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ceylulu (Lulu)
看板SW_Job
標題[徵才] 被害人保護協會士林分會 誠徵助理秘書
時間Sat Feb 12 16:16:08 2011
一、甄選職務及名額:助理秘書1名。
二、報名資格:(符合其中一項即可,須具備證明文件)
(一)男性需役畢。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法律、心理或犯罪防治等相關學
系畢業。
(三)修習前項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
三、工作內容:本分會各項有關社會福利、社會行政、社會救助、個案管理、方案設計
、法律協助等工作事項、行政工作及本分會交辦事項。
(工作性質採責任制,不僅限於上班時間,必要時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
間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會議活動,無法配合加班者請勿報名)
四、待遇及福利:
(一)待遇:每月薪資新台幣26,376元,試用期6個月,前2個月以8成薪計,任聘滿一年
經考核通過且獲續聘者,依本會工作人員工作規則晉升職級。
(二)福利:
1、享勞健保。
2、固定週休二日(除辦理訓練或活動外),國定假日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告之休
假日為準。
3、連續服務滿1年者,第2年起每年應准休假7日;服務滿3年者,第4年起每年應准休假14日,依此類推,最高休假30日。
4、其他經本會董事會核定之項目。
五、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0年2月18日下午5時止。
六、報名方式:(報名文件請以信封袋密封)
報名簡章索取:
(一)網路下載:請至士林地檢察署網站(
http://www.slc.moj.gov.tw/)及犯罪被害
人保護協會網頁(
http://www.cvpa.org.tw/)
(二)通訊索取:以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或傳真(02-2838-1163)註
明「索取甄選簡章」及姓名、住址,並請來電(02-2838-1162)確認。
1、送交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第二辦公大樓 4樓文書科。
2、郵寄至本分會(111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以本分會收到為準,請自行
斟酌郵寄時間及電話確認。
七、聯絡人:02-2838-1162 郭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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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99.233
→ stanleyyeh:試用期不是規定3個月嗎? 02/12 16:19
推 colorfast:培養你有被害人的同理心嗎... 02/12 17:43
→ Sagan:我曾經熬過5個月試用期 最後還是走人 02/12 17:47
推 newimpotence:曾幾何時..這些被稱之為專業的相關科系學士.... 02/12 21:05
→ newimpotence:竟然只能擔任助理祕書....真的是警惕啊...>< 02/12 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