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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社工師法新增專科社工師規定 2007/12/19 18:08:06 (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十九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社會工作師法修正草案」, 為配合社工師分專門領域制,新增專科社工師相關規定,社工師完成專科社工師訓練並 經過中央主管機關甄審合格,可以請領專科社工師證書。 民進黨籍立委王榮璋等人提案指出,社會工作師法自1997年四月施行,幾經修正,但社 會工作專業制度的基礎架構並未隨時代進步同步調整,這次修法修正要點包括嚴格考試 資格取得、提升專業服務品質、審慎處理專業分工、簡化專業組織管理、保障社會工作 權益、對等業務過失罰則及相關配套措施。 全案經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十二月十日初審通過,立法院下午三讀通過。 根據三讀通過的修正案,為提昇社工師的專業品質,新增專科社工師規定,社工師完成 專科社工師訓練並經過中央主管機關甄審核合格,可以請領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且非 領有專科社工師證書者,不得使用專科社工師名稱。 修正條文明定,不能擔任社工師或應撤銷、廢止社工師證書的情形,包括:曾受社工師 法所定廢止社工師證書處分;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並經認定不能執行業務;受 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犯貪污罪、家庭暴力罪、性騷擾罪、妨害性自主罪,經有罪判 決確定;因業務上有關的故意犯罪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者。 修正條文也規定,有上述情事之一或廢止社工師執業執照未滿一年者,不能發給執業執 照,已領取者,則撤銷或廢止。 為了讓社工師接受繼續教育,社工師法修正也新增條文規定,社工師及專科社工師執業 應接受繼續教育,並每六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辦理執業執照更新。 除此之外,為了保障社工師的權益,社工師法修正新增條文規定,社工師依法執行公權 力,有受到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虞者,可以請求警察機關提供必要協助;涉及訴訟 ,所屬機關(構)並得提供必要之法律協助。 在罰則部分,過去租借證照僅廢止社工師證書,但修正條文規定,社工師證照及社工師 事務所開業執照不可出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若違反規定,廢止證書或開業執照,涉及 刑事責任者,並應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辦理,租借證照使用者,則處新台幣兩萬元以上十 萬元以下罰鍰。96121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63.67
aquarius212:耶~ 12/20 16:17
kilen520:真的該開心嗎?? 12/20 17:00
MSchumi:這要開心什麼勒 代表著.............考選部又有錢可以賺了 12/20 17:42
MSchumi:廣大的小社工們 又有好多考試要考了....XD 12/20 17:43
MSchumi:而老師們又可以出書和帶課賺錢了....真的沒什麼好開心的 12/20 17:43
janbottle:這是更多保障還是更多限制呢? - -a 12/20 19:14
co1234jenny:雖然個人不愛考試,但還是認為專科分級有其必要性 12/20 19:47
chish:這根本是作繭自縛 醫生轉科都沒那麼困難 只有社工把自己綁住 12/20 20:51
kilen520:恩 完全不知道在難什麼 如果考到證照可以加萬元薪水 12/20 23:03
kilen520:才有必要這麼難吧..只是 又有哪個機構付得起呢? 12/20 23:04
> -------------------------------------------------------------------------- < 作者: MSchumi (MSchumi)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情報] 立院三讀 社工師法新增專科社工師規定 時間: Thu Dec 20 17:59:12 2007 以下為社工專協網頁上的資料 明年要考社工師的同學可以注意一下標題....XD 社會工作師法修法96/12/19三讀通過 社工師法修法通過 新增專科社工師規定 提升服務品質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社會工作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使社工專業制度再向前邁進一 大步。社工師法修法聯盟(台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中 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心理衛生社會工作學會、台灣社會工作教育學會 )特別感謝王榮璋立法委員提案修法!並感謝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召集人田秋堇委 員及黃淑英、吳英毅、陳東榮、許德祥等委員之支持。 社會工作師法自八十六年四月二日總統公布施行以來,雖經歷三次修正,但社會工作專業 制度的基礎架構並未隨時代進步而同步調整。為了提昇社工師的專業品質,保障受服務對 象之權益,本次社工師法修法,修正之重點為:新增專科社工師、法制化繼續教育,增列 社會工作師充任資格之排除條款,及加強社工師事務所管理等。修法精神乃是社工專業自 律的充分展現。 新增專科社工師之規定,提供專精深入之服務 專科社會工作師制度之設立,係因社會變遷與發展下,社會工作專業所服務之對象日趨多 元,故社會工作專業逐漸發展出專門領域,各領域之社工專業人員,依其專長針對特定服 務族群提供專精深入之服務。未來社工師完成專科社工師訓練並經過中央主管機關甄審合 格,可請領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此制度不但提供社會工作師持續精進自身專業知能之前 景,對案主或民眾而言,亦得針對自身需求,尋求各種專長社會工作師之協助。 法治化專業繼續教育,以提升專業服務品質 社工師及專科社工師執業應該接受繼續教育,每六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辦理執 業執照更新。 增列社會工作師充任資格之排除條款,以保障案主權益 因社工師經常處理有關案主家庭、經濟、保護等相關事宜,故增列社會工作師充任資格之 排除條款:(1)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2)犯貪污罪、家庭暴力罪、性騷擾罪、妨害性 自主罪,經有罪判決確定;(3)因業務上有故意犯罪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能擔任社 工師,或應撤銷、廢止社工師證書(或執照)。再者,增列不得出租或租借社會工作師證 照、社會工作師事務所開業執照之規定,又如因此涉及刑事責任,應移送該管檢察機關依 法辦理,租借證照使用者,並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加強社工師事務所管理,以確保服務連續性 若社會工作師事務所因故未能繼續開業,其相關服務紀錄應交由承接者依規定保存,如因 負責社會工作師死亡或無承接者,該所全部服務紀錄應交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關保存;另增列主管機關對事務所之查核督導功能。 保障社工師權益,維護其人身安全 除保障案主權益外,隨著社會福利發展,社會工作師業務逐步擴大到介入家暴、性交易、 性侵害、性騷擾等較具爭議性之服務對象,恐會受到傷害,因此增訂社會工作師權益保障 條文。未來社會工作師依法執行公權力職務,如有受到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虞者,得 請求警察機關提供必要之協助;如社工師依據相關法令及專業倫理執行業務時涉及訴訟, 所屬工作單位得提供必要之法律協助。 社工師為實踐社會正義未來將更加努力 社會工作師以「促進人民及社會福祉,協助人民滿足其基本人性需求,關注弱勢族群,實 踐社會正義」為使命,本屆立法院會期順利修正通過更符合時代需求的「社會工作師法」 ,象徵我國社工專業制度向前邁進一大步,有助於更優質之社工師投入社會福利服務,持 續為實踐社會正義而努力。 http://0rz.tw/d43qZ -------------------------------------------------------------------------------- 律師人數比我還多 待遇也比社工師好太多了 但也沒聽過我是海商法律師 我有海商法律師執照 我是民法律師 我有民法律師執照 我專門打殺人放火搶劫刑法官司 我有刑法律師執照 或是我專門打選舉官司 我有選罷法律師執照 要分類他們比我們更有資格分類 或許是比照另外一個專業--醫師 而進行分類吧 類似眼科 小兒科 胸腔外科 心臟內科 等等分類 但是我們現在真的有需要這樣比照醫師辦理嗎 真的就乾脆分個專業社工師 案主就可以得到更多的保障 那現在大家所服務的案主不就都在高度風險之中....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3.173.251
Sagan:殺傷力最強的是那個啥「專精社工師」吧 跟專科社工師不一樣 12/23 13:08
> -------------------------------------------------------------------------- < 作者: Homeyu (以身作則)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情報] 立院三讀 社工師法新增專科社工師規定 時間: Fri Dec 21 09:06:26 2007 在版上潛水很久了...^.^" 我是律師,既然您提到律師業務, 我也提供一下我的了解。 ※ 引述《MSchumi (MSchumi)》之銘言: : -------------------------------------------------------------------------------- : 律師人數比我還多 待遇也比社工師好太多了 律師人數比社工師多,但是待遇未必比社工師「好太多」。 基本上如果是自己開業,沒有固定案源的話, 那可能過得比社工師辛苦得多。 如果有案源的話,當然一個月上百萬也是大有人在。 但是大部分的律師其實都是受雇律師,就是領薪水的。 一般受雇律師大概是五萬起跳,不過工作時間也滿長的(因為是責任制), 而且律師錄取人數逐年在提高,所以新進律師的起薪也不像往年一樣。 不斷有人在打破行情價,可能再過幾年, 說不定律師跟社工師薪水會差不多,who knows? 連醫師的薪水,就我所知大概一半不會超過10萬, 很多大家所想的高薪行業都慢慢下跌。 : 但也沒聽過我是海商法律師 我有海商法律師執照 我是民法律師 我有民法律師執照 : 我專門打殺人放火搶劫刑法官司 我有刑法律師執照 或是我專門打選舉官司 : 我有選罷法律師執照 要分類他們比我們更有資格分類 事實上,律師公會的確是在規劃專科律師的方向, 只是社工師先通過而已。 : 或許是比照另外一個專業--醫師 而進行分類吧 類似眼科 小兒科 胸腔外科 心臟內科 : 等等分類 但是我們現在真的有需要這樣比照醫師辦理嗎 真的就乾脆分個專業社工師 : 案主就可以得到更多的保障 那現在大家所服務的案主不就都在高度風險之中....XD 每一行業,我相信都面臨同樣的問題, 很多問題不是只有單一專科就可以解決的。 社會的需求就是要更專業的人才, 但是往往沒顧慮到通才也是很需要的。 這點我想只能憑自己的良心和求知欲,去盡量充實自己。 制度本無好壞,重點還是在人吧?! 在版上看那麼久,偶爾po了一篇文章, 雖然看到很多人不滿自己的工作、待遇, 但是大多數人也都是「做一行怨一行」, 你換到別的領域也是一樣。 重要的是,要找出什麼目標和理想支持大家做這個行業。 社工人員是令我尊敬的一個行業, 另一個令我尊敬的工作是老師, 因為這兩個行業對於維繫社會安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希望大家都能以社工人員為榮阿!^.^ by the way..明年我回研究所讀書, 也會去多修社工的課,希望能向各位前輩看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7.126
Homeyu:喔對了..希望不要誤會我的意思,其實每個行業都令人尊敬, 12/21 09:07
Homeyu:只是我對於社工和老師兩個行業的功能,感觸很深而已:P 12/21 09:07
LooseYang:學長好 Orz (居然能在這裡看到XD) 12/22 09:19
> -------------------------------------------------------------------------- < 作者: MSchumi (MSchumi)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情報] 立院三讀 社工師法新增專科社工師規定 時間: Fri Dec 21 12:11:51 2007 雖然這個法令已經通過了 我心中仍然有許多疑問 在增強專業知識與終身學習 這一個大前提下 其實是不需要太多的討論的 也是共識 很多專業領域方面 例如醫師或是老師等都己經有許多專業增進的課程與要求 但是如果來看社工這一個領域 增加專業知識與終身學習 我想每一位社工員都願意 但是如果加上工作環境這一個變項呢 就以我所待過的機構單位 社工員看到一場十分 感興趣的研討會的時候想參加 如果是辦在星期例假日就算了 ps:其實星期例假日也有很多社工員要上班 如果不是辦在星期例假日 而想參加的話 機構單位上司就可能會面有難色了 還可能 受到冷言冷語的對待 "說工作都做不完了 還參加什麼研討會" 就算有再多的理由 請假也可能被打回票....也就是說 機構不鼓勵社工員進修 老師可以利用寒暑假進修大家都知道 自行開業的醫師也有相當的彈性時間安排看診 社工員呢???我聽到的或是自己真正接觸到的 工作量都大可能要天天加班 或是 例假日來工作 如果是要24小時待命的更是不用講了 再加上單位不鼓勵的話 社工員要出去參加個研討會或是更奢想念個研究所 都要看上面的臉色或是 只能自己辭掉工作 再另行安排生涯規畫了 我只想說增進專業的能力 每個社工員都願意 可以受到更多的肯定當然很好 但是工作環境可以配合嗎 答案可能要進一步討論了 這一部法令只看到--- "社工師及專科社工師執業應該接受繼續教育,每六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 辦理執業執照更新"--- 有其他方面的配合嗎 至少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看到....如果沒有配套措施的配合的話 社工員專業能力還沒有增加 但是流失者卻增加了 以上為個人的感想 若有得罪之處 敬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3.182.234
charking:社工師法可以規範到請假上課嗎? 那不是這法的目的吧~ 12/22 00:59
> -------------------------------------------------------------------------- < 作者: strength (爛桃花退散)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情報] 立院三讀 社工師法新增專科社工師規定 時間: Sat Dec 22 13:29:35 2007 ※ 引述《MSchumi (MSchumi)》之銘言: : 雖然這個法令已經通過了 我心中仍然有許多疑問 在增強專業知識與終身學習 : 這一個大前提下 其實是不需要太多的討論的 也是共識 : 很多專業領域方面 例如醫師或是老師等都己經有許多專業增進的課程與要求 : 但是如果來看社工這一個領域 增加專業知識與終身學習 我想每一位社工員都願意 : 但是如果加上工作環境這一個變項呢 就以我所待過的機構單位 社工員看到一場十分 : 感興趣的研討會的時候想參加 如果是辦在星期例假日就算了 : ps:其實星期例假日也有很多社工員要上班 : 如果不是辦在星期例假日 而想參加的話 機構單位上司就可能會面有難色了 還可能 : 受到冷言冷語的對待 "說工作都做不完了 還參加什麼研討會" 就算有再多的理由 ^^^^^^^^^^^^^^^^^^^^^^^^^^^^^^^^^^^^^^^^^^^^^^^^^^^^^^^^^^^ 看到這句話真是心有戚戚焉阿...... 當然自己的工作真的做不完的情況下 參加外部的活動也許確實需要衡量 但是我會寧願自己加班也要去上課 如果我覺得這個課很重要的話 但是我和這位MSchumi大有同樣的感覺 許多機構並不重視社工員的在職進修 卻要求社工員的工作表現 或是主管不認可的課程.研討會就不能去參加 (在我的機構就常聽到同事想去參加一個每年都在辦的研討會 譬如方案撰寫之類的, 就會被打槍說~你不是聽過了嗎? 但是寫方案這種東西難道不該是不斷在精進的嗎?) 而且我個人覺得你只是個新進1.2年的菜鳥 也不代表不適合去聽"公益勸募"之類的研討會 社工是一個如此充滿挑戰性的行業 在上位者要如何幫助底下的社工員不斷成長而不至於burn out 如何提升社工員的專業而讓案主得到更好的服務 是不是應該換個角度幫員工設想一下呢 不知道這個修法的通過又能幫助到這些在第一線工作的社工員什麼呢 會讓主管比較有壓力願意讓社工員出去上課嗎? i hope so : 請假也可能被打回票....也就是說 機構不鼓勵社工員進修 : 老師可以利用寒暑假進修大家都知道 自行開業的醫師也有相當的彈性時間安排看診 : 社工員呢???我聽到的或是自己真正接觸到的 工作量都大可能要天天加班 或是 : 例假日來工作 如果是要24小時待命的更是不用講了 再加上單位不鼓勵的話 : 社工員要出去參加個研討會或是更奢想念個研究所 都要看上面的臉色或是 : 只能自己辭掉工作 再另行安排生涯規畫了 : 我只想說增進專業的能力 每個社工員都願意 可以受到更多的肯定當然很好 : 但是工作環境可以配合嗎 答案可能要進一步討論了 : 這一部法令只看到--- : "社工師及專科社工師執業應該接受繼續教育,每六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 : 辦理執業執照更新"--- : 有其他方面的配合嗎 至少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看到....如果沒有配套措施的配合的話 : 社工員專業能力還沒有增加 但是流失者卻增加了 : 以上為個人的感想 若有得罪之處 敬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46.53 > -------------------------------------------------------------------------- < 作者: co1234jenny (歐小橘)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情報] 立院三讀 社工師法新增專科社工師規定 時間: Sat Dec 22 14:26:23 2007 : ^^^^^^^^^^^^^^^^^^^^^^^^^^^^^^^^^^^^^^^^^^^^^^^^^^^^^^^^^^^ : 看到這句話真是心有戚戚焉阿...... : 當然自己的工作真的做不完的情況下 : 參加外部的活動也許確實需要衡量 : 但是我會寧願自己加班也要去上課 : 如果我覺得這個課很重要的話 : 但是我和這位MSchumi大有同樣的感覺 : 許多機構並不重視社工員的在職進修 : 卻要求社工員的工作表現 : 或是主管不認可的課程.研討會就不能去參加 : (在我的機構就常聽到同事想去參加一個每年都在辦的研討會 : 譬如方案撰寫之類的, : 就會被打槍說~你不是聽過了嗎? : 但是寫方案這種東西難道不該是不斷在精進的嗎?) : 而且我個人覺得你只是個新進1.2年的菜鳥 : 也不代表不適合去聽"公益勸募"之類的研討會 : 社工是一個如此充滿挑戰性的行業 : 在上位者要如何幫助底下的社工員不斷成長而不至於burn out : 如何提升社工員的專業而讓案主得到更好的服務 : 是不是應該換個角度幫員工設想一下呢 : 不知道這個修法的通過又能幫助到這些在第一線工作的社工員什麼呢 : 會讓主管比較有壓力願意讓社工員出去上課嗎? : i hope so 我也認同很多主管其實很不願意讓社工員外出受訓 (尤其是非社工專業的主管) 不過我本身碰巧經歷主管從不願意的態度慢慢轉變成願意的過程 我想...應該是機構同仁努力讓他看見在職訓練的功效吧 所以~不知道ㄝ 這部分確實是還有需要努力的空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4.7.38 > -------------------------------------------------------------------------- < 作者: urong31 (rong)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情報] 立院三讀 社工師法新增專科社工師規定 時間: Sat Dec 22 14:31:46 2007 : 我也認同很多主管其實很不願意讓社工員外出受訓 : (尤其是非社工專業的主管) : 不過我本身碰巧經歷主管從不願意的態度慢慢轉變成願意的過程 : 我想...應該是機構同仁努力讓他看見在職訓練的功效吧 : 所以~不知道ㄝ : 這部分確實是還有需要努力的空間 哈~ 我們機構非常鼓勵大家出去外訓 不過不管你是自假自費還是公假自費、自假公費 都必須跟機構簽約 也就是簽賣身契的意思! 只要上12小時的課要簽3個月 上12~24小時的課要簽半年 24小時以上要簽一年 ....... 以此類推 說好聽是在這個機構工作不會失業啦 說難聽一點就是當你突然決定要離職時你會被扣一大筆錢 真是超級不合理的 等於是變相要我們不要去上課 隨便上個課就要簽賣身契這樣誰還敢去 -- http://www.wretch.cc/blog/urong31 ☆☆☆☆☆☆☆☆☆☆☆☆☆☆☆☆☆☆☆☆☆☆☆☆☆☆☆☆☆☆ ☆ ☆ ☆ FLY AWAY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221.206 > -------------------------------------------------------------------------- < 作者: mila (認真之路)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情報] 立院三讀 社工師法新增專科社工師規定 時間: Sat Dec 22 16:01:10 2007 : 我也認同很多主管其實很不願意讓社工員外出受訓 : (尤其是非社工專業的主管) : 不過我本身碰巧經歷主管從不願意的態度慢慢轉變成願意的過程 : 我想...應該是機構同仁努力讓他看見在職訓練的功效吧 : 所以~不知道ㄝ : 這部分確實是還有需要努力的空間 其實我們單位的主管在一到機構的時候,主管就明確的說 關於外訓部分,我們都知道去上課都是坐在那邊就過了一天 如果真的要去,就是一個人去,然後錄回來大家借閱 不然就是如果真的很多人對這個上課有興趣 將講師內聘到機構內 這樣大家也免通勤時間... 因為業務繁重,所以我覺得這個方法還不錯啦 可是有時後還是會想出去認識其他領域的伙伴或出去打混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9.40 ※ 編輯: mila 來自: 219.84.19.40 (12/22 16:04) > -------------------------------------------------------------------------- < 作者: minichopper (Happy NewS Year)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情報] 立院三讀 社工師法新增專科社工師規定 時間: Mon Dec 24 19:49:23 2007 那我還頗慶幸我的主管雖然是非社工專業 又礙於小機構沒有經費幫工作人員訓練 於是很鼓勵我們參加其他團體舉辦的活動 不管是車資、住宿什麼的 主管都認為是單位應該付出的 這點我真的要很感激我的小小單位 因為機構在台南,每次北上路途都很遙遠 主管都還通融讓我們搭高鐵來回跑 其實我一直覺得,雖然社工的工作量真的很大 但是參與許多相關的研討會 對於社工的服務工具相對上真的有很大的助益 不出去走走,都不知會知道外界長怎樣 尤其像我所待的小機構 趁著難得的聖誕節,雖然很心酸還在辦公室趕核銷 還是要跟所有社工夥伴說聲聖誕節快樂!! 明年要繼續當快樂的社工員!! 喔耶!! ※ 引述《co1234jenny (歐小橘)》之銘言: : 我也認同很多主管其實很不願意讓社工員外出受訓 : (尤其是非社工專業的主管) : 不過我本身碰巧經歷主管從不願意的態度慢慢轉變成願意的過程 : 我想...應該是機構同仁努力讓他看見在職訓練的功效吧 : 所以~不知道ㄝ : 這部分確實是還有需要努力的空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219.129
shiftdog:加油! 12/25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