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ytan (不是假睫毛!是真的!!)
看板SW_Job
標題[徵才] 臺灣新店戒治所99年度約僱社會工作員
時間Thu Jul 29 22:52:33 2010
http://www.sdb.moj.gov.tw/ct.asp?xItem=202196&ctNode=14509&mp=192
★機構名稱:台灣新店戒治所
★職缺類別:社工員
★工作時間:早上八點半至下午五點半,中間有一個小時的休息時間
★工作內容:辦理受戒治人個別、團體輔導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薪資: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新台幣32,928元。
★徵求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具有下列各款條件者: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臨床心理、諮商輔導等相關科系畢業,具有與擬任工
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經驗者尤佳。
二、品操良好,未曾受刑事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如下: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六)依法停止任用者。
(七)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八)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九)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疾病者。
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聯絡方式:
電話:02-86664635柯先生,有關醫療整合計畫團體處遇企劃書疑問02-86666432轉233郭
先生。
★其他說明:
因為有一位社工留停兩年,所以目前亟需新的社工夥伴囉!
歡迎有興趣的人來電詢問~儘快丟履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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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3.174.13
→ bigfeet:請問,之前有四萬多,為何這次降了一萬多元? 07/30 10:06
→ bigfeet:純粹好奇^^ 07/30 10:06
→ clover0316:如果他只是職務代理...@.@ 應該是看代理的職等吧 07/30 10:28
→ paytan:因為法規改變了= =所以只好依法行事... 07/30 19:09
→ gigiLee:現在職代都是統一280俸點 沒有看代理的職等了喔! 07/31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