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731025 (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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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徵才] 桃園縣政府社會處32名約聘社工
時間Tue Dec 21 19:06:58 2010
╭板規小提醒 ☆徵才文請標明薪資,若以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
電議,薪資不清等刪文加水桶一週。
★機構名稱:桃園縣政府(社會處)
★職缺類別:老人、身障、婦女、兒少、社會救助等
★工作時間:一至五
★工作內容:
(一)適用社會工作師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家庭暴力防治法、志願服務法、社會救助法、老人福利法等
相關法規之個案服務工作。
(二)針對全縣性或區域性老人、婦女、兒童、青少年、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家庭等民
眾之需求,規劃辦理社會福利專案服務工作。
(三)組訓運用志願服務工作人員,結合民間機構團體服務資源,輔導推行社區發展工作
,建立社會福利協調聯繫網絡。
(四)社會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整合、運用、分配與轉介連結。
(五)社會福利服務方案之設計、評估、管理、宣導、研究發展與教育訓練。
(六)人民社會福利權之維護。
(七)辦理其他社會工作相關行政及服務事宜。
★工作薪資:
(一)薪資:六等二階支二九六薪點(約新台幣34,810元/月),如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
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比照六等三階支三一二薪點(約新台幣36,691元/月)
。
(二)具專業證照之社會工作(督導)人員給予證照加給,每月新台幣1,000元,核予13.5
個月,總計13,500元。
(三)勞保費及健保費依勞工保險局及中央健康保險局規範。
★徵求條件:
(一)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者。
(二)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三)品性良好,具表達、溝通暨協調能力。
(四)具社會工作師證具佳。
★聯絡方式:
意者請備: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妥相片、自傳、簽名、正確通訊及地址)一份。
2.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影本、畢業成績單)。
3.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汽機車駕照影本等。
於99年12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達「桃園縣政府社會處(社助科)」
(地址:33001 桃園市縣府路一號),封面請註明「應徵約聘社工員」。
聯絡人:戴世芸 、聯絡電話:03-3322101#6429
★其他說明:求才期限12/3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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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7.152.78
推 stupid324:薪資增加了耶 桃園福利咖賀喔 12/21 20:25
推 dome1314520:沒寫招聘方式?擇優面試?? 12/21 22:04
推 kaejen:疑似北大學姊!! 幇推!!! 12/22 03:39
推 newimpotence:推桃園縣政府!! 12/26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