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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想問這個問題... 是因為被兩個名詞搞得很昏... "工會" 與 "公會"...真要清楚分別2者..也不知該怎說才對 我知有社工師公會... 但社工 社工師是有給職...應該也算是受勞基法規定的"勞方" 而為什麼只有公會 而沒工會呢..? thanx~ PS:這邊一點戰意也沒有...工作壓力太大 心情不悅的..有勞到黑特去發洩... 不要在這邊...than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32.34
imimpotence:社工工會籌備小組已經在運作了 可以搜尋一下 10/27 00:36
coolIchiro:可以看2637篇喔 XD 10/27 07:25
lighthearted:這是個很值得討論的問題..非常值得討論.. 10/27 08:33
lighthearted:1.誰(能)成立 2.如何成立 3.為何要成立 4.為何不成立 10/27 08:45
hellosti:推2637 XD 話說回來 實務界的社工們 真的是辛苦了 10/27 10:25
hellosti:雖說我不是個認真的社工 但我知道很多社工都很認真很辛苦 10/27 10:27
charking:社工師公會是管社工師的 不負責"工會"主打的勞動權益 10/27 13:09
douwei:前陣子幫人填問卷勾職業別時 一直想著「社工!社工!」 10/27 14:36
douwei:結果我的職業就勾成「工」了 T_T 10/27 14:37
imimpotence:是"工"沒錯啊 我也都勾工 其實相關法令很複雜 10/27 16:03
imimpotence:有興趣的人可以研究一下勞基法跟相關的行政函釋 10/27 16:04
douwei:蛤 我通常是選「服務業」耶 10/27 16:17
anodog:工會可以適用工會法,但公會頂多是社團 10/30 17:47
> -------------------------------------------------------------------------- < 作者: anodog (沒事幹的火)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社工師 社工不算勞工嗎..? 時間: Fri Oct 30 18:16:46 2009 ※ 引述《shengwind (白天 不懂 夜的黑QQ)》之銘言: : 會想問這個問題... : 是因為被兩個名詞搞得很昏... : "工會" 與 "公會"...真要清楚分別2者..也不知該怎說才對 : 我知有社工師公會... : 但社工 社工師是有給職...應該也算是受勞基法規定的"勞方" : 而為什麼只有公會 而沒工會呢..? : thanx~ : PS:這邊一點戰意也沒有...工作壓力太大 心情不悅的..有勞到黑特去發洩... : 不要在這邊...thanx~ 你好~我是路人甲~剛好看到這篇 想要嘗試回答一下 爭點:社工是否為勞工? 一、勞委會函釋 (一)原則上社工可能是勞工,但因勞委會函釋而受到排除 1. 勞基法第三條第三項說,勞基法原則上適用於一切「勞雇關係」 因此呢~因為社工覺得自己做得很辛苦,當然覺得自己是勞工。 但是勞基法第三條第三項留了一個伏筆,在但書增加例外規定 「但因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及工作特定等因素適用本法確有窒礙難行者, 並經中央主觀機關指定公告之行業或工作者,不適用之。」 所以,接下來要查主管機關是否有排除社工適用勞基法規定。 (二)勞委會函釋排除社工適用勞基法 行政院勞委會87台勞動一字059604==>我沒看錯的話,應該是排除社工吧@@ 發文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 (87)台勞動一 字第 059604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7 年 12 月 31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5 卷 2 期 14 頁 勞動基準法暨附屬法規解釋令彙編(89年1月版)第 173 頁 就業服務法解釋令彙編(89年11月版)第 69 頁 勞動基準法暨附屬法規解釋令彙編(90年6月版)第 183 頁 勞動基準法規彙編(96年7月版)第 171 頁 相關法條: 勞動基準法 第 3 條 ( 87.05.13 ) 要旨: 指定公立醫療院所各業工作者,自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局部刪除: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8.06.26 勞動 1 字第 0980130449 號令有關依立法院通過之組織條例所設立基金會之工作者不適 用勞動基準法規定不再援引適用(行政院公報 第 15 卷 121 期 20013 頁) 主 旨:有關勞動基準法適用公告案。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三條。 公告事項:一 前指定之下列各業工作者,自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 (一) 公立醫療院所 (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 之工作者。 (二) 公立社會福利機構 (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 之工作者。 (三) 依立法院通過之組織條例所設立基金會之工作者。 (四) 個人服務業中家事服務業之工作者。 二 上述人員自八十七年七月一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適用勞動基準法 期間之權益,均依該法規定辦理。 ========= 要上面的(二) 勞委會查詢函釋的網址 http://laws.cla.gov.tw/Chi/FINT/FINTQRY01-1.asp 二、學說 講白話一點,假如社工之餘老闆有人格上從屬性, 在學界其實已經具有勞工的性質了 因為僱傭契約=勞動契約,但是法律卻在勞基法開了一個路, 讓政府可以公告排除一些本身就具有勞工特質的人(例如家事勞動者) 至於何謂人格從屬性呢 即指勞工的義務履行有須受雇主指示,給付方式、時間、地點至於雇主控制範圍內 又因為勞工的身體與勞動給付是不可分割的,雇主支配勞動力即相當於支配勞工人格 故此這種情形在學說稱為「人格從屬性」 三、缺點 社工不被承認為勞工,除了無法享有勞基法的權利外 組織「工會」的權益也遭到剝奪 你們不能罷工、也難以集體要求調整薪資、勞動條件 假如遭遇職業災害,只能靠勞保... 對了...雖然沒有勞基法,但是有勞保,至少受傷還可以領錢@@~ 只是我有個疑問 就是大家在實物上,是否有老闆幫你們提撥錢到退休金帳戶??? 這樣可以讓你退休時可拿一筆錢.... 在勞工退休金條例老闆可以自願幫你們提撥,但我不知道這種提撥的情形多不多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3.139
imimpotence:只聽過退休金提撥法定6% 從沒聽過有6%以上 有些是0 10/31 00:02
avalon1:請參閱本版1635,社團員工已納入勞基法保障 10/31 08:21
avalon1:社工只要合於勞動契約關係,即為勞工 10/31 08:22
lighthearted:不知道板上有無社工工會籌備小組的成員,想問有沒有 10/31 08:50
lighthearted:成立地區性的社工工會的計畫?可行嗎? 10/31 08:50
coolIchiro:簡單的回法 卡在現行的工會法 10/31 14:36
coolIchiro:要成立怎樣的社工工會都是有限制的 10/31 14:37
anodog:文章我看過了 但我認為還是要以函釋為準@@~ 11/02 11:34
anodog:看有誰能找到新函釋= = 11/02 11:35
> -------------------------------------------------------------------------- < 作者: lighthearted (輕鬆自在)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社工師 社工不算勞工嗎..? 時間: Mon Nov 16 06:34:17 2009 : : (二)勞委會函釋排除社工適用勞基法 : : : : 行政院勞委會87台勞動一字059604==>我沒看錯的話,應該是排除社工吧@@ : : : 發文單位: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發文字號: : (87)台勞動一 字第 059604 號 : 發文日期: : 民國 87 年 12 月 31 日 : 資料來源: : 行政院公報 第 5 卷 2 期 14 頁 : 勞動基準法暨附屬法規解釋令彙編(89年1月版)第 173 頁 : 就業服務法解釋令彙編(89年11月版)第 69 頁 : 勞動基準法暨附屬法規解釋令彙編(90年6月版)第 183 頁 : 勞動基準法規彙編(96年7月版)第 171 頁 : 相關法條: : 勞動基準法 第 3 條 ( 87.05.13 ) : 要旨: : 指定公立醫療院所各業工作者,自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 : 局部刪除: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8.06.26 勞動 1 字第 0980130449 : 號令有關依立法院通過之組織條例所設立基金會之工作者不適 : 用勞動基準法規定不再援引適用(行政院公報 第 15 卷 121 : 期 20013 頁) : : : 主 旨:有關勞動基準法適用公告案。 :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三條。 : 公告事項:一 前指定之下列各業工作者,自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 : : (一) 公立醫療院所 (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 之工作者。 : (二) 公立社會福利機構 (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 之工作者。 : (三) 依立法院通過之組織條例所設立基金會之工作者。 : (四) 個人服務業中家事服務業之工作者。 : 二 上述人員自八十七年七月一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適用勞動基準法 : 期間之權益,均依該法規定辦理。 : : 三、缺點 : : 社工不被承認為勞工,除了無法享有勞基法的權利外 : : 組織「工會」的權益也遭到剝奪 : : 你們不能罷工、也難以集體要求調整薪資、勞動條件 : : 假如遭遇職業災害,只能靠勞保... : : : 對了...雖然沒有勞基法,但是有勞保,至少受傷還可以領錢@@~ : : : : 只是我有個疑問 : : : 就是大家在實物上,是否有老闆幫你們提撥錢到退休金帳戶??? : : 這樣可以讓你退休時可拿一筆錢.... : : 在勞工退休金條例老闆可以自願幫你們提撥,但我不知道這種提撥的情形多不多啦~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8.168.13.139 : → imimpotence:只聽過退休金提撥法定6% 從沒聽過有6%以上 有些是0 10/31 00:02 : 推 avalon1:請參閱本版1635,社團員工已納入勞基法保障 10/31 08:21 : → avalon1:社工只要合於勞動契約關係,即為勞工 10/31 08:22 : → lighthearted:不知道板上有無社工工會籌備小組的成員,想問有沒有 10/31 08:50 : → lighthearted:成立地區性的社工工會的計畫?可行嗎? 10/31 08:50 : 推 coolIchiro:簡單的回法 卡在現行的工會法 10/31 14:36 : → coolIchiro:要成立怎樣的社工工會都是有限制的 10/31 14:37 謝謝後山的簡單回應..@@" : → anodog:文章我看過了 但我認為還是要以函釋為準@@~ 11/02 11:34 : → anodog:看有誰能找到新函釋= = 11/02 11:35 發文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 勞動 1 字第 0980130167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8 年 03 月 11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15 卷 45 期 10140 頁 臺北市政府公報 98 年夏字第 1 期 39-40 頁 臺中市政府公報 98 年春字第 6 期 8 頁 相關法條: 勞動基準法 第 3 條 ( 97.05.14 ) 要旨: 依勞動基準法第 3 條第 3 項之規定,社會團體自民國 98 年 5 月 1 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主  旨:公告社會團體適用勞動基準法,並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一日生效。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三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社會團體曾經本會於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台(八七)勞動一字第 0 59605 號函公告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惟經檢討與評估,已無不適用之理由 ,爰自九十八年五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 不過, : (一) 公立醫療院所 (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 之工作者。 : (二) 公立社會福利機構 (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 之工作者。 不適用勞基法, 1.公職社工師和公立醫院的社工不算勞工? 2.民間社會福利機構的社工是符合勞基法所說的勞工? 3.那政府約聘的社工算不算勞工? 4.那民間社會福利機構的社工能組地方工會嗎?(如果能有人想帶頭嗎?) 這些問題的答案,板上有人知道的嗎? 謝謝回答! -- j&= y+ y* jv+ yy-v v & we!" j'7ST 7MPC NVSE- Ej&v- 讀取說明: 0*k^ yHH:0vm+ UMMK BMNT0: H1="7' J0&0H: "OH7"E~ VOH1 BB71' jCf'V: 把你的視窗縮小放到最大的1/3~1/4之間 vM1H1 JB-j1 wHhHh*-/SB)B- BkJVK 和螢幕保持點距離 ^HI'OH j""^N1 "0H0K~' HSH"Da jP'N ^ 然後用瞇瞇眼的方式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06.234
shirk:1.保公保,3.保勞保。前者是公務員了,後者以前待時保勞保 11/16 08:54
engelwhat:簽名檔看不出來... 11/16 14:03
afatchen:簽名檔:我好喜歡妳?@@ 11/16 17:37
linamo:我也看不出簽名檔...@@ 11/16 18:04
hellosti:樓上真厲害 @ @ 11/16 18:06
tingwei0925:簽名檔看得好痛苦 11/16 18:19
lighthearted:afatchen正解!也感謝shirk板友的回應^^ 11/16 20:50
> -------------------------------------------------------------------------- < 作者: avalon1 (人生的另一段路)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社工師 社工不算勞工嗎..? 時間: Mon Nov 16 21:16:21 2009 : 發文單位: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發文字號: : 勞動 1 字第 0980130167 號 : 發文日期: : 民國 98 年 03 月 11 日 : 資料來源: : 行政院公報 第 15 卷 45 期 10140 頁 : 臺北市政府公報 98 年夏字第 1 期 39-40 頁 : 臺中市政府公報 98 年春字第 6 期 8 頁 : 相關法條: : 勞動基準法 第 3 條 ( 97.05.14 ) : 要旨: : 依勞動基準法第 3 條第 3 項之規定,社會團體自民國 98 年 5 月 1 : 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 主  旨:公告社會團體適用勞動基準法,並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一日生效。 :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三條第三項。 : 公告事項:社會團體曾經本會於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台(八七)勞動一字第 0 : 59605 號函公告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惟經檢討與評估,已無不適用之理由 : ,爰自九十八年五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 == : 不過, : : (一) 公立醫療院所 (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 之工作者。 : : (二) 公立社會福利機構 (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 之工作者。 : 不適用勞基法, : 1.公職社工師和公立醫院的社工不算勞工? 公職社工師是公務員 公立醫院的社工要看其勞動契約,其約定是否具公務員資格,若否則為一般勞工 : 2.民間社會福利機構的社工是符合勞基法所說的勞工? 是。符合聘僱關係,非除外條款者,均屬勞工 : 3.那政府約聘的社工算不算勞工? 政府任用契約社工,具有一定之雇用關係 惟是否具有委任關係,須視其勞動契約而定 : 4.那民間社會福利機構的社工能組地方工會嗎?(如果能有人想帶頭嗎?) 依據工會法第四條之規定 除 各級政府行政及教育事業、軍火工業之員工,不得組織工會。 外 可依據 第六條 同一區域或同一廠場,年滿二十歲之同一產業工人,或同區域同一職業之 工人,人數在三十人以上時,應依法組織產業工會或職業工會。 同一產業內由各部分不同職業之工人所組織者為產業工會。聯合同一職業 工人所組織者為職業工會。產業工會、職業工會之種類,由中央主管機關 定之。 故,應該是可以的。 : 這些問題的答案,板上有人知道的嗎? : 謝謝回答! -- 殺人放火只是年少輕狂的往事 品味獨特的外遇通姦,勇敢面對可以眾人稱羨 看似不合理的世界,有了利益跟立場後,似乎變合理了 看似不完美的現實,添加邏輯跟思想後,好像變完美了 我們都在出賣台灣的靈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3.123
douwei:你把一件事情想簡單了... 11/16 22:26
yishiunzan:很好奇樓上的想法 11/16 23:25
ctr1016:在社工已經差不多都"適用"勞基法的今天 如何讓社工能夠真 11/16 23:30
ctr1016:正享有勞基法的待遇 我想 除了組織工會 我沒有其他想像 但 11/16 23:31
ctr1016:是要怎麼組 組怎麼樣的工會 還需要社工們一起來思考 11/16 23:32
ctr1016:補充一下...目前政府約聘雇的社工夥伴尚未適用勞基法 11/16 23:38
lighthearted:阿 我還以為工會像裝程式一樣 一直按下一步就好了 看 11/16 23:45
lighthearted:來我這方面的了解相當不足阿.. 11/16 23:46
ctr1016:大家可以一起來討論:) 11/17 00:01
mounter:為什麼政府單位約聘僱的社工沒適用勞基法? 11/17 07:09
hellosti:推 大家可以一起討論 11/17 08:59
avalon1:政府單位聘僱的人員,要看其工作契約,是否有委任關係 11/17 19:21
> -------------------------------------------------------------------------- < 作者: 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社工師 社工不算勞工嗎..? 時間: Tue Nov 17 23:39:23 2009 : 是。符合聘僱關係,非除外條款者,均屬勞工 : : 3.那政府約聘的社工算不算勞工? : 政府任用契約社工,具有一定之雇用關係 : 惟是否具有委任關係,須視其勞動契約而定 白話一點就我所知的來整理好了 公部門的社工人員除正式人員之外可以分以下三種 通通都是保勞保,只有正式人員是保公保,不然都是勞保 1. 約用人員 2. 約聘人員 (由地方政府預算內編列) 3. 方案約聘人員(中央補助部分或全額,其餘由縣市政府負擔) 上述所提到的約用人員 適用的法條就是勞基法,一般在縣市政府也都不是由人事局處管理 而是由臨時人員的管理單位在協助加保以及相關福利維護 我服務的縣府就是庶務科在管理,而非人事處 一年以內適用勞基法的「定期契約」 一年以上仍獲續聘就變成適用「不定期契約」 就會有資遣費等等問題產生 此類進用資格主要的進用與管理法條依據為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 最近在縣市政府常看到這類型人員的有 「國民年金督導及審核員」、「公益彩券補助人力」 另外因為許多地方政府財源缺乏,又有社工人力之需求 所以有許多縣市政府的社工員都是用臨時約用人員在處理Orz 約聘僱人員分為兩種,地方預算編列與方案補助 都是由縣市政府的人事單位在列管,這種就不適用勞基法? 兩種約聘僱人員的差別在於方案補助的約聘人員在相關福利上必須看是否有編列預算 例如我們縣府同樣都是約聘人員來說,證照以及學歷的薪資加級 只能適用在府內約聘人員,方案補助的約聘人員除非中央補助款有編列 不然都無法適用學歷加級以及證照加級等等 常見的方案約聘人員例如內政部補助的「家暴防治社工」 約聘僱與臨時約用人員主要差別除了適用法條不同以外 常見的福利差別有 1. 強制休假補助(國民旅遊卡) 2. 薪資 (約聘僱人員每幾年可依考績等規定調整薪資、約用人員為固定薪資,除非方案重寫) 3. 加班費與差旅費 臨時人員依法是不得請領差旅費以及加班費的 所以臨時約用人員的加班只能很辛酸的申請補休 按規定到外縣市出差時不得報領差旅費 但這影響重大,所有有些縣市政府會在自有法規中調整本項規定 讓部分臨時人員可以申請差旅費 我們縣府的作法是利用專簽,再用科室內的業務費來支付,而非編列的差旅費 以上用比較白話的方式來說明公部門中各種社工的福利差別 希望對想進軍公部門的社工人們做些瞭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25.103 ※ 編輯: mounter 來自: 122.117.125.103 (11/17 23:43)
yishiunzan:推 11/18 00:14
avalon1:請問,有無人力派遣人員? 11/18 07:15
mounter:據我所知沒有,即使連短期的多元就業人力都必須公開徵選 11/18 07:40
mounter:有些人是以外包廠商的方式進駐公部門,但這些人就非屬上列 11/18 07:41
mounter:薪資是公部門出,但勞健保與相關福利都靠自己 11/18 07:41
mounter:該單位也只會承認他是廠商,而不是員工~ 11/18 07:42
pastries:我們勞政的個案管理員有派遣人員(若以廣義社工來說)。 11/18 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