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賽制度:
(一)賽制及賽程視各組參加隊數決定(淘汰賽或循環賽),於領隊會議公佈之。
(二)各組每場比賽時間得以報名隊數決定之。
二、比賽規則與方式:
(一)球賽由四節組成,預賽每節10分鐘,決賽10分鐘。
(二)球賽採球權制,第一節跳球開始比賽。之後第2、3、4節開球及爭議球均輪流發球
,如第一節跳球由甲方得球,則第一節比賽第一個爭議球由乙方開球,以此類推。
(三)球隊在上半場可暫停2次,下半場可暫停3次。沒有暫停的次數不能帶入下一半場比
賽。
(四)球賽第1節和第2節之間,第3節和第4節之間以及每1決勝期之前應有3分鐘休息時間
。第2節和第3節之間,也就是中場休息時間為5分鐘。
(五)每1節或任1決勝期的最後1分鐘計時員停錶,除暫停時間、球員受傷或裁判抗議需뀊 停錶外,其餘比賽時間不停錶。
(六)預賽採循環制,決賽採單敗淘汰制。
(七)預賽每節團隊犯規第五次(含)開始加罰,球員五犯離場;決賽團犯五次(含)以上進
入加罰,球員五犯離場。
(八)請穿著應有的服裝方便辨識雙方球員。
(九)禁止赤足及拖鞋。
(十)本次比賽設有24秒計時器,請各隊自行注意。
(十一)其他規則參照中華籃協2005年12月最新規定之規則判決。
(十二)比賽分男生組與女生組。
三、獎勵辦法:
(一)團體獎:設冠軍、亞軍、季軍、頒發獎盃(或獎牌)及獎金。
(二)個人獎:神射手(三分球)、得分王各乙名。
四、注意事項:
(一)如球員對裁判或者是對方球員有不當的言語或舉動,經裁判屢勸不聽者,則驅逐出
場;再不聽者則沒收該場比賽,判該球隊輸球。
(二)比賽當天請攜帶學生證,以便備查,沒帶之球員不得上場比賽。
(三)如發生爭議時,該隊長於當時向裁判提出,其他球員不得任意發言,而裁判判決為
最終判決,賽後不得再異議。
(四)於比賽前10分鐘以前可提早進場熱身;比賽開始時,開賽15分鐘未到場或不足比賽
人數,應判棄權。
(五)每場比賽前20分鐘隊長應向檢錄台登錄12名比賽球員,並提出先發名單。
(六)檢錄截止為賽前10分鐘,檢錄時間超過不得再補檢錄。未檢錄選手不得上場比賽。
(七)比賽規則、內容如有更動,請注意南生盃網站之最新公告,更動項目一並附在秩序
冊上。
(八)如遇下雨,則比賽延期,延賽時間統一由主辦單位公告。
(九)所有的規定是希望讓比賽順利進行,期許大家能夠遵守。
五、申訴:
(一)凡球員證件之審查應於賽前提出,球員資格之抗議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該場
比賽結束後不予受理。
(二)比賽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之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
提出異議。
(三)抗議以書面提出,由領隊簽名並附保證金新台幣兩仟元整,在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
內向審判委員會提出,如經審判委員會判決認其所提異議無理時,得沒收其保證金
充作大會基金。
(四)若冒名頂替或違犯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屬實者,除沒收本屆所有比賽權利外,所
有與該隊比賽之積分亦不予計算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0.201.95
※ 編輯: Ihcnew 來自: 140.130.201.95 (04/06 21:53)
※ 編輯: Ihcnew 來自: 140.130.208.80 (05/08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