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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學術網路管理原則 85年2月1日 台灣學術網路為提供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間之教學研究活動,目前正加速推動E- mail到中學NII實驗計畫,上網人數必然激增,如何妥善管理台灣學術網路,落 實資訊教育紮根、引導學生正確使用資訊、尊重資訊倫理、重視網路禮節,已是 各校應積極推動之事項。 一、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之落實應由全體TANet使用者共同參與,建議由各校  或其他政府研究單位自行成立網路管理組織(委員會)由各校(單位)依現況 參考下列建議,訂定管理辦法。 1.管理辦法應以「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及「TANet BBS站管理使用公約」 為基礎,依各學校或單位環境現況調整。    2.管理辦法可與校規結合,對提供網路服務系統之績效優良且善盡管理責任 之管理者應予以獎勵,對管理有偏差者,則應以糾正令其限期改善。    3.各種服務系統中較有爭議內容者,建議於進入系統之主頁(Logo)宣告知 會使用者,如有不法情事,應自負刑責。    4.對外提供服務之各種教育服務系統,為宣導教育理念應採真名註冊,建立 可信賴主機使用名單(Trust Node)。各校(單位)為確保使用者隱私權 ,得制定何種情況下,系統管理者才能公佈使用者原始身份資訊。 二、區域網路中心及縣市教育網路中心對所提供連線服務單位,應進行下列宣導 事項:   1.請新申請連線之學校(單位),於申請連接TANet前,應成立前項之管理 組織。   2.成立管理委員會,不定期對優良學校(單位)應予提報獎勵,對違規學校 (單位)亦應檢討改善,並可考慮於媒體公佈予以嘉獎表揚或警惕。   3.中小學學校應考慮學生之應用環境,挑選適才適用之資源,善盡教育輔導 責任。 4.應訂定違規處理流程與處理辦法,對嚴重違反使用規範公約之連線學校, 必要時可以暫時不提供該校或服務單位(系、所實驗室)連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