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liona (鈴鈴鈴~~)
看板SW_Job
標題[徵才] 台北市崔媽媽基金會誠徵社工員
時間Wed Feb 23 14:02:18 2011
崔媽媽基金會
誠徵 社工員
職務名稱:弱勢居住扶助社工員
職務性質:專職
需求人數:1人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13:00~21:30
工作內容
弱勢社工進行案主租屋、搬家服務及個案管理
崔媽媽「弱勢居住扶助」專案企劃及執行
租屋法律講座與其他崔媽媽機構之行政工作
資格需求
男女不拘
限社工相關科畢
無經驗可
有服務之熱忱、耐心、同理心
具備一般中文輸入能力,熟word及Excel 操作尤佳
具汽機車駕照佳
工作待遇:月薪制 試用期間三個月 22000起
福 利:享勞健保、年假、週休二日,有特休、補休制度
E-mail:
[email protected]
工作地點: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69巷2-3號2樓
聯絡人:「崔媽媽基金會」租屋服務部門,馮小姐
傳真號碼:(02)2368-3073 (02)2368-3073
應徵方式:不受理親洽,意者請備履歷/自傳,以郵寄/傳真/E-mail至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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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6.86.227
推 mila:2萬2起,那1元起這樣也算有寫薪水嗎? 02/23 14:06
推 KaoPipi:老實和你說 以社工來講錢真的太少 02/23 14:35
→ ylakb3841:實在不想推...兩萬二 你請的是打雜助理吧? 社工兩萬二.. 02/23 14:39
→ douwei:回應一下mila: 寫"1元起"違反勞基法,我會刪 02/23 15:13
→ douwei:薪水低於一般...只能讓板友自行斟酌了 02/23 15:14
→ mila:我只是覺得有點敷衍,1元起若會違反,那10萬元以內也合理? 02/23 16:00
推 nxdwx:10萬元以內當然不行,包括了低於17880會違法。 02/23 16:55
推 cinnabardust:弱勢服務弱勢 02/23 17:00
→ A19870720:正常來說 應該是連試用期薪水都不能減的 02/23 17:25
→ xoa:22000我還不如去7-11還準時下班 03/01 10:32
推 avalon1:遇到高竿的HR,可以合法的減適用期的薪水 03/04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