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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子的 我在法院的家暴處服務 我們三個社工員內部工作 分為階段性服務 (我常在思考社工員內部似乎沒有階段性服務的必要) 何謂階段性服務 舉例1. 前面的兩位社工員分別為案主做聲請保護令的前置作業 當保護令開庭完成時 且保護令核發下來後 在追蹤的過程時間裡 發現案主需要後續的服務 就會轉到我手上(後置作業) 舉例2. 當保護令還在遞狀審理階段時 前置社工已發現案主有確切後續服務的需要 前置作業的社工員 便寫轉介單 轉到我手上做後續服務 當案主需陪同出保護令的庭時 我與前置社工皆要一同陪出庭 並各寫各的陪出紀錄 a.有時我會覺得這樣很浪費人力 (兩個社工員陪出庭 各寫各的紀錄 又兩個社工同時服務案主) b.且案主若再前置社工那邊得不到滿意的答案 便會回來找我問一樣的問題 或明明個案我已經開始接案 提供服務了 也跟案主澄清我們的服務流程 案主還是會去找前置的社工 (是我看起來很年輕嘛? 也感覺被案主選擇.....) c.且前置社工坐在櫃檯(開放式) 我坐辦公室裡 常常有閑雜民眾去櫃檯問問題 所以前置社工會覺得他們很忙 且他們會認為我每天都坐在辦公室很輕鬆? (他們不懂我的服務流程.....) d.且我都找不到人討論個案 (我與前面兩個社工作的事都不一樣阿.....) e.又因我有後續個案量需求 但前置社工又沒確實做好聲請完保護令的追蹤 他們僅表示沒時間追蹤 所以造成我的案量一直達不到社會局所要求的 我之前有跟督導反應 為何三個社工員都不一起做一樣的事? 也就是一個案主由同一個社工員服務到底 (一貫性服務) 督導僅表示 這樣前置社工要重新學後續的東西很麻煩 而我也要學保護令聲請流程 不過當社會局督導也表示要改成 一貫性服務 時 前置社工臉就會很臭 覺得沒必要 (不過他們又覺得當個案移交給我時 寫轉介單很麻煩...) 所以我想請問 有機構是用我所舉例的 階段性服務 嗎? 因為我一直覺得階段型服務沒必要 就針對社工員內部 因為我之前都沒遇過這樣的狀況 所以想請大家為我解答 謝謝 ^____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56.74
giwi5566:看要不要問其他家暴服務處的服務狀況 09/23 22:56
> -------------------------------------------------------------------------- < 作者: kyavus (是非成敗轉頭空)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困境] 機構內的階段性服務? 時間: Tue Sep 23 19:40:31 2008 我不知道自己所舉的例子算不算階段性服務 (抱歉,因為我不是專業,只是曾在社福機構做過) 我以前在老人之家工作 裡面的服務單位分社工組、安老組與養護組(人事行政部份就不提) 一開始院民的訪視與評估入住皆由社工組處理 入院的案主若行動可以自理,就安排在安老組,有負責的輔導員 直到有一天他身體有了狀況,需要專人照護,就會轉到養護組, 同時也換養護組的輔導員來負責 但經常有"暫住"的情形 例如老人家某天跌倒、開刀了,暫時無法行動,會先安置在養護組,有護士、護工照顧著 復原後還是回安老組 在養護組期間的一切生活資源,如果是即時的日常用品,由養護組輔導員負責 如果是關於該院民的家屬聯繫或財務處理等情事 則轉告安老組輔導員來處理之 若案主需要心理諮商,通常兩組輔導員會一同出面 因為一個是瞭解院民入機構前的背景與剛入機構的情形 一個是清楚院民接受照護後的狀況 社工組的社工員則處理院民對外的轉介事宜 例如,老人家身體越來越差,需要長期住在呼吸照護中心,或其他原因需要轉住別的機構 就由社工組來跑流程 ※ 引述《luvdior (dior)》之銘言: : 是這樣子的 : 我在法院的家暴處服務 : 我們三個社工員內部工作 分為階段性服務 : (我常在思考社工員內部似乎沒有階段性服務的必要) : 何謂階段性服務 : 舉例1. : 前面的兩位社工員分別為案主做聲請保護令的前置作業 : 當保護令開庭完成時 且保護令核發下來後 : 在追蹤的過程時間裡 發現案主需要後續的服務 就會轉到我手上(後置作業) : 舉例2. : 當保護令還在遞狀審理階段時 前置社工已發現案主有確切後續服務的需要 : 前置作業的社工員 便寫轉介單 轉到我手上做後續服務 : 當案主需陪同出保護令的庭時 我與前置社工皆要一同陪出庭 並各寫各的陪出紀錄 : a.有時我會覺得這樣很浪費人力 : (兩個社工員陪出庭 各寫各的紀錄 又兩個社工同時服務案主) : b.且案主若再前置社工那邊得不到滿意的答案 便會回來找我問一樣的問題 : 或明明個案我已經開始接案 提供服務了 也跟案主澄清我們的服務流程 : 案主還是會去找前置的社工 : (是我看起來很年輕嘛? 也感覺被案主選擇.....) : c.且前置社工坐在櫃檯(開放式) 我坐辦公室裡 常常有閑雜民眾去櫃檯問問題 : 所以前置社工會覺得他們很忙 且他們會認為我每天都坐在辦公室很輕鬆? : (他們不懂我的服務流程.....) : d.且我都找不到人討論個案 : (我與前面兩個社工作的事都不一樣阿.....) : e.又因我有後續個案量需求 : 但前置社工又沒確實做好聲請完保護令的追蹤 他們僅表示沒時間追蹤 : 所以造成我的案量一直達不到社會局所要求的 : 我之前有跟督導反應 為何三個社工員都不一起做一樣的事? : 也就是一個案主由同一個社工員服務到底 (一貫性服務) : 督導僅表示 這樣前置社工要重新學後續的東西很麻煩 而我也要學保護令聲請流程 : 不過當社會局督導也表示要改成 一貫性服務 時 : 前置社工臉就會很臭 覺得沒必要 : (不過他們又覺得當個案移交給我時 寫轉介單很麻煩...) : 所以我想請問 有機構是用我所舉例的 階段性服務 嗎? : 因為我一直覺得階段型服務沒必要 就針對社工員內部 : 因為我之前都沒遇過這樣的狀況 : 所以想請大家為我解答 : 謝謝 ^____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10.46 > -------------------------------------------------------------------------- < 作者: aweasel (瘋狂的豬)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困境] 機構內的階段性服務? 時間: Wed Sep 24 02:21:31 2008 1.就個案的權益來說,一案到底是比較好的工作模式,但是單位工作模式牽涉到 組織人員的想法和觀念,聽起來貴單位的首要考量似乎沒有把案主權益放進去喔! 2.通常家暴個案,縣市的家暴防治中心應該還是有委託單位做後續處遇服務吧? 那法院服務處的後續服務內容指的是什麼?還是只是跟法院事務有相關的後續? 不過聽起來貴單位現在的模式比較像是縣市政府做一線緊急和委託民間團體做 二線處遇,只是...櫃臺的業務應該不會緊急,但是量大還要面對群眾 3.如果一個社工員把自己的專業只限定在協助聲請保護令和陪同出庭這個層次的話, 不得不說你也不需要指望他們太多,建議你可以自己研究一下櫃臺的業務,增長 自己的專業度,別人會的你也會,但是你會的別人不會,相信你服務的案主也會有 不一樣的感覺。 4.臺灣目前多數縣市的法院服務處分別是由兩個基金會承接,不知道是那個呴? 就你們督導的回答內容來判斷.... -- ─┘└─ ══ ══ 嘿~~嘿~~嘿! 人善~就是註定要被人騎阿! ╰──╯ http://www.wretch.cc/blog/awease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39.119 ※ 編輯: aweasel 來自: 118.171.139.119 (09/24 02:24) > -------------------------------------------------------------------------- < 作者: yayupooh (研究生)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困境] 機構內的階段性服務? 時間: Sun Oct 12 23:39:16 2008 我覺得督導回應的內容並沒有顧及到案主的權益 而且保護性工作做這樣的流程切割是不必要的 因為你做後續的服務 也應該要了解保護令聲請的流程 而且你幫案主陪同出庭或聲請保護令 也應該要對案主後續生活或服務需求有敏感度 因此 我比較傾向以案主為主體來提供服務 而非僅是因為社工要花費比較多心力學新的東西就切割服務 當然你也必須要為案主權益倡導 所以加油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