/30 22:57
→ idealman:時難道找軍長XD 06/30 22:57
推 a150237:我猜某些邪會之所以會覺得扣社工薪水理所當然 可能是因為 06/30 23:00
→ a150237:政府給方案的錢實在太摳 像我們協會經常都要倒貼交通費或 06/30 23:01
→ a150237:一些器材 協會裡其他正職工作人員也會支援方案 06/30 23:02
→ a150237:但是這些全都不是扣社工薪水的理由就是了ˊ_>ˋ 06/30 23:03
→ a150237:如果覺得經費太少 拜託跟政府爭取 不然就不要硬接這個方案 06/30 23:05
→ a150237:扣社工薪水還理直氣壯的阿捏甘丟ˊ_>ˋ告死他... 06/30 23:06
推 yan912:嘖,點校名是怎樣?回捐就對嗎?我們平時捍衛弱勢權益,但 06/30 23:15
→ yan912:難道就不能捍衛自己的權益嗎? 06/30 23:15
推 horol:看這種聲明,著實可以想見機構水準……這麼囂張,那乾脆抵 06/30 23:32
→ horol:制不去那裡工作好啦 06/30 23:32
推 avalon1:什麼回捐,非法刻扣薪資,這種機構還去,腦袋裝什麼? 06/30 23:51
推 hotdog168:好像砍文了 07/01 00:17
推 irinonozomi:這能整理整理放z20了吧 07/01 00:20
→ irinonozomi:DD 07/01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