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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林口啟智學校 徵 臨時約聘僱職業輔導員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及「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專業人員遴用暨培訓辦法」。 二、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97年03月20日教中(一)字 第0970503335B號函辦理。 貳、類別名額: 臨時約聘僱職業輔導(或助理)員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 參、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專長,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大專院校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特殊教育、 心理輔導、復健等相關系所畢業者。 (二)大專院校非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特殊教育、 心理輔導、復健等相關系所畢業,從事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滿1年, 工作績優,或經專業訓練滿160小時者。 (三)高中職畢業,從事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滿二年, 且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方面之專業滿240小時者, 或高中職畢業,經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方面之專業訓練滿400小時者。 二、訓練未達前項第二款或第三款之規定時數者, 得遴用為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助理員,在專業人員之指導下, 從事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業務。 三、其他條件: (一)自備交通工具及相關駕照。 (二)男性須服完兵役或免役。 肆、聘(僱)用期間:自97年到職日起至97年06月30日止。 伍、工作性質: 一、依教育部規定職業輔導員之服務方式及內容, 辦理學生就業輔導等相關工作, 配合職場工作時間或受輔導學生之特殊需求彈性調整上班時間。 二、服務對象:本校高職部學生。 陸、公告期間: 一、自97年4月7日起至97年4月15日止。 二、本簡章於阿寶的天空 (http://www.aide.gov.tw/index_redir.jsp) 及本校網站(http://210.60.207.7/)公告。 陸、報名: 一、時間:97年4月15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止。 二、地點:本校第2會議室 (地址:244台北縣林口鄉文化北路一段425號,電話:02-26006768 轉228)。 三、一律親自報名(委託或通訊報名恕不受理)。 四、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 相關經歷資料及自傳(影印五份)。 五、男性需繳驗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正本及影本)。 六、私章、最近二吋半身脫帽照片二張貼足掛號回郵信封一只 (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郵遞區號)。 柒、甄選: 一、日期、地點: 97年4月16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在本校舉行。 二、 項目:口試(特殊教育暨該類別之專業知識) 佔總成績70% 及電腦操作(文書處理暨EXCEL)佔總成績30%。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捌、錄取聘用: 一、依甄選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臨時約僱職業輔導(或助理)員 正取人員1 名,備取人員若干名。 二、甄選錄取人員預定於97 年4月16日(星期三)下午5點前 於本校公布欄及網站公告,並由本校個別通知。 玖、注意事項: 一、錄取人員應依照本校通知日期辦理報到, 並附繳公立醫院健康檢查表完成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二、錄取人員每月薪俸依教育部補助特殊教育學校(班) 臨時約聘(僱)職業輔導員薪俸支給標準支給。(依學經歷20000~34000) 三、特殊教育專業人員之聘用(及臨時約僱人員)無須陳報銓敘部登記採計年資, 其年資亦不作為採計提敘薪俸級及退休之用。 四、甄選錄取人員工作內容依合約內容為準。 五、本簡章錄用人員相關經費悉由中部辦公室編列專款支應, 聘(僱)用期間:自97年到職日起至97年06月30日止。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13.129
azman:請補上薪資區間 謝謝 04/09 09:19
※ 編輯: jdcbest 來自: 123.194.113.129 (04/09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