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dcbest ( 風雅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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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徵才] 北市勞工局 徵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時間Fri May 16 22:08:30 2008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 甄選 職業重建管理員
職稱: 約僱職業重建管理員
名額: 1
資格條件: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
2、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擔任全職就業服務員、
職業輔導評量員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1年以上者。
3、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心理輔導、
勞工關係、企業管理或人力資源發展之相關科系所畢業,
或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擔任全職就業服務員、
職業輔導評量員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2年以上者。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應於進用後1年內,
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
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始得繼續提供服務。
工作項目:
1、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諮詢、評估及開案、研擬職業重建服務計畫、
派案或轉介、追蹤及結案等服務。
2、個案資料之傳輸、匯入、轉出及建檔。
3、協調及整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資源網絡。
4、其他。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永樂辦公室(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
連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學經歷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2、期限:即日起至民國97年5月25日止,採通訊報名,
掛號郵寄至勞工局人事室(臺北市市府路1號5樓北區),
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3、合則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另視成績擇優備取若干名,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放棄,依序遞補,
儲備期間1年。
本案聯絡人:江小姐,電話:2728-7052。
備註欄:
1、本職務報酬為大學畢業32,935元/月;碩士畢業37,063元/月
(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2、本職務之聘期自到職日起至97年12月止,聘期屆滿未獲續聘者或聘用原因消失,
則無條件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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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4.113.129
推 btdragons:為什麼不以正式公務員管道來進用 沒保障的工作又一枚 05/17 21:13
推 mounter:公部門的工作幾乎都是約聘僱的 除非是高普考體系 05/17 21:30
→ jdcbest:這個工作有適用勞基法 05/18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