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SW_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 甄選 職業重建管理員 職稱: 約僱職業重建管理員 名額: 1 資格條件: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 2、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擔任全職就業服務員、 職業輔導評量員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1年以上者。 3、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心理輔導、 勞工關係、企業管理或人力資源發展之相關科系所畢業, 或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擔任全職就業服務員、 職業輔導評量員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2年以上者。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應於進用後1年內, 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 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始得繼續提供服務。 工作項目: 1、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諮詢、評估及開案、研擬職業重建服務計畫、 派案或轉介、追蹤及結案等服務。 2、個案資料之傳輸、匯入、轉出及建檔。 3、協調及整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資源網絡。 4、其他。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永樂辦公室(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 連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學經歷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2、期限:即日起至民國97年5月25日止,採通訊報名, 掛號郵寄至勞工局人事室(臺北市市府路1號5樓北區), 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3、合則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另視成績擇優備取若干名,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放棄,依序遞補, 儲備期間1年。 本案聯絡人:江小姐,電話:2728-7052。 備註欄: 1、本職務報酬為大學畢業32,935元/月;碩士畢業37,063元/月 (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2、本職務之聘期自到職日起至97年12月止,聘期屆滿未獲續聘者或聘用原因消失, 則無條件解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13.129
btdragons:為什麼不以正式公務員管道來進用 沒保障的工作又一枚 05/17 21:13
mounter:公部門的工作幾乎都是約聘僱的 除非是高普考體系 05/17 21:30
jdcbest:這個工作有適用勞基法 05/18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