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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侵害著作權,依著作權法第八十四條,第八十五條及第八十八條,規定負民事
責任,另依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五條規定負刑事責任,刑期最重為六
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如為常業犯
則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