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valon1 (人生的另一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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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頭條新聞]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時間Mon Apr 19 20:26:49 2010
來來來
: → rodang70:用薪水低做為疏失的理由是不聰明的 04/19 13:12
沒錯
: 推 rodang70:計畫自殺的母親本來就不是學校的事,社工責任多於學校 04/19 14:14
沒錯
: 推 rodang70:專業度跟敏感度要比志工高,才有薪資價值.社工不能跟志工 04/19 14:38
: → rodang70:一樣去敲敲門就好.跟人家比薪水少所以忽略失職,欠反省 04/19 14:39
: → rodang70:學校已經通報說家長要自殺,社工要當一回事 04/19 14:40
沒錯
: 推 rodang70:找不到人要有敏感度,自殺傾向個案,找人第一優於貼紙條 04/19 14:47
: → rodang70:你的督導教你搭帳棚嗎?這是專業? 04/19 14:50
: → rodang70:去跟您督導好好討論,這裡面有多少專業環節可以進步 04/19 14:51
沒錯
: 推 rodang70:學校輔導室難以輔導自殺家長,協助大人是社工責任非學校 04/19 15:09
: 推 rodang70:學校第一時間有留置學生,但家長橫行帶走所以緊急通報社工 04/19 15:12
: 推 rodang70:http://ppt.cc/G6T8 04/19 15:16
: → rodang70:社工針對整個"家庭",來彌補學校只針對學童的不足 04/19 15:18
: 推 rodang70:大人的輔導不在學校,學校也無權安置,這是社工的業務 04/19 15:21
: → rodang70:接案社工確實盡力,但也該反省如何更進步,非只開罵其他 04/19 15:22
: → rodang70:希望大家一同來反省,而非先抱怨 04/19 15:24
: → rodang70:先反省社工吧,我們以身作則 04/19 15:24
大家罵的應該是「自己同行,砲口向內」
: 推 rodang70:反省是不是別(學校)業務前,可否先討論自己社工如何進步? 04/19 15:27
: 推 rodang70:我們很會"反省"別人與制度,但老是忽略反省自己 04/19 15:35
: 推 rodang70:先反省自己再反省體制跟學校吧 04/19 15:40
: 推 rodang70:反省社工在這個案可以如何再進步?大家集思廣益 04/19 15:42
: 推 rodang70:我的見解,絕對不如集思廣益.T大也不妨提供意見. 04/19 15:50
: → rodang70:但,先讓我們從不抱怨他人或制度當開始 04/19 15:50
: 推 rodang70:剛剛接電話去:)嗯嗯,或許我應該先反省:在這裡提出, 04/19 16:23
: → rodang70:社工自省的議題是錯誤的. 謝謝大家指教:) 04/19 16:23
問題在哪裡,大家都知道,沒有人(政府、組織)想去做而已
問題來了,站在權責相符的觀點,社工要有責,就要相對賦予社工權力
那,社工到底有什麼權力?
人死了要負責,社工可以破門嗎?可以把家長緊急安置?
可以通知警察?好像很多人都可以......
那為什麼不通知警察?
通知警察是誰的責任?
至於24小時待命,提高敏感度.....等等,都只是事後諸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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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放火只是年少輕狂的往事
品味獨特的外遇通姦,勇敢面對還可以成為典範
誰沒有過去啊
看似不合理的世界,有了利益跟立場後,似乎變合理了
看似不完美的現實,添加邏輯跟思想後,好像變完美了
我們都在出賣台灣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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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41.106
推 son2522:評的好 04/19 20:51
→ lighthearted:這好像國小生活與倫理的問題喔,剛剛查了一下台灣沒 04/19 21:03
→ lighthearted:有自殺防治法嗎?@@" 04/19 21:04
→ avalon1:看一下刑法275條看看,還有一條遺棄罪什麼的 04/19 21:15
推 rodang70:多謝指教.校方同時通知了警方跟警察.評估破門的工作可否 04/19 21:26
→ rodang70:社工來做,警方執行? 04/19 21:27
推 cinnabardust:評的好~~而且這權力還是得公認的,不然警衛民政根本 04/19 21:35
→ cinnabardust:不鳥,就算開了跨局處擬出白紙黑字的分工原則也無用 04/19 21:36
推 rainmimi:沒有自殺防治法 04/19 23:10
→ DOHJI:不愧是標準官僚心態,因為怕程序不合法,所以寧可什麼都不做 04/19 23:13
→ DOHJI:所以社工應該有的敏感度和專業在明哲保身面前只是垃圾? 04/19 23:15
→ TonyQ:不只明哲保身啊,這還關係著個案權利,身為個案就要大門隨時 04/19 23:17
→ TonyQ:為社工敞開,沒有個人隱私可言?社工該有的敏感度跟專業就 04/19 23:18
→ TonyQ:凌駕於個案權利?:3 04/19 23:18
→ TonyQ:一件事情是一體兩面的,程序只是被訂出來的遊戲規則。 04/19 23:20
→ lighthearted:D大很有想像力.. 04/19 23:43
推 aweasel:台灣的法治本來就是程序最重要阿,社工也是受法律約束的 04/20 00:46
→ aweasel:其實最會反省已經是社工了,之後開始就是兒童局開不完的會 04/20 00:59
→ aweasel:還有各網絡單位把人命關天這帽子往社工頭上扣的日子哩 04/20 00:59
推 DOHJI:社會工作倫理守則: 社會工作師面對倫理衝突時,應以保護生命 04/20 05:54
→ DOHJI:為最優先考量原則,在社會公平與社會正義的基礎上,其作為: 04/20 05:55
→ DOHJI:1. 所採取之方法有助於服務對象利益之爭取。2. 有多種達成 04/20 05:55
→ DOHJI:目標的方法時,應選擇個案的最佳權益、最少損害的方法。 04/20 05:56
→ DOHJI:所以我沒有搞錯?我知道這個人快死了,我除了維護他的權利? 04/20 06:03
→ DOHJI:,結果就只能看著這個人死掉 04/20 06:04
→ DOHJI:倫理原則順序表的排序是什麼? 04/20 06:22
→ kilen520:問題是 法規沒給予社工對生命"可能"有危害個案的保護權限 04/20 09:18
→ aweasel:法律比較大,去念念法學吧~噗 04/20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