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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批踢踢的法務站長 不是批踢踢的持有者 你不能按照自己的喜好任意地行使權力 如果我對你的質疑與控訴是錯誤的 自有其他的使用者與管理者前來處理與發表意見 任何的事情 都有眾人可以公評 不勞你以砍我文章為手段 而行抹殺我行使申訴權的權力 我再把這篇文章重po到這裡來 如果pleasethink再度無故砍除我的文章 我將會訴求大眾的輿論評斷 這看起來非常的囂張 不過面對法務站長如此惡意的治理手段 使用者不囂張一點是不行的 ~~ 1.申訴人:abcdeffg 2.檢舉對象:pleasethink 3.檢舉事由:pleasethink無故剝奪我的申訴權 4.檢舉說明:pleasethink將我在PttLaw的申訴文章一一砍除,卻沒有說明原因,這 等於是剝奪我的申訴權。如果pleasethink認為我並不適合在PttLaw發表文章,他可 以將我浸入水桶並公告原因說明,但他都沒有做到,只是一味地砍除我的文章。 5.證據:相關文章業已被砍除,因為pleasethink認為那些文章沒有存在價值,所以 我也無法再轉錄於此板。 在一月時,我就已經向熟悉我的朋友們控訴法務站長不適任,無奈當時沒有太多人 了解情況,所以多數並不支持我的作為。 不過現在,法務站長的行為已經引起愈來愈多人的反感,如果站方認為這些反感只 是少數,那麼我也沒有什麼好說的地方;但如果站方有心的話,請你們主動去觀察 相關的事件,相關的使用者與相關的看板文章,你們就能了解為何有愈來愈多人反 感了--批踢踢成立十年以上,第一次有如此官僚與亂法的法務站長,這是非常嚴 重的問題,請站長們嚴肅地多加考慮,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18.41
guest:反感的人不過只是跟著看熱鬧罷了 我倒覺得 218.175.176.8 02/08
guest:你比較官僚吧 被罷免了 還po什麼施政報告 218.175.176.8 02/08
changtai:為啥不用本尊推文? 怕被抓把柄? 203.203.42.73 02/08
aski:反感的人不只是跟著看熱鬧吧 而是站務處理 219.68.40.211 02/08
aski:實為過當 手法太過於爭議 219.68.40.211 02/08
hiroayu:反感的人不止跟著看熱鬧 是真的不滿 43.244.40.6 02/08
> -------------------------------------------------------------------------- < 作者: dss0724 (小仁仁) 看板: SYSOP 標題: [建議] Ptt戰神,麻煩你也勸勸P法務站長! 時間: Tue Feb 8 12:56:13 2005 同樣是在做事,也麻煩你這位站長能好好跟他溝通一下, 惹出這麼大的事,讓很多人反彈,即便是不相關的人看了一連串的事件後都覺得反彈, 畢竟能為站上做事還是辛苦的,但Ptt站神阿,誠如所言,治站不容易,望以同理心 來對待他人阿,不要讓鄉民怨氣上升方是良策阿!! 相信此次的危機處理,戰神心中自有一把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7.63.245
clifflin:護短只是把自己也搞臭 看Ptt的智慧了 220.136.198.173 02/08
> -------------------------------------------------------------------------- < 作者: iamori ( ) 看板: SYSOP 標題: [故障] scorpiohigh帳號登入後會斷線 時間: Tue Feb 8 15:27:19 2005 ※ [本文轉錄自 ID_Problem 看板] 作者: guest (海邊漂來的椰子) 站內: ID_Problem 標題: [故障] scorpiohigh帳號登入後會斷線 時間: Mon Feb 7 23:47:57 2005 我的帳號scorpiohigh 在登入後 按任一鍵後就斷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51.73 -- 帳號總管 iamor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202.244 > -------------------------------------------------------------------------- < 作者: guest (海邊漂來的大美女) 站內: SYSOP 標題: Re: [建議] Ptt戰神,麻煩你也勸勸P法務站長! 時間: Tue Feb 8 15:53:59 2005 子貢曰:「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 子夏曰:「小人之過也必文。」 子貢曰:「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 請不要自己對號入座........ ※ 引述《dss0724 (小仁仁)》之銘言: : 同樣是在做事,也麻煩你這位站長能好好跟他溝通一下, : 惹出這麼大的事,讓很多人反彈,即便是不相關的人看了一連串的事件後都覺得反彈, : 畢竟能為站上做事還是辛苦的,但Ptt站神阿,誠如所言,治站不容易,望以同理心 : 來對待他人阿,不要讓鄉民怨氣上升方是良策阿!! : 相信此次的危機處理,戰神心中自有一把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53.121 > -------------------------------------------------------------------------- < 作者: pleasethink () 看板: SYSOP 標題: 關於本次violation判決之事件說明 時間: Tue Feb 8 16:32:59 2005 本人於該案件內容 在判決形成之心證過程未盡詳細而遭版友之相關誤解之處 在此一一為說明 該案件為A對B提出回文內容有所攻擊之陳述 本人於參照相關文章後認為B之文章內容略有不當之處 而予以發文通知並請求勿用較為批評之語氣對他人回文 而判決的事項亦依程序通知該版版主為刪除之動作 而同時該討論串於未經證實之前理應不受任何人 可能不實的指陳 惟待當事人提出說明與申辯後 其餘人方得對該事件為公評並加以討論 惟本版之公告為通知性質版主不服本版則會依程序商請小組長 為刪除若小組長不服則為站務站長處理 本版自始便無強制介入亦無作為任何刪文之動作 在此先說明 而本人於維護相關人士之權利之同時 未能全盤考量之其他當事人之相關意見 為本人之疏失 此事可待公評 亦請各界諒解 而相關人士之有所質疑與所欲了解之部分 本人會一一說明 而為了表示正式 有些寫得很文言的地方請大家見諒 歡迎大家指教 Pleasethink敬上 -- 一輩子也忘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46.104
ljs: 你還是說中文吧 218.168.53.121 02/08
JUL: 你還是說中文吧 218.166.55.76 02/08
p1easethink:這寫啥的看不懂 真要解釋的話未免太沒誠意 210.85.159.6 02/08
lawcloud:建議你 把他翻譯成白話文比較好@@ 61.231.47.144 02/08
zendic409: 你還是說中文吧 220.142.10.208 02/08
micwang:完全看不懂 寫的還真.... 220.135.198.120 02/08
herewego:能不能罷免他阿???? 218.163.124.107 02/08
guezts: 你還是說中文吧 唉...不能噓 218.163.166.8 02/08
ykleu:阿鬼,你還是說中文吧 220.135.7.165 02/08
eason: 你還是說中文吧 219.80.128.139 02/08
guest5200:還只能用推的 我的媽阿...狗 可以 當官? 218.165.52.130 02/08
toper:只能推喔 太可惜了 等下讓鄉民們給你指넠 218.167.184.223 02/08
toper:教一下 218.167.184.223 02/08
ckshchen:g 你還是說中文吧 218.35.22.19 02/08
ilove1530:我的媽押.狗能當官?(別對號入座耶XD) 218.162.109.61 02/08
herewego:有方法可以罷免他嗎???????????? 218.163.124.107 02/08
BrainDeath:你還是說中文吧 220.140.5.43 02/08
colan8:你是把所有與你相持不同意見的人 都給罰單 220.139.156.54 02/08
colan8:胡扯 最好是可能影響 你全給了 何來可꼠 220.139.156.54 02/08
colan8:能之說 220.139.156.54 02/08
Zeel: 你還是說中文吧 218.175.56.106 02/08
herewego:不只開罰單 他還把別人直接停權 218.163.124.107 02/08
herewego:卻連一封信或是公告都沒有 太過分了 218.163.124.107 02/08
herewego:到底有沒有辦法罷免他阿????? 218.163.124.107 02/08
Bartleby: 你還是說中文吧 218.175.49.215 02/08
jenkl: 你還是說中文吧 219.68.81.96 02/08
guest: 你還是說中文吧 218.163.159.30 02/08
robert661177:你還是說中文吧... 看不懂阿 218.34.102.119 02/08
MRjk: 你還是說中文吧 163.20.254.241 02/08
marquesas:PT版置底文推文的都要停權囉 請小心 218.172.166.15 02/08
herewego:有些普大人已經直接停權了 218.163.124.107 02/08
herewego:而且沒有公告 沒有寄信通知 218.163.124.107 02/08
pleazethink:我沒有錯!!我沒有錯!!我沒有錯!!我沒有錯! 61.229.197.23 02/08
p1easethink:樓上的 敢模仿我 小心我停你權啊 210.85.159.6 02/08
jenkl:cl3cj/31j4i 219.68.81.96 02/08
ykleu:站神,這就是你要的PTT? 220.135.7.165 02/08
> -------------------------------------------------------------------------- < 作者: kcamus (曙光女神之寬恕) 看板: SYSOP 標題: Re: 關於本次violation判決之事件說明 時間: Tue Feb 8 16:43:22 2005 ※ 引述《pleasethink ()》之銘言: : 本人於該案件內容 : 在判決形成之心證過程未盡詳細而遭版友之相關誤解之處 : 在此一一為說明 : 該案件為A對B提出回文內容有所攻擊之陳述 : 本人於參照相關文章後認為B之文章內容略有不當之處 : 而予以發文通知並請求勿用較為批評之語氣對他人回文 : 而判決的事項亦依程序通知該版版主為刪除之動作 : 而同時該討論串於未經證實之前理應不受任何人 : 可能不實的指陳 : 惟待當事人提出說明與申辯後 : 其餘人方得對該事件為公評並加以討論 : 惟本版之公告為通知性質版主不服本版則會依程序商請小組長 請問到底是哪一點你認為必須刪除的? 你什麼都沒回應我,就只單單的說因為我拒絕所以要請 小組長,如果小組長也拒絕那麼就要站務站長自己來 這是文字嶽嗎??你有沒有尊重過我??雖然我只是一個小 小的pt板板主,但那不代表我就是卑賤的... 請回覆稍待轉過來的文章 : 為刪除若小組長不服則為站務站長處理 : 本版自始便無強制介入亦無作為任何刪文之動作 : 在此先說明 : 而本人於維護相關人士之權利之同時 : 未能全盤考量之其他當事人之相關意見 : 為本人之疏失 此事可待公評 : 亦請各界諒解 : 而相關人士之有所質疑與所欲了解之部分 : 本人會一一說明 : 而為了表示正式 有些寫得很文言的地方請大家見諒 : 歡迎大家指教 : Pleasethink敬上 --      ◢██◣      ███被地獄的業火燃燒著      但在內心的深處 依然渴望天堂      ◥█ by 歌劇院怪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02.167
ykleu:在這邊出現爆會怎樣啊? 220.135.7.165 02/08
linkinting:來試試 59.112.232.62 02/08
toper:萬丈高樓平地起 218.167.184.223 02/08
BrainDeath:我也要我也要 220.140.5.43 02/08
la1016:版主加油 61.229.174.91 02/08
> -------------------------------------------------------------------------- < 作者: kcamus (曙光女神之寬恕) 看板: SYSOP 標題: [申訴] 請問刪文是由哪一方面裁定的? 時間: Tue Feb 8 16:44:04 2005 ※ [本文轉錄自 PttLaw 看板] 作者: kcamus (曙光女神之寬恕) 看板: PttLaw 標題: [申訴] 請問刪文是由哪一方面裁定的? 時間: Tue Feb 8 15:14:47 2005 我想請問一下,對於刪除之判決是由於koum8板友的哪一篇文章而決定的? 究竟是上告板主才定,還是因為zseal板友造成koum8板友的權利侵害而定? 況且該篇討論串我尚未做出所謂的裁定,我只不過跑去躺在床上五個小時 而己,並不代表我對於此議題已經就此打住 而在Violation708篇中 作者 JasonBourne (JasonBourne) 看板 Violation 標題 Re: [檢舉] pttearnmoney板主 時間 Tue Jan 4 21:34:04 2005 ─────────────────────────────────────── 板主擁有管理板面及文章議題選擇之權限 且此權限受站方法務高度尊重 非針對特定使用者處分之其他管理行為 除明顯且嚴重影響多數使用者使用看板外 本站法務不予干涉 若使用者對於板主上開管理行為不表認同且經反應後仍不滿 可循罷免途徑檢驗板主之管理行為是否可獲多數板友支持 此乃本站板務而非法務規範範圍 本案中 PttEarnMoney板原本就有讓使用者可以透過板上活動賺取P幣之目的 至於該活動內容為何 除構成上開明顯嚴重影響多數使用者使用看板外 本站法務不予干涉 以祝賀板主面試順利文章當作發錢的條件 並未嚴重影響使用者使用看板的權利 因為使用者還是可以繼續在板上推動及參與其他的活動 至於板主是否可用分身ID同時行使板主職權 此乃本站板務而非法務規範範圍 承上所述 本案檢舉無理由 法務板工 JasonBourne 如果單單因為zseal板友的語氣使koum8板友不開心,那麼你 也已經對於zseal板友做出處份,但在於刪文方面是否應該 請我或另外二位板主前來做說明,並不是單方面就koum8板 友所說的話就一篇公告叫我把所有的文章都刪掉? 請問你對於事情的始末有了解嗎?? 作者 JasonBourne (JasonBourne) 看板 Violation 標題 [公告] 對於板主處分不服者,應循站訂申訴管道救濟 時間 Sun Jan 23 04:52:23 2005 ─────────────────────────────────────── 使用者對於板主處分或其管板方式不服者 應依本站法務及站務所規定之申訴程序提出救濟 切勿直接以信件或水球對該板主進行騷擾甚至辱罵 例如某位駕駛人被交通警察開了單 如果對罰單處罰標準或內容不服 應至交通裁決所申訴申請撤銷該處分 而非逕行對該名交警進行攻擊 否則即便該罰單最後被證明與法令有所違誤 但駕駛人仍然必須負擔攻擊交警之刑責 承上所述 關於板主行使板主權限 對於不依循本站申訴程序而逕行對板主進行騷擾或人身攻擊的使用者 會予以加重處分 法務板工 JasonBourne 我不是沒有理會他,更何況我還未做出任何的處份,koum8板友對於 我所回應之文章毫無任何理會,就直接做所謂告訴的處份,他要求 刪文我拒絕,因此我請他說明哪一部份是讓他認為嚴重到必須刪文 的地步,不過他卻直接跑至Violation板投訴~ 作者 kcamus (曙光女神之寬恕) 看板 part-time 標題 Re: 原來深夜是板主槓上我們,只求刪文,維持公司顏 … 時間 Tue Feb 8 06:24:07 2005 ─────────────────────────────────────── ※ 引述《koum8 (Koum8)》之銘言: : 原來從深夜從2點到5點,十幾篇,一直希望爭議此議題是板主,我實在太白目, : 民如草芥,不與官鬥,對PTT打工板板主的失望, : 不求平反,只求刪文,維持公司顏面,刪掉相關議題吧, : 我只是一個業助,實在無法讓公司丟這樣的臉 : 誠如你說的,你是板主才有這樣的權力! : 公司沒有人權.針對今夜從2點到5點,一直說重話輕說,不要在板上公開質疑他人,唉! : 不再上PTT打工板徵人了,不再回應相關任何問題, : 一切等,公正之第三人~PTT的法務裁定吧! : 安妮 1.何以證明我一直爭議此議題? 2.我只是一介小小的鄉民,剛好有這榮幸擔任pt板的板主 ,我從來不認為自己是當官的,至於你個人要對我失望 ,我也尊重你的意願 3.有哪一部份嚴重到你認為必須要刪文的地步? 4.說得好聽是板主,說得難聽是板僕,的確我是有管pt板 的權利,但那不代表我就會濫權 k板友,為什麼筆戰時我不會跳下來說"禁止再發言"這類的 話??因為我尊重每一個板友發文的權利,既然今天我敢接 下來當pt板的板主,我就要隨時應付板上會出現的狀況, 我不曉得哪一點讓你認為我官架大,從頭到尾我都沒有發 聲,直到你至法務那邊投訴要刪掉文章時我才站出來的, 那篇文章我完全沒有感受到對於一個板主的尊重... 至於其它板友的疑慮,你從頭到尾除了打哈哈外,我看不 出來你到底要說什麼 =============================================================================== 作者: pleasethink ()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公告)PTTLAW法務通告 時間: Tue Feb 8 09:08:57 2005 本版對zseal已為判決 不實文章內容已對他人權利造成侵害 相關文章請版主於今日內刪除 對他人不實指控及相關文章之存在已對當事人造成困擾 版主於今日內應應koum8之要求將相關討論串刪除 並要求相關人士不得再為波文騷擾 相關事項已移請本版所屬站務站長 另本文請勿回覆 另請勿推文 PTTLAW pleasethink敬上 相關判決如下:請參照violation 您好 關於zseal的回文 雖無明顯違規之事項 但已對koum8使用者造成一定程度之侵害 同時亦有誤導他人誤信原文之工作為推展信用卡或現金卡業務之情事 本版將發文通告zseal 予以告誡勸導 PTTLAW敬上 對於目前必須刪文的公告,我拒絕接受 -- || █▎||| ◢██◣ 抱歉,朕對你家ㄋㄐ沒興趣...... □︵□ ◤ ◥ξ㊣ξ by al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02.167 -- ◥█ ~@ ~@◤◥◥ ~@□︵□ ~ ◢˙◤ ◢~@~@◤ ◥ ▆▆▆ ㊣ 忍者洨太郎 by al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02.167 > -------------------------------------------------------------------------- < 作者: syntax (絕對孤獨) 看板: SYSOP 標題: Re: R: 關於本次violation判決之事件說明 時間: Tue Feb 8 17:10:22 2005 ※ 引述《kcamus (曙光女神之寬恕)》之銘言: ※ [本文轉錄自 PttLaw 看板] 作者 JasonBourne (JasonBourne) 看板 Violation 標題 Re: [檢舉] pttearnmoney板主 時間 Tue Jan 4 21:34:04 2005 討厭啦 不要一直提 小小的版 這樣小小的我會害怕耶 我要繼續整理房間了 等一下才能上來發錢 不然要是我們數學老師ㄙˊ常請假的話 我會被罵到臭頭 --- ★Ptt 以後 Ptt要靠你 [06/29/2004 23:42:2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90.107
mtdas:XD 203.67.120.44 02/08
> -------------------------------------------------------------------------- < 作者: ismail (晴天該是啥樣子) 看板: SYSOP 標題: Re: 關於本次violation判決之事件說明 時間: Tue Feb 8 17:35:36 2005 ※ 引述《pleasethink ()》之銘言: : 本人於該案件內容 : 在判決形成之心證過程未盡詳細而遭版友之相關誤解之處 : 在此一一為說明 …………………………中間部分恕刪………………………… : 而為了表示正式 有些寫得很文言的地方請大家見諒 : 歡迎大家指教 : Pleasethink敬上 我說您是不是搞錯方向了 一、在pt板板務未做出終局處分前 k 君擅自申訴至法務板 應為不受理案件違反程序是其一 二、法務固然具站務身份 但功能分工、權力分配 縱有站務管理權力 亦應在pt板板務不配合判決履行下 ( 如果真有義務必須為之,更何況此次判決根本違法如前述 ) 或緊急狀態 才可以直接介入 昨天的史館之亂亦屬相同違反程序、逾越權限行為 1.未以使用者身份先至史館反應 2.反應後對板務的處分不服仍以使用者身份至法務版申訴 3.對於以使用者身份申訴的您,以法務身份基於當事人迴避自請迴避 ( 是否迴避經查閱 pttlaw 並無相關規定,由您自由心證吧 ) 4.等其他法務站長判決後由史館板務為相關處置 5.史館板務不為相關處置尚可商請其他組務站務處理 必要時才動用站務權限親為處理 以上二點才是這次本站使用者憤怒所在 ( sorry 言過其實,本人不足以代表全體使用者,僅為本人不平之處 ) 此外,為表正式就非得文言不可嗎 連法院判決書都在推動親民性了 更何況只是特別聲明稿 順帶一提 本人強烈認為閣下不適任,專業及涵養均不足以擔當法務大任 -- 把眼淚,慎重地裝進玻璃瓶裡..... 存起來,正好養活一尾名為愛情的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14.70
linkinting:推你 59.112.232.62 02/08
toper:推最後一句 218.167.184.223 02/08
Zeel:全推 218.175.56.106 02/08
herewego:下臺吧!!不要再天怒人怨了!!! 218.163.124.107 02/08
herewego:自己辭職 省的被罷免好看些~~~~~ ^^ 218.163.124.107 02/08
card101:yaya 推 218.172.163.29 02/08
Bartleby:推最後一句 218.175.49.215 02/08
Misako:推,p法務看到這篇言之有物的文章要知恥.. 220.139.249.104 02/08
ljs: 推一下啦 218.168.53.121 02/08
hirde:推pleasethink不適任 218.170.137.37 02/08
ykleu:推,p法務看到這篇言之有物的文章要知恥.. 220.135.7.165 02/08
changtai:他有選擇性眼芒 會看得見嗎? 203.203.42.73 02/09
repot:推 218.174.144.164 02/09
> -------------------------------------------------------------------------- < 作者: totosolution (全方位解決方案) 看板: SYSOP 標題: [討論] 我是raintozero的分身帳號 時間: Tue Feb 8 19:48:13 2005 先說明這是因應這個事件不得不新申請的分身帳號。 我在2/8中午前後閱讀part-time板,看了最近發生的一起徵才啟事引起的糾紛, 以及法務pleasethink提出的判決之後,發表了一篇文章標題為「那還要版主作啥?」 此文同時發於violation板以及part-time板,part-time板的文章仍在, violation板的文章卻遭pleasethink站務刪除並退回我的信箱。 pleasethink站務要求我改將文章發表於pttlawsug看板,我也照做了。 但是照作之後,我認為此文發表於violation板並無不妥, 因為violation板本來就有一個「討論」的預設文章標題, 這種關乎站務對事情涉入方式的討論,應該是可以在這個板上發表的。 於是我一邊回信給pleasethink,詢問依照站規或板規哪條, 我不能於violation板發表該文章〈violation板是當時pttlaw系列看板中, 看板人氣最高的〉。並且在violation板重複貼了這篇文章好幾次。 每次一貼就被刪除,大約過了五分鐘之後,「raintozero」這個帳號就被 設為violation板的水桶了。 我試圖將這篇文章轉貼往其他站規討論看板,結果兩分鐘內, 我就被設了pttlaw全系列的水桶。接下來我斷線三到四次, 等到再成功連上ptt時,「raintozero」這個帳號已經被拔掉所有的權限: 不能貼文,不能丟水球,不能閱讀信件。 期間,沒有任何一個人來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我不知道是哪一位 拔掉了我的權限,也許是pleasethink站務,也許是其他人。 我想請問的是,violation板為何不能討論那篇文章呢? 各位可以到allpost板看看我張貼那些文章然後被刪除的痕跡。 我私以為並無不當之處。如果有,請各位指正。 即使我一文多貼,犯了CP,應該也是以罰單先處罰吧? 不通知就浸水桶,對嗎? 不通知就拔掉所有權限,對嗎? 我已經以分身帳號寄信給站務名單上面的所有站務, 通知他們這件事情的始末過程, 不過直到剛剛,仍然沒有收到任何回應。 我不但不知道我的raintozero帳號被怎麼了, 也不知道接下來該找誰處理申訴。才不會又被拔掉所有權限。 望有識者有以教我。 附帶一提,我的帳號被拔掉所有權限,相應的我的信件啦....水球紀錄啦, 等等我認為算是我的心血的東西也可能要不回來吧? 我希望這件事能得到站方正面的回應,否則我不知道該怎麼繼續信任 這個站的站務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8.14.55
Raimu:就是你的文章跑來搗亂pt板呀 218.167.192.198 02/09
> -------------------------------------------------------------------------- < 作者: totosolution (全方位解決方案) 看板: SYSOP 標題: Re: [討論] 我是raintozero的分身帳號 時間: Tue Feb 8 21:04:44 2005 pleasethink站務大人可能正在忙碌,無暇理我。 希望您有空回應我一下。 如果一直找不到您出面說明,我也沒辦法,只好想更有效率的找人方法。 本信件預計於36小時後寄發給林智仁教授 cjlin@csie.ntu.edu.tw 如果其他站務經過願意回應我的問題,一並至上感謝,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8.14.55
sos3366:XD 61.64.243.193 02/08
alubababa:不寄給教授 他就不當一回事這樣 太誇張!! 203.203.4.206 02/08
alubababa:要是需要寄給教授 我會幫你一份的 203.203.4.206 02/08
firewind:若是需要..我可以幫你照三餐寄 218.164.165.15 02/08
> -------------------------------------------------------------------------- < 作者: lawcloud (批踢踢司法已死) 看板: SYSOP 標題: Re: 關於本次violation判決之事件說明 時間: Tue Feb 8 22:04:41 2005 ※ 引述《pleasethink ()》之銘言: : 本人於該案件內容 : 在判決形成之心證過程未盡詳細而遭版友之相關誤解之處 : 在此一一為說明 : 該案件為A對B提出回文內容有所攻擊之陳述 : 本人於參照相關文章後認為B之文章內容略有不當之處 : 而予以發文通知並請求勿用較為批評之語氣對他人回文 : 而判決的事項亦依程序通知該版版主為刪除之動作 : 而同時該討論串於未經證實之前理應不受任何人 : 可能不實的指陳 : 惟待當事人提出說明與申辯後 : 其餘人方得對該事件為公評並加以討論 或許將P法務的意思 弄成白話文大家就明白多了 他的意思是k小姐 對 z版友的回文認為有攻擊他人名譽 其實P法務 你可以把你的心證在說詳細一點 為什麼P法務說他會認同 k小姐的論點 是因為他以前也做過類似的工作 所以他知道會被那樣說是很不好受的 所以他認同k小姐說z版友是對她有侵害名譽 然後他就發文通知z版友 希望他能夠口氣好一點 (不過那篇發文通知我沒看過) 要請z版友 或是 p法務 有留備份的話可以提出來當證據的一部份給大家參考 然後p法務說他通知k版主希望他刪除 因為p法務認為 在k小姐尚未證實自己 是不是在廣告從事推展信用卡或現金卡的直銷業務 希望討論串能夠暫停 因為p法務 主觀認為 該討論串的存在會造成k小姐的名譽的繼續侵害 所以希望k版主刪除其討論串 (語氣看起來真的很像是命令) : 惟本版之公告為通知性質版主不服本版則會依程序商請小組長 : 為刪除若小組長不服則為站務站長處理 : 本版自始便無強制介入亦無作為任何刪文之動作 他的意思是 他沒有進行"刪文章"的動作 : 在此先說明 : 而本人於維護相關人士之權利之同時 : 未能全盤考量之其他當事人之相關意見 : 為本人之疏失 此事可待公評 ===================以上是翻譯P法務的立場的白話文翻譯========================= 就我個人之論點 來論本案 本案的爭執點 應該在 1. z版友的文章 是否真的有侵害 k小姐的名譽權? 2. p法務是否能要求板主依其認定刪除文章 第一點 z版友的文章 是否真的有侵害 k小姐的名譽權? p法務 與 k小姐 主觀上認為 將其廣告徵才的內容 被稱為 推展z版友所謂的業務 是對 k小姐的名譽 和 公司名譽的傷害 (我覺得其心路歷程要從事過的人才知道) 而就我的論點而言 客觀上 z版友之文章並無故意要傷害k小姐之名譽 唯一可以挑剔就是語氣比較不當 況且k小姐如果真的覺得是冤屈 可以直接主動對z版友之問題解釋清楚 如果k小姐真的完全無法解釋而不想就該討論串討論 可以自行刪除其徵才之文 要說這種批評的文章 說真的 批踢踢到處都有 如果每個人都因為覺得 被批評而無法承受請求法務禁止他人再討論 那批踢踢可能沒文章了 言論自由就是可貴在 正反雙方的討論 可使真理能越辯越明 但是如果言論自由涉及人身攻擊實屬不當 不過查z版友之回文 無人身攻擊之嫌 勉強來說只是口氣不太好而已 要論z版友有侵害k小姐之名譽 實難認定 第二點 p法務是否能要求板主依其認定刪除文章 這一點 其實可以說牽動整體事件最重要的神經 這也是造成連板主都對法務站長 開始不滿的主因 法務站長是否有權限 能夠直接管轄 各版的討論文 就法務站長設置而言 應屬於專為處理有關違背法律或是站規的事務 而版內的討論風氣應該是板主的自主的範圍 板主得制訂板規 當然其規定應符合 小組或群組規定 以及本站之規定 一般而言板主為了塑造自己板內討論的走向 會有m文和刪文標準 這些都是取決於板主個人認定的標準 除非有明顯重大的違反 否則理論上 法務站長應該無權干涉 其實通常在站方主動處理之前 站民的輿論就會先反彈了 站民可以經由罷免程序 來使其認為不適任的板主解職 所以除非重大違紀事件法務站長應採中立立場 結論感想 人都會犯錯 法官是人 而不是神 要人沒有主觀的想法 是很困難的 P法務 因為同情k小姐 而做出較偏頗的判決 不能說情有可原 但是也罪不致死 比較令人不敢苟同的是 後來的刪噓文 和 開罰單 停權等 行為 P法務自己認為 由這些行為可以平息 輿論的壓力 剛好事與願違 面對抗爭 不是處罰就能解決問題 而是應該看清楚問題的爭點 然後主動化解對方疑慮 濫刑的結果 只是讓人心更浮動 群情更激憤而已 其實本案只是整個站民對站方抗爭的一個餘震 不過我堅持P法務應該先從本案先解決 結要一個一個的解開 我很希望這件事情大家先化解仇恨 希望站方能先對這次因為 本案而被停權或是開罰單的使用者 能夠免除其懲罰 這樣才能繼續的解決問題 先用誠意化解仇恨 然後再針對歷史版事件 五五六六版事件 一個一個的解釋和解決 也希望大家能夠理性討論 罵人家狗官很爽是沒錯 但是問題還是沒解決 並不是P法務解職 問題就完全可以解決的 要重新建立站方與站民之間的信任 才是長治久安之道 -- 玩弄我 你認為是 正當防衛 拋棄我 你覺得是 緊急避難 你用盡一切理由來 阻卻 你對我傷害的 違法性 既然對你的愛我已 無期待可能性 何不給你個生路, 免除 你對愛的 罪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47.144 ※ 編輯: lawcloud 來自: 61.231.47.144 (02/08 22:14)
IamWeiChen:推一個 203.73.48.188 02/09
normanT:推阿... 218.169.16.156 02/09
> -------------------------------------------------------------------------- < 作者: pleasethink () 看板: SYSOP 標題: Re: [討論] 我是raintozero的分身帳號 時間: Tue Feb 8 22:01:46 2005 對於停止你的權利一事我感到很遺憾 但我並不是任意停你權 也不是隨意濫權 在此我必須提出說明的是 因為版規內之規定 我想請你將相關的文章轉至lawsuggest版 並且也跟你說明了相關判決的相關文章不能回覆在pttlaw版 這是版規的規定 同時版規不是我定的 並且我第一次先把文章寄給你 然後再轉文過去 後來你又再波一次 我再請你不要再波之後 再把文章刪掉 但是你又一直波在pttlaw版和violation版 我刪了以後你又再波 我只好浸你的水桶 但是拔除權限的部分或許我有不妥當的地方 但是否你也不斷的在相關公告中不停的噓文 相關公告是依權限通知的 應該受到一定的尊重 並未強迫任何人遵守 但是否也不應大肆批評攻訐 程序上我個人是有瑕疵的 但似乎也不代表你就是對的 停權部分會立刻恢復 但也希望你不要再讓別人為難 pleasethink敬上 ※ 引述《totosolution (全方位解決方案)》之銘言: : 先說明這是因應這個事件不得不新申請的分身帳號。 : 我在2/8中午前後閱讀part-time板,看了最近發生的一起徵才啟事引起的糾紛, : 以及法務pleasethink提出的判決之後,發表了一篇文章標題為「那還要版主作啥?」 : 此文同時發於violation板以及part-time板,part-time板的文章仍在, : violation板的文章卻遭pleasethink站務刪除並退回我的信箱。 : pleasethink站務要求我改將文章發表於pttlawsug看板,我也照做了。 : 但是照作之後,我認為此文發表於violation板並無不妥, : 因為violation板本來就有一個「討論」的預設文章標題, : 這種關乎站務對事情涉入方式的討論,應該是可以在這個板上發表的。 : 於是我一邊回信給pleasethink,詢問依照站規或板規哪條, : 我不能於violation板發表該文章〈violation板是當時pttlaw系列看板中, : 看板人氣最高的〉。並且在violation板重複貼了這篇文章好幾次。 : 每次一貼就被刪除,大約過了五分鐘之後,「raintozero」這個帳號就被 : 設為violation板的水桶了。 : 我試圖將這篇文章轉貼往其他站規討論看板,結果兩分鐘內, : 我就被設了pttlaw全系列的水桶。接下來我斷線三到四次, : 等到再成功連上ptt時,「raintozero」這個帳號已經被拔掉所有的權限: : 不能貼文,不能丟水球,不能閱讀信件。 : 期間,沒有任何一個人來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我不知道是哪一位 : 拔掉了我的權限,也許是pleasethink站務,也許是其他人。 : 我想請問的是,violation板為何不能討論那篇文章呢? : 各位可以到allpost板看看我張貼那些文章然後被刪除的痕跡。 : 我私以為並無不當之處。如果有,請各位指正。 : 即使我一文多貼,犯了CP,應該也是以罰單先處罰吧? : 不通知就浸水桶,對嗎? : 不通知就拔掉所有權限,對嗎? : 我已經以分身帳號寄信給站務名單上面的所有站務, : 通知他們這件事情的始末過程, : 不過直到剛剛,仍然沒有收到任何回應。 : 我不但不知道我的raintozero帳號被怎麼了, : 也不知道接下來該找誰處理申訴。才不會又被拔掉所有權限。 : 望有識者有以教我。 : 附帶一提,我的帳號被拔掉所有權限,相應的我的信件啦....水球紀錄啦, : 等等我認為算是我的心血的東西也可能要不回來吧? : 我希望這件事能得到站方正面的回應,否則我不知道該怎麼繼續信任 : 這個站的站務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46.148
hirde:請問pleasethink 您任意將使用者停權 218.170.137.37 02/08
hirde:難道不必受PTT規定管轄嗎? 218.170.137.37 02/08
ilove1530:我要噓阿 218.162.109.61 02/08
conpo:看你這兩天的情況,我建議你卸下站務職位 218.166.247.147 02/08
firewind:程序上是有瑕疵..你國文有學好嗎 218.164.165.15 02/08
firewind:你是每一個人都這樣做...根本叫做故意 218.164.165.15 02/08
firewind:有異議為何不能申訴...那申訴版幹麻 218.164.165.15 02/08
firewind:勸這篇原PO..該寄的寄一寄啦 218.164.165.15 02/08
firewind:請他教授給他過個好年啦 218.164.165.15 02/08
taco0221:你乙為你自己是誰啊 好大的官威啊 210.85.142.176 02/08
taco0221:Ptt都被你弄臭了 要不要自己辭職免得難看? 210.85.142.176 02/08
sos3366:XD 61.64.243.193 02/08
sos3366:其實像孔慶祥一樣紅也不賴~ (轉文授權) 61.64.243.193 02/08
starbacks:寄信給教授有效! (筆記) ψ-(._. )> 218.160.238.200 02/08
> -------------------------------------------------------------------------- < 作者: ismail (斷線是吧 一切盡在不言中) 看板: SYSOP 標題: Re: [討論] 我是raintozero的分身帳號 時間: Tue Feb 8 22:14:28 2005 ※ 引述《pleasethink ()》之銘言: : 對於停止你的權利一事我感到很遺憾 : 但我並不是任意停你權 也不是隨意濫權 ……………………中間恕刪…………………… : 但是拔除權限的部分或許我有不妥當的地方 : 但是否你也不斷的在相關公告中不停的噓文 : 相關公告是依權限通知的 : 應該受到一定的尊重 : 並未強迫任何人遵守 : 但是否也不應大肆批評攻訐 對不起,請教一下 對於原作者停權一事 並未見有任何相關公告 可否請教置於何處 若原作者違反規定予以停權為適當 又在相關公告中噓文 在您刪除該遭鬧場的公告之後 若系統無法補發 您是否仍應以人工作業補至相關看板 : 程序上我個人是有瑕疵的 : 但似乎也不代表你就是對的 : 停權部分會立刻恢復 : 但也希望你不要再讓別人為難 : pleasethink敬上 程序瑕疵固然違法 但撤銷停權是否無待任何審議過程? 或是亦屬法務經查誤判之後 自行補正即可? 佔用您寶貴的除夕夜時間閱讀本文,我很抱歉 但若非以原作者強烈的 ptt 體制外手段 您是否仍願意出面 本人持保留態度 如以此種體制外手段才可獲回應 只怕法務及站務的公信力難以服眾 -- 把眼淚,慎重地裝進玻璃瓶裡..... 存起來,正好養活一尾名為愛情的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14.70 > -------------------------------------------------------------------------- < 作者: hirde (妲) 看板: SYSOP 標題: Re: 關於本次violation判決之事件說明 時間: Tue Feb 8 22:18:01 2005 ※ 引述《lawcloud (批踢踢司法已死)》之銘言: 以上恕刪 : ===================以上是翻譯P法務的立場的白話文翻譯========================= : 就我個人之論點 來論本案 : 本案的爭執點 應該在 : 1. z版友的文章 是否真的有侵害 k小姐的名譽權? : 2. p法務是否能要求板主依其認定刪除文章 : 第一點 z版友的文章 是否真的有侵害 k小姐的名譽權? : p法務 與 k小姐 主觀上認為 將其廣告徵才的內容 被稱為 推展z版友所謂的業務 : 是對 k小姐的名譽 和 公司名譽的傷害 (我覺得其心路歷程要從事過的人才知道) : 而就我的論點而言 : 客觀上 z版友之文章並無故意要傷害k小姐之名譽 唯一可以挑剔就是語氣比較不當 : 況且k小姐如果真的覺得是冤屈 可以直接主動對z版友之問題解釋清楚 : 如果k小姐真的完全無法解釋而不想就該討論串討論 可以自行刪除其徵才之文 : 要說這種批評的文章 說真的 批踢踢到處都有 如果每個人都因為覺得 : 被批評而無法承受請求法務禁止他人再討論 那批踢踢可能沒文章了 : 言論自由就是可貴在 正反雙方的討論 可使真理能越辯越明 : 但是如果言論自由涉及人身攻擊實屬不當 不過查k版友之回文 無人身攻擊之嫌 : 勉強來說只是口氣不太好而已 要論z版友有侵害k小姐之名譽 實難認定 以上應該遵照part-time版主的規定行事 在此不多做評論 : 第二點 p法務是否能要求板主依其認定刪除文章 : 這一點 其實可以說牽動整體事件最重要的神經 這也是造成連板主都對法務站長 : 開始不滿的主因 法務站長是否有權限 能夠直接管轄 各版的討論文 : 就法務站長設置而言 應屬於專為處理有關違背法律或是站規的事務 : 而版內的討論風氣應該是板主的自主的範圍 板主得制訂板規 當然其規定應符合 : 小組或群組規定 以及本站之規定 一般而言板主為了塑造自己板內討論的走向 : 會有m文和刪文標準 這些都是取決於板主個人認定的標準 : 除非有明顯重大的違反 否則理論上 法務站長應該無權干涉 : 其實通常在站方主動處理之前 站民的輿論就會先反彈了 站民可以經由罷免程序 : 來使其認為不適任的板主解職 所以除非重大違紀事件法務站長應採中立立場 所以我認為法務pleasethink的作法有不適當之處 他已經很明顯的偏離中立立場的原則了 : 結論感想 : 人都會犯錯 法官是人 而不是神 要人沒有主觀的想法 是很困難的 : P法務 因為同情k小姐 而做出較偏頗的判決 不能說情有可原 但是也罪不致死 : 比較令人不敢苟同的是 後來的刪噓文 和 開罰單 停權等 行為 : P法務自己認為 由這些行為可以平息 輿論的壓力 剛好事與願違 身為法務 可以因為同情而做出偏頗的判決!? 我決不認為這種事可以被接受 沒有錯 法官是人不是神 但是法官犯錯 難道不需要道歉 不需要接受處分嗎? 這樣讓以後的版友 要怎麼相信PTTLAWS的威信? : 面對抗爭 不是處罰就能解決問題 而是應該看清楚問題的爭點 然後主動化解對方疑慮 : 濫刑的結果 只是讓人心更浮動 群情更激憤而已 : 其實本案只是整個站民對站方抗爭的一個餘震 不過我堅持P法務應該先從本案先解決 : 結要一個一個的解開 我很希望這件事情大家先化解仇恨 希望站方能先對這次因為 : 本案而被停權或是開罰單的使用者 能夠免除其懲罰 這樣才能繼續的解決問題 : 先用誠意化解仇恨 然後再針對歷史版事件 五五六六版事件 一個一個的解釋和解決 : 也希望大家能夠理性討論 罵人家狗官很爽是沒錯 但是問題還是沒解決 : 並不是P法務解職 問題就完全可以解決的 要重新建立站方與站民之間的信任 : 才是長治久安之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37.37 ※ 編輯: hirde 來自: 218.170.137.37 (02/08 22:18)
hirde:我好像不小心修到推文了 很抱歉>"< 218.170.137.37 02/08
lawcloud:做錯了就應該道歉 沒錯 61.231.47.144 02/08
pleasethlnk:如果不高興就不要來啊,不差你一個使用者 218.165.248.217 02/08
Blueshiva:開始掠狠話了 :) 61.70.144.38 02/08
lawcloud:三樓的是偽物吧XD 61.231.47.144 02/08
changtai:偽物先別鬧 本尊就讓他丟臉丟到家 別分散 203.203.42.73 02/09
changtai:了力量 模糊了焦點~ 203.203.42.73 02/09
> -------------------------------------------------------------------------- < 作者: pleasethink () 看板: SYSOP 標題: Re: 關於本次violation判決之事件說明 時間: Tue Feb 8 22:42:21 2005 補上本人對當事人B的通告內容 內容如下: 作者 pleasethink () 看板 Violation 標題 Re: [申訴]作者zseal一句東藏西藏,求職板上對公司 … 時間 Mon Feb 7 21:19:35 2005 ─────────────────────────────────────── 您好 關於A的回文 雖無明顯違規之事項 但已對B使用者造成一定程度之侵害 同時亦有誤導他人誤信原文之工作為推展信用卡或現金卡業務之情事 本版將發文通告B 予以告誡勸導 PTTLAW敬上 此為本人判決內容 本人謹因當事人B對A之發文不敬而為勸誡之通告 並未為任何處分 此點合先敘明 同時本版判決之後隨即前往該版提出通告 希望版主能刪除相關討論文章以免不利於當事人之名譽 而本人並無越權修改該版之任何文章內容 惟公告內容已明確表明公告請勿回文即推文 惟仍有使用者為批評及無意義之噓文 於是本人將該等噓文為刪除 此為法務公告 法務本人應有權刪除 惟該版內之任何內容法務亦未為更動 同時對於版主之公告僅為告知性質 若版主不予理會 本人自無強制執行之權 而依程序報請小組長 而小組長不服 再依程序報請站務站長為處理 本人至始至終從未越權亦從越為不當之管理 而儘是一篇通知告誡文 卻遭未明事情先後始末之版友為噓文 此為須為說明之處 站上公告雖僅為通知作用 並無強制執行之意 如版主不服 可向小組長提出 或由小組長處理 若小組長對公告內容不服 亦得由站務站長處理 本人自始僅為通告而無越權 在此合先敘明之 而相關版友質疑本人濫用站長權限給予停權 但是否先看該等版友是否對他人為一定之尊重 非相關人士之情況下或不明事情始末之情況下 對法務公告為不斷惡意之噓文 本人亦已不斷容忍並加以勸誡 惟卻適得其反 而遭更多人身攻擊與相關不實指陳 而對於其中情狀惡劣之使用者 本人雖程序上有所疏失 但亦可歸因於事務之急迫性而為停權處分 相關停權帳號亦非永久停權 而是非相關人士對本事件或本人為不當之指陳已對本人造成傷害 而適度的暫時予以停權之處分似並未逾越站長之權限 同時今天停權的原因是出自於版友對本人判決內容之誤解 而非刻意針對某人 惟本人停權之處分手段有所過當為不爭之事實 相關停權人士提出恢復權限之申請會立刻復權 惟因已對本人造成傷害 恕本人不為此停權之事為說明 再此合先敘明 ※ 引述《pleasethink ()》之銘言: : 本人於該案件內容 : 在判決形成之心證過程未盡詳細而遭版友之相關誤解之處 : 在此一一為說明 : 該案件為A對B提出回文內容有所攻擊之陳述 : 本人於參照相關文章後認為B之文章內容略有不當之處 : 而予以發文通知並請求勿用較為批評之語氣對他人回文 : 而判決的事項亦依程序通知該版版主為刪除之動作 : 而同時該討論串於未經證實之前理應不受任何人 : 可能不實的指陳 : 惟待當事人提出說明與申辯後 : 其餘人方得對該事件為公評並加以討論 : 惟本版之公告為通知性質版主不服本版則會依程序商請小組長 : 為刪除若小組長不服則為站務站長處理 : 本版自始便無強制介入亦無作為任何刪文之動作 : 在此先說明 : 而本人於維護相關人士之權利之同時 : 未能全盤考量之其他當事人之相關意見 : 為本人之疏失 此事可待公評 : 亦請各界諒解 : 而相關人士之有所質疑與所欲了解之部分 : 本人會一一說明 : 而為了表示正式 有些寫得很文言的地方請大家見諒 : 歡迎大家指教 : Pleasethink敬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46.148
binuyan:那也不能隨便刪除別人的發言吧 218.165.248.163 02/08
firewind:你停我權的證據在哪阿.有種停我權... 218.164.165.15 02/08
firewind:就不要把證據刪除阿 218.164.165.15 02/08
fasty:噓 你還是說中文吧 61.223.64.162 02/08
firewind:連個鳥判決書都沒有就先停權...停個頭啦 218.164.165.15 02/08
> -------------------------------------------------------------------------- < 作者: lawcloud (批踢踢司法已死) 看板: SYSOP 標題: Re: 關於本次violation判決之事件說明 時間: Tue Feb 8 22:43:54 2005 : 以上應該遵照part-time版主的規定行事 : 在此不多做評論 嗯 我只是對案件事實的認定有無 以我個人的觀點來發表而已 : 所以我認為法務pleasethink的作法有不適當之處 : 他已經很明顯的偏離中立立場的原則了 我也認為他的作法不適當 所以我說都有偏袒某方 已經是不中立了 : 身為法務 可以因為同情而做出偏頗的判決!? : 我決不認為這種事可以被接受 : 沒有錯 法官是人不是神 : 但是法官犯錯 難道不需要道歉 不需要接受處分嗎? : 這樣讓以後的版友 要怎麼相信PTTLAWS的威信? 當然是不能接受 我說的罪不致死的意思 不是說他不用下台負責 而是罪不至於要終身遭受公眾唾罵的命運 如果他願意解釋清楚並且解決問題 相信他可以獲得他應該有"人的尊重" 法官犯錯也是應該道歉 也是應該要接受處分 這也是我之前文章中提到的 我們需要一個有權有責的"負責人"而不是一個有權無責的"官" 所以現在要把問題解決才能恢復PttLaw的威信 和站方與站民彼此間的信任 他下台以後 這個問題沒解決 以後就會是引發更大的站方與站民的信任危機 其實P法務自己應該也很直接下台就走人吧 下台以後或許他可以獲得個人的平靜 但是還是解決不了 整個站方的信任危機 因為他直接走人 其他接手的也不是當事人 也不知道他之前判決的依據在哪裡 讓他自己出來解釋 接受公評 給大家為什麼 要那樣做的解釋 然後在下台負責 我覺得是比較好的辦法 這樣大家也可以把對他所有之前行為的問題 有個理性的討論 逃避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這是我一向堅持的立場 另外建議P法務 放下身段 把大家就當作是一般的朋友一樣的解釋 先暫時忘記你是法務站長與一般使用者要有區別的心態 盡量用讓大家都能懂的語言來解釋 文言文比較正式沒錯 但是如果被錯誤解釋 或是別人都看不懂 不就失去你要來解釋的原意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47.144 > -------------------------------------------------------------------------- < 作者: ismail (斷線是吧 一切盡在不言中) 看板: SYSOP 標題: Re: 關於本次violation判決之事件說明 時間: Tue Feb 8 22:47:45 2005 原文部分刪除,如對原作造成不快,望請海涵 ※ 引述《lawcloud (批踢踢司法已死)》之銘言: : 就我個人之論點 來論本案 : 本案的爭執點 應該在 : 1. z版友的文章 是否真的有侵害 k小姐的名譽權? z板友是否侵害 k小姐名譽權一事 在 pt 板務對兩方的爭執尚未做出處分前尚未可知 ( 如果要說程序行為理論我認了 ) 縱使真有其事,亦應由 k小姐對板務舉發,而非直接到法務版申訴 又板務認為所爭執問題對該看板將來發展走向具指標性作用 故已明確表態尚有繼續必要 法務未查此事,經片面申訴即做出處理 豈可等同視之 : 2. p法務是否能要求板主依其認定刪除文章 關於您所提爭點,應屬無疑 法務應有要求站務方依判決的權力 但非如此次公親變事主 自行代為處理 : 結論感想 : P法務 因為同情k小姐 而做出較偏頗的判決 不能說情有可原 但是也罪不致死 同情不可作為判決的唯一理由及藉口 不然只要當事人裝可憐是否即可獲得法務憐愛 得到有利判決 : 比較令人不敢苟同的是 後來的刪噓文 和 開罰單 停權等 行為 : P法務自己認為 由這些行為可以平息 輿論的壓力 剛好事與願違 : 面對抗爭 不是處罰就能解決問題 而是應該看清楚問題的爭點 然後主動化解對方疑慮 : 濫刑的結果 只是讓人心更浮動 群情更激憤而已 刪噓文構成何事? 文章作者本可對自己的文章編輯變更 除非要來討論噓文是否有著作權的問題? 本人並不如此認為,但歡迎討論 開罰單、停權更是荒謬 因噓文而將報站務處理 何時有此項規定? 該法務說了即刻生效? 且溯及既往??? 這真是令人感到天威難測啊 : 其實本案只是整個站民對站方抗爭的一個餘震 不過我堅持P法務應該先從本案先解決 : 結要一個一個的解開 我很希望這件事情大家先化解仇恨 希望站方能先對這次因為 : 本案而被停權或是開罰單的使用者 能夠免除其懲罰 這樣才能繼續的解決問題 : 先用誠意化解仇恨 然後再針對歷史版事件 五五六六版事件 一個一個的解釋和解決 : 也希望大家能夠理性討論 罵人家狗官很爽是沒錯 但是問題還是沒解決 : 並不是P法務解職 問題就完全可以解決的 要重新建立站方與站民之間的信任 : 才是長治久安之道 原見解因造成當事人不悅 深感抱歉 已為修文處理 -- 把眼淚,慎重地裝進玻璃瓶裡..... 存起來,正好養活一尾名為愛情的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14.70 ※ 編輯: ismail 來自: 219.91.114.70 (02/08 23:50) > -------------------------------------------------------------------------- < 作者: ismail (斷線是吧 一切盡在不言中) 看板: SYSOP 標題: Re: 關於本次violation判決之事件說明 時間: Tue Feb 8 23:09:23 2005 原文部分刪除,合先敘明 若對當事人造成不快,建議按退出 ※ 引述《pleasethink ()》之銘言: : 而相關版友質疑本人濫用站長權限給予停權 : 但是否先看該等版友是否對他人為一定之尊重 : 非相關人士之情況下或不明事情始末之情況下 : 對法務公告為不斷惡意之噓文 : 本人亦已不斷容忍並加以勸誡 : 惟卻適得其反 而遭更多人身攻擊與相關不實指陳 人身攻擊部分確有其事 但身為法務,是否忘了最基本的司法本質被動性 在為受害當事人自行動用站務權限前 是否曾以當事人身份告知該板板務 督促其對該板使用者不當行為予以譴責 法務制度本為建立適當的科層次處理 如此作為豈非不良示範 : 而對於其中情狀惡劣之使用者 : 本人雖程序上有所疏失 : 但亦可歸因於事務之急迫性而為停權處分 事務之急迫性? 不提尚忘了未在上文中提到 本站法規並未有保全程序 是否又另行創設可歸責於事務急迫性所為之急速處分??? 我真是猜不透您啊 : 相關停權帳號亦非永久停權 : 而是非相關人士對本事件或本人為不當之指陳已對本人造成傷害 : 而適度的暫時予以停權之處分似並未逾越站長之權限 : 同時今天停權的原因是出自於版友對本人判決內容之誤解 : 而非刻意針對某人 : 惟本人停權之處分手段有所過當為不爭之事實 : 相關停權人士提出恢復權限之申請會立刻復權 : 惟因已對本人造成傷害 恕本人不為此停權之事為說明 : 再此合先敘明 如您對自身羽毛如此愛惜 建議您早日請辭法務一職 法務應屬公眾人物 (於 ptt 之內) 可受公評之範圍應更為廣大 若真不小心輕易便能傷害您幼小的心靈 還是單純作個鄉民 隨時可提出檢舉,生活可不過得更加愉快 -- 把眼淚,慎重地裝進玻璃瓶裡..... 存起來,正好養活一尾名為愛情的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14.70 > -------------------------------------------------------------------------- < 作者: hirde (妲) 站內: SYSOP 標題: Re: 關於本次violation判決之事件說明 時間: Tue Feb 8 23:24:55 2005 ※ 引述《lawcloud (批踢踢司法已死)》之銘言: 為避免引文過長 前文恕刪 : : 身為法務 可以因為同情而做出偏頗的判決!? : : 我決不認為這種事可以被接受 : : 沒有錯 法官是人不是神 : : 但是法官犯錯 難道不需要道歉 不需要接受處分嗎? : : 這樣讓以後的版友 要怎麼相信PTTLAWS的威信? : 當然是不能接受 我說的罪不致死的意思 不是說他不用下台負責 : 而是罪不至於要終身遭受公眾唾罵的命運 如果他願意解釋清楚並且解決問題 : 相信他可以獲得他應該有"人的尊重" 我相信您對我的發言有不了解之處 也許是我的說法不夠清楚 先為此致歉 首先聲明 我相信P法務身為人的尊嚴是應該被尊重的 而且我沒有要求法務pleasethink一定要下台 我所要求的 是PTTLAWS對這件事的說明 簡單的說: 1.希望站方解釋 法務是不是可以不經由各版版主同意 刪改各版內的文章? → 如果 代表法務pleasethink的行為沒有錯 他當然不需要道歉 但是 也請站方同時告訴我們 所謂版主自主權範圍到底在哪裡? → 如果 則很明顯法務pleasethink的行為有不適當之處 請問PTTLAWS對此會不會做出處分? (會不會做出處分是站方的自由 我無權插嘴 我只是想知道會不會有處分) 2.希望PTTLAWS法務部告訴使用者 PTTLAWS在執行相關法規時 有沒有所謂"迴避原則"? → 如果PTTLAWS不採行迴避原則 則法務pleasethink判決自己的案件當然沒有錯 他也不必為此道歉 → 如果PTTLAWS採行迴避原則 則法務pleasethink的作法有明顯疏失 之前的案件是否可以更審? (當然 可不可以更審要經由站方決議 不是由我來決定) : 法官犯錯也是應該道歉 也是應該要接受處分 這也是我之前文章中提到的 : 我們需要一個有權有責的"負責人"而不是一個有權無責的"官" : 所以現在要把問題解決才能恢復PttLaw的威信 和站方與站民彼此間的信任 重申一次 法務pleasethink的處分應該要由站方決定 (或是站方決議 法務pleasethink的作法沒有錯誤) 我只是希望可以得到站方一個清楚的說明 : 他下台以後 這個問題沒解決 以後就會是引發更大的站方與站民的信任危機 : 其實P法務自己應該也很直接下台就走人吧 下台以後或許他可以獲得個人的平靜 : 但是還是解決不了 整個站方的信任危機 因為他直接走人 其他接手的也不是當事人 : 也不知道他之前判決的依據在哪裡 讓他自己出來解釋 接受公評 給大家為什麼 : 要那樣做的解釋 然後在下台負責 我覺得是比較好的辦法 : 這樣大家也可以把對他所有之前行為的問題 有個理性的討論 : 逃避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這是我一向堅持的立場 : 另外建議P法務 放下身段 把大家就當作是一般的朋友一樣的解釋 : 先暫時忘記你是法務站長與一般使用者要有區別的心態 : 盡量用讓大家都能懂的語言來解釋 文言文比較正式沒錯 但是如果被錯誤解釋 : 或是別人都看不懂 不就失去你要來解釋的原意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37.37 ※ 編輯: hirde 來自: 218.170.137.37 (02/08 23:28)
Misako:推,我個人希望站方對這篇文章作正式回應 220.139.249.104 02/08
jpecho:我誠心的擲伓希望....... 218.171.247.88 02/08
changtai:接下來一定大化小小化無 船過水無痕 203.203.42.73 02/09
changtai:他這樣搞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203.203.42.73 02/09
SOMEGOOD:享譽盛名的bbs卻連個站務都治不了..呿 220.134.230.40 02/09
> -------------------------------------------------------------------------- < 作者: herewego (狗官去死吧) 看板: SYSOP 標題: Re: [討論] 我是raintozero的分身帳號 時間: Tue Feb 8 22:58:48 2005 excuse me.... 你不是只有停他一個人而已吧???? 其他人呢??? 因為在part-time版噓你的文章因此被停權的 也不只有一個人吧????? 那是不是要一起恢復權限呢 部長?????? 希望你能從這次的教訓學到一點東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24.107
lawcloud:贊成應恢復其他使用者的權限 61.231.47.144 02/08
> -------------------------------------------------------------------------- < 作者: zseal (小美~我的電鈴有方陣快砲) 看板: SYSOP 標題: Re: 關於本次violation判決之事件說明 時間: Wed Feb 9 00:04:25 2005 ※ 引述《pleasethink ()》之銘言: : 本人於該案件內容 : 在判決形成之心證過程未盡詳細而遭版友之相關誤解之處 : 在此一一為說明 : 該案件為A對B提出回文內容有所攻擊之陳述 請問我除了hate版外的所有發言 有那一篇文章內容有攻擊字眼?? : 本人於參照相關文章後認為B之文章內容略有不當之處 請問有那幾個字那幾個句子不當?? 就說一個不當?? 你打個作業~老師直接跟你說不好 請問你就可以馬上知道那裡不好嗎?? : 而予以發文通知並請求勿用較為批評之語氣對他人回文 請問我發問的問題 內容那裡有批評他的公司了?? 我討厭傳直銷討厭推現金卡信用卡 但是那是正當行業 何批之有~何評之有? : 而判決的事項亦依程序通知該版版主為刪除之動作 依什麼程序?? 把法條列出來讓我觀賞一下 : 而同時該討論串於未經證實之前理應不受任何人 從筆戰事發到現在已經快24小時 要是再加上我發問的那時候算起也不少時間了 該位k小姐完全沒有說出足以證實他的公司是什麼來頭的話 在pt版就一個求職者而言 了解公司的來頭是非常重要的 難道你去餐廳吃飯都不用看菜單的?? : 可能不實的指陳 : 惟待當事人提出說明與申辯後 我提出了?? 得到的結果呢?? 明明沒有判決的結果卻顯示一個已判決 明明沒有聽到我這個當事人說明與申辯 就擅自以自己的智力去判斷誰對誰錯?? : 其餘人方得對該事件為公評並加以討論 我是當事人 我已經很完整的全盤托出我的說明 目前還沒有人質問我的說明不夠確實 倒是為數不少的版友一直想問清楚k小姐的說明 而k小姐卻一直認為版友的詢問是一種攻擊與挑釁 我不知道被害妄想症是不是這個樣子 : 惟本版之公告為通知性質版主不服本版則會依程序商請小組長 現在版主就已經很明白的說明其立場 你卻一意孤行 頗有雖千萬人眾~吾往矣的烈士精神 你怎麼不去綠島找那些大哥說教責罵?? : 為刪除若小組長不服則為站務站長處理 什麼叫不服?? 是不是版主一定要聽你的 我是你的誰~幹嘛要聽你的? : 本版自始便無強制介入亦無作為任何刪文之動作 說好聽點叫借刀殺人 說難聽點叫教唆殺人 : 在此先說明 : 而本人於維護相關人士之權利之同時 你從頭到尾都沒有維護過我的權利 完全就是先告先贏 你對的起養你20多年的父母嗎?? 你對的起教你這麼多年的老師?? 我為你的學校感到悲哀 因為教出一個良心被狗吃的學生 : 未能全盤考量之其他當事人之相關意見 : 為本人之疏失 此事可待公評 : 亦請各界諒解 我為什麼要諒解你 你在公開場合打我一拳 然後說你打錯人要我諒解 不好意思 請你在法務版與pt版po文跟我正式道歉 當然道歉文請寫白話一點~要讓版友看的懂 : 而相關人士之有所質疑與所欲了解之部分 : 本人會一一說明 你既然知道為什麼不說明 還是只想藉著戰爭擴大以滿足你執法的慾望?? : 而為了表示正式 有些寫得很文言的地方請大家見諒 既然要正式~麻煩你補個中英文翻譯 謝謝 : 歡迎大家指教 : Pleasethink敬上 想想你的id 你對的起你的id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40.200
IamWeiChen:還有參考文獻 203.73.48.188 02/09
IamWeiChen:再補個摘要 203.73.48.188 02/09
Raimu:job版有更多文章給你發揮正義啦 煩 218.167.192.198 02/09
Raimu:我看你根本是個人情感發洩 218.167.192.198 02/09
> -------------------------------------------------------------------------- < 作者: totosolution (全方位解決方案) 看板: SYSOP 標題: Re: [討論] 我是raintozero的分身帳號 時間: Wed Feb 9 00:22:37 2005 ※ 引述《pleasethink ()》之銘言: [43] : 但是否你也不斷的在相關公告中不停的噓文 : 相關公告是依權限通知的 : 應該受到一定的尊重 : 並未強迫任何人遵守 : 但是否也不應大肆批評攻訐 : 程序上我個人是有瑕疵的 : 但似乎也不代表你就是對的 : 停權部分會立刻恢復 : 但也希望你不要再讓別人為難 : pleasethink敬上 首先感謝您在停我權半天之後,終於肯搭理我了,不論是出於什麼動機跟動力 :) 其次先跟您提醒一聲,raintozero帳號尚未復權,有勞您多多費心了。 第三我要說明一下,從過往上站紀錄可以看到我幾乎都是從類似的網段上網, 只有這兩天因為過年,連續換了三四家ISP。不過我想應該不難查證,噓您文章 的人裡面沒有我。我弱小的心靈也因此受到了傷害,不知道您會不會像幫助 koum8網友一樣,熱心的幫助我呢? 第四,我從來沒有回應過您的公告,我都是另發新文,請不要張冠李戴 :) 第五,我想要請教,如您所說,我在violation版不停po文,所以必須設我為水桶, 不知道您可否說明那篇文章在哪一點上面不應該列入violation的討論範圍呢? 或者是我將那篇文章轉錄過來,付諸公評,不知您意下如何? 第六,您之前曾經寫信要我把文章發在pttlawsug版,但是該文又遭刪除, 而且我在那個版也被浸了水桶,可否請您協助查緝刪除該文的無恥混蛋是哪位, 您既然要求我發文在該版,自然不會是您刪除的了,為了維護ptt的法紀, 我想我們一定要把真兇找出來。 第七,我對於帳號被停權一事,仍然遲遲無法釋懷,加上這兩天又有重要信件 需要由這個帳號寄出,因此這個不便已經造成一定的物質上的損失。 不知道關於這一節,您可有什麼特別的看法呢? 順道希望透過您了解一下ptt的法務系統,是否可以不經公告浸人水桶, 拔人權限,特別是在我已經被浸pttlaw系列水桶的時候仍要拔除權限, 這裡頭拔除權限的緊急跟必要性,恕我駑鈍,無法領悟哩.... 尚祈您稍加說明,以釋我懷。既然您那麼願意幫助其他網友,想來不會 小氣到不願意回答我。 第八,您的這一篇回應,不知道是代表全ptt站長群,還是您獨斷獨為呢? 如果是您的個人意見,我想知道其他站務對於這件事情的始末跟處置方式 意見是否跟您一致? 如果您能夠在33小時內跟其他站務作出討論協商結果,小弟樂意等候。 如果您的這封回函就是官方標準解答,我希望能夠讓目前ptt的治站原則 〈包括您我的這兩封信件在內〉交由其他跟ptt相關的人看一下。 我預計在33小時後寄出的對象包括 陳信希老師 hh_chen@csie.ntu.edu.tw 林智仁老師 cjlin@csie.ntu.edu.tw 賴飛羆老師 flai@csie.ntu.edu.tw 相信他們對於ptt現在的治站方針也都有一定的興趣,我會請他們回覆給我寶貴的意見。 又,如果這就是官方解答,也請知會一聲,那麼我無須等待就可以寄出了哩。 最後感謝您回覆我的文章,僅祝新年快樂,雞年行大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104.67
ykleu:帥啊 老皮 220.135.7.165 02/09
didimax:給官的老闆~~~XDDDDD 218.34.227.59 02/09
alex0217:喔 有種莫名的爽感 218.34.144.125 02/09
normanT:帥喔...這樣他應該不敢視而不見了吧 218.169.2.137 02/09
> -------------------------------------------------------------------------- < 作者: binuyan (普利斯性可好可怕) 看板: SYSOP 標題: Re: [討論] 我是raintozero的分身帳號 時間: Wed Feb 9 00:40:16 2005 : ※ 引述《pleasethink ()》之銘言: : [43] : : 但是否你也不斷的在相關公告中不停的噓文 : : 相關公告是依權限通知的 : : 應該受到一定的尊重 : : 並未強迫任何人遵守 : : 但是否也不應大肆批評攻訐 : : 程序上我個人是有瑕疵的 : : 但似乎也不代表你就是對的 : : 停權部分會立刻恢復 : : 但也希望你不要再讓別人為難 : : pleasethink敬上  勿用不實言論誤導他人    另法務處理為本人處理  請勿寄信至其他站長 pleasethink敬上 請問為什麼不能寄信給其他站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254.90
IamWeiChen:因為其他站長ㄙ常請假 203.73.48.188 02/09
WhoopsNow:這是p色恐怖嗎? 文字獄? 61.229.96.49 02/09
alubababa:法務你碼幫幫忙 錯了就改過道歉 有這麼難? 203.203.4.206 02/09
linkinting:他要辭職了~~~YA 61.224.207.170 02/09
ljs: 因為會被其他站長勦??? 218.168.53.121 02/09
changtai:辭職了之前判的水桶罰單怎麼辦? 放著爛? 203.203.42.73 02/09
changtai:還有拔除的權限那些的 不用管了? 203.203.42.73 02/09
bird2000:辭職了就不用道歉了嗎? 211.73.177.83 02/09
lawcloud:辭職了 問題還是沒解決 道歉跟復權 61.231.47.144 02/09
> -------------------------------------------------------------------------- < 作者: totosolution (全方位解決方案) 看板: SYSOP 標題: Re: [討論] 我是raintozero的分身帳號 時間: Wed Feb 9 08:52:37 2005 看到p站務決定離職了,我心理真是感慨萬千。p站務據他本人所說的, 乃是一個積極認真而負責的站務。這一次會決定離職,相信也是基於 自己的心灰意冷,絕對不像其他網友所說的,是因為沒種,不敢負責, 羞於見人,而要其他站長幫他擦屁股。畢竟,這麼大一個人了,又是 男生,沒有不會自己擦屁股的道理的。 問題是p站務但憑一股熱忱,就離了職,顯然還是忘記了把我被他誤拔 的權限給調整回來。我雖然深感遺憾,但是我相信p站務絕對不會濫權 ,不會在離職之後,還亂用他的權限。雖然大家都知道,ptt的站長們 為了維持革命情感,所以在站務卸任之後,有許多仍會保留部分權限, 但是p站務既然離職,我就相信他絕對不會去使用這些留給他的福利了。 畢竟,他可是個有骨氣的男兒漢哪! MayDayLove網友認為p站務離職之後,還濫用權限刪除他的文章,我認為 這根本是莫須有的事。這其中一定有一個很大的陰謀,我們必須要調查 清楚。另外,關於小弟日前在Sysop提出的要求跟疑問,p站務基於滿腔 熱血迅速離職,也來不及回答。〈我再強調一次,p站務絕對不是峱種躲 起來,而是希望事情快點做個了斷,絕對不會把屁股留給別人擦的。〉 因為小弟仍然非常希望聽到官方版的解答,關於我提的八個疑點,至今卻 還仍然沒有人回應。我相信,這一定是因為過年期間,通訊困難,大家 又各有事忙,難以連絡。 我的問題跟MayDayLove以及其他版友的問題沒有獲得回應,絕對不是因為 Ptt站長群官官相護的關係。另外,我相信各位也知道,p站務的辭職信, 純係他的個人狀況,跟我們這些小使用者無關,絕對不是回答我們的問題 的文章。〈以p站務之精明能幹,怎麼可能會用打哈哈的方式含混的裝作 受害者小媳婦來擺脫無法解答的問題呢?他如果要回答,一定會很有誠意 的一條一條回答。所以,那只是一封辭職信〉 因此,我在此疾呼ptt的站長群快點為我們渺小的,動不動發表意見就會 被砍文章浸水桶拔掉所有權限拔到跟guest一樣的小使用者,解答內心 的疑惑。為免事情不停延誤,我決定蜀中無大將,廖化作先鋒,為各位 權益受損至今尚未平反的使用者,進行聯絡溝通的工作。 要怎麼聯絡最好呢?我想了很久,終於讓我想到,最好的方式莫過於找真正 跟站務熟悉的人,讓他們連絡站務。為了避免這些中間人被我的問題問得 一頭霧水,我已經將所有相關資料存檔存證,編輯為一篇文情並茂的文章, 詳細描述這兩天來發生的事情。我會把這文章寄給他們,讓他們來幫助我 連絡站務。 以下是我規劃的「協助聯絡清單」,其中除了資工系主任〈ptt系出資工〉, 計算機中心主任〈台大所有的網路通通都要從計中的線路出去〉, Ptt的相關社團的指導老師之外,我還多加了另外幾組聯絡人。 這些聯絡人,都是長期跟Ptt合作或捐款給ptt良多的對象。 他們對Ptt的關懷,自然不容置疑。我相信PTt出現了這樣一件疑似濫權 的事件,他們一定會努力的為我聯絡。 為了免於太早驚動他們,我會在廿四小時後先聯絡第一組聯絡人, 在卅六小時後聯絡第二組聯絡人。 當然,如果其他站務剛好看到這篇文章,又願意賞我一個回應的,幫我把被 拔掉權限的帳號收回來,我會非常感激。如果已經離職的p站務仍然關心 我們,願意為我們出力,並且願意有誠意的回答我們的問題,證明他是個 努力的大好青年,絕非沒種的膽小鬼,我更樂意接受。 以下是我編的聯絡名單: 廿四小時後,2/10 09:00寄出名單為: 陳信希老師 hh_chen@csie.ntu.edu.tw 林智仁老師 cjlin@csie.ntu.edu.tw 賴飛羆老師 flai@csie.ntu.edu.tw 卅六小時後,2/10 21:00寄出〈聯絡〉名單為: 智邦生活館新聞聯絡人 pr@corp.url.com.tw 典創科技〈同人城市〉 (02)23771685 〈以上兩家為以前或現在仍在贊助Ptt硬體的廠商〉 全球華人科技公司〈1111人力銀行〉 ehr@staff.1111.com.tw 聯合報新聞轉錄負責人信箱 service@udndata.com Pixnet站長群 Skype上面的( pixnet )使用者 〈以上三家為Ptt的合作對象〉 最後要說兩句話,我初四上班,這段時間剛好頗有空閒,為站務分擔一點 聯絡工作,絕無問題,不用因此而特別感謝我。 另外,我還真懷念當初Junchoon大還在的時候。Junchoon大是一位 兼具正義感跟責任感的人,當時果然就沒有這麼多疑雲呢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6.131
binuyan:我檢舉他的文章在他辭職後被他刪除了 218.164.254.123 02/09
binuyan:事實上他就是用打哈哈的方式... 218.164.254.123 02/09
binuyan:全台第一大站的法務素質沒想到那麼低劣 218.164.254.123 02/09
honkwun:你好強喔...... 219.91.122.192 02/09
changtai:p就是喜歡人家跟他玩大的 小的他還不玩 203.203.42.73 02/09
changtai:還直接把你的錢沒收 再踢你一腳叫你閉嘴~ 203.203.42.73 02/09
> -------------------------------------------------------------------------- < 作者: hirde (妲) 看板: SYSOP 標題: Re: [心得] Pleasethink 是親民愛民好站務 時間: Wed Feb 9 20:05:15 2005 ※ [本文轉錄自 Hate 看板] 作者: hirde (妲) 站內: Hate 標題: Re: [心得] Pleasethink 是親民愛民好站務 時間: Wed Feb 9 19:46:57 2005 這次事件 跟五五六六板的事件應該要分開處理 也許對前法務pleasethink來說 (我是說『也許』 因為我畢竟不是他本人) 兩者處理的原則是一樣的:要維護少數/弱勢使用者的權益 但是 我想要強調一點 請不要把板主視為無物! 五五六六板的事情 也許已經到了板主無法獨立解決 必須尋求站方幫忙的程度 但是不代表所有的板主 都必須要有站方幫忙才能處理板務 part-time板有板主 板中爭議應該由板主解決 如果使用者對判決不滿 也可以向小組長申訴 為什麼會直接越過好幾層 由法務來處理? 使用者不知道規定 告知使用者規定 或是代轉給板主/小組長 都是很好的處理方法 為什麼要要求板主照法務的判決處理事情? 另外 前法務pleasethink直接進入PTTHistory刪改文章是事實 這根本已經不是處理事情的方法 而是濫用職責的問題了 前法務pleasethink的說法是 PTTHistory板的文章破壞他人名譽 所以他可以根據法務的職權做刪改 但是PTTHistory板主說的很清楚 如果你對他人所寫的歷史有所不滿 可以另外發一篇歷史來修正 或是要求板主處理 前法務pleasethink的作法是 直接刪掉文章!!! 我必須很不客氣說一句話 你把板主的存在當什麼了? 你自己沒有給他人應有的尊重 卻要求大家給你身為法務的尊嚴 以我個人的想法:很抱歉 做不到!!! 大家可以想想看 今天如果是一般使用者遇到這種狀況 當然必須要按照規定 一步一步申請/發文 為什麼pleasethink就可以使用法務的身份 對他人所管理的板面作修改? 更何況PTTHistory兩位板主已經向你提出很嚴正的反對 甚至向PTTLAWS提出申訴 你都視而不見 甚至還自己審理自己的案子! 你自己宣判自己身為被告的案件 難道你都不會有迴避的自覺嗎? 我承認 法務義務為PTT的使用者們做管理的工作 是非常吃力不討好 而且是很辛苦的事情 但是 這不代表我們就必須聽從你所有指示 我也相信 人非聖賢 孰能無過 人都要從錯誤中得到成長 我不要求法務要永遠完美無瑕 我只是想要請你為以後PTT所有的使用者 以及將來的法務 立下一個良好的典範 告訴我們 法務執法的界線在哪裡 讓我們以後在PTT這個環境中 有更好的使用依據 讓PTT成為一個更完善的環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41.44
lawcloud:推! 事情要一件一件處理 結果沒處理完就 61.231.33.5 02/09
lawcloud:閃人了 現在只能期待J板主早點回來了 61.231.33.5 02/09
cromartie:J回來我相信也一樣,之前交手就知道了。 61.228.218.206 02/09
cromartie:這裡的法務站長,其實都差不了多少。 61.228.218.206 02/09
※ 編輯: hirde 來自: 218.170.141.44 (02/09 19:56)
hirde:修正錯字 應該是"板"主orz 218.170.141.44 02/09
hirde:對不起 請問我修到誰的推文了>"< 218.170.141.44 02/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41.44 > -------------------------------------------------------------------------- < 作者: totosolution (全方位解決方案) 看板: SYSOP 標題: Re: [討論] 我是raintozero的分身帳號 時間: Wed Feb 9 21:32:43 2005 pleasethink前站務跟其他站長可能因為過年太過忙碌,以致於一直無法處理 我的問題。我想,我要再強調一次,這次的事件中,發生了於法無據的停權 〈至今仍未恢復〉,未經公告的水桶,無法理解的刪文。我在之前的文章已經 提出一些疑點,我認為把這些疑點釐清,對ptt絕對是有益無害的。 p前站務一定也沒看到這些文章吧,我真是深感扼腕阿。畢竟p前站務絕對不是 一個無恥到要請其他人幫他擦屁股而自己逃走的懦夫,而ptt其他站長群也絕對 不會包庇自己人,讓他在犯了錯之後,不需道歉,不需解決問題的就縮起尾巴逃走。 為了讓這些問題得以解決,我之前已經附上了一份名單,預計將這件事情的經過 呈報給這些關心Ptt,必然可以聯絡上正在過年的站長群的人。這些人分別是 Ptt依存的校園網路的主管,該系以及相關社團的主管;Ptt的長期贊助者以及 合作夥伴。我不揣冒昧的急於尋求答案,無非是為了維護Ptt法務部門的清譽, 避免每個人都以為ptt法務部門會沒事隨便砍人文章,浸人水桶,拔人權限; 然後犯錯者只要逃走當作不聞不問就可以了事。 下臺,絕對不是解決事情的方法,只是承擔做錯事情而必須背負的後果。 如果這些事情不是p前站務所為,我們當然要立刻還他清白。如果是p前站務所為, 該有的事後處置跟道歉至今遲遲未見,不是很令人奇怪嗎? 為了增加聯絡的效率,我又新增了一份名單,這是六位常跑校園新聞,之前 已經報導過Ptt不只一次的記者們。其中有一位,已經對我表示他對於站務疑似 瀆職濫權,其他站務疑似包庇的這種情形甚感興趣,希望能夠還原事實真相, 我也希望其他感興趣的新聞界朋友可以來信跟我談談這件事情的始末。 記者們人面廣,要尋找站務群,想來是再好也不過的幫手了。 當然,為了避免這些幫忙連絡的聯絡人不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我已經將之前 所有相關的證據用傳統相機照相照了下來。總共三捲底片,每一頁文章跟列表 ,信件均有存證。同時,也有三位以上的證人當時在我身邊,看到我看到的畫面, 證明我所言非虛。 以下是我編的聯絡名單: 十二小時後,2/10 09:00寄出名單為: 陳信希老師 hh_chen@csie.ntu.edu.tw 林智仁老師 cjlin@csie.ntu.edu.tw 賴飛羆老師 flai@csie.ntu.edu.tw 廿四小時後,2/10 21:00寄出〈聯絡〉名單為: 智邦生活館新聞聯絡人 pr@corp.url.com.tw 典創科技〈同人城市〉 (02)23771685 〈以上兩家為以前或現在仍在贊助Ptt硬體的廠商〉 全球華人科技公司〈1111人力銀行〉 ehr@staff.1111.com.tw 聯合報新聞轉錄負責人信箱 service@udndata.com Pixnet站長群 Skype上面的( pixnet )使用者 〈以上三家為Ptt的合作對象〉 卅六小時後,2/11 09:00聯絡名單為: 陳瀚權 林怡婷 陳珮馨 李怡志 朱正庭 黃孝怡 〈因為我有的都是採訪工作用手機,具隱私性質,故不便刊登〉 同時,明天早上九點寄出第一波「請求協助聯絡信函」的同時,我會把我的一篇草稿 分享給大家。因為這次的事件,我認為同時損及我的法益以及人格尊嚴,還有 侵犯了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以我寫了一封給檢察官的草稿,希望能夠讓檢察官 跟我以及一位電話開頭為0935的尹先生進行商談,促進彼此了解。到時候如果檢察官 受理,可能還要麻煩諸位站務多多提供各種線索資料,至為感謝。 以上。dearyou不也曾經說過一句名言,「我們檢察亭見」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6.98
changtai:推~~~ 203.203.42.73 02/09
okhomerun:推 218.161.16.159 02/09
ohoho:感覺跟張爸好像 203.73.49.5 02/09
> -------------------------------------------------------------------------- < 作者: totosolution (全方位解決方案) 看板: SYSOP 標題: Re: [討論] 我是raintozero的分身帳號 時間: Wed Feb 9 22:06:46 2005 嗯,根據上面那一篇公告,想必站長群過年期間真的太忙了, 他們絕對不是不肯面對問題,絕對不是想要用時間拖延過去 讓事情煙消雲散,絕對不是包庇做錯事的自己人, 只是太過忙碌,所以沒有時間看完我寫的文章並作出任何一丁點的回應。 沒關係,明天早上九點我就可以依照原先的預告,開始請真正跟站長群 相熟的人幫助我尋找站長群了。阿,真好~ :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6.98
totosolution:我得下站了,明天寄了信以後上來。 218.187.6.98 02/09
cromartie:我認識很多媒體朋友,可以寄給我嗎? 61.228.218.206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