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osa (寧靜之美)
看板Salary
標題Re: 104 v.s ejob
時間Thu Jan 3 22:21:17 2008
※ 引述《Luistu (面倒臭)》之銘言:
: ※ 引述《PDMS (PDMS)》之銘言:
: 建議版主原文就不必M了,因為內容近乎謠言,如果真的在網路
: 上發酵,被104的人追究,可是一大麻煩呢。
104的這個功能看起來是會令透過104找工作的人煩惱的功能
而看板友的狀況也確實有人因此被困擾過
到目前為止發文的內容也都沒有人身攻擊的狀況
關於這個聘僱功能的狀況是可受公評與討論之事
如果實際的狀況不完全等同於上面所述
104的人應該大方的出面澄清說明才是
說明是我們大家誤會這個功能了
不知道從哪個角度去說這是謠言呢
畢竟104人力銀行的聘僱功能存在是事實
功能的實際情況如何容或有爭議
但這是可受公評與討論的事情,也是與公眾利益有關的事情
不知道104的人要來追究什麼罪名
誹謗?公然侮辱?不知道這兩個法條要怎麼成立?可以參考一下這篇文章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106073003388
依我個人對104人力銀行楊董事長的了解,
他是個行事作風蠻正派的人,對於這一個討論串與疑慮
我想他領導的公司也有必要予以重視跟回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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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46.203
推 kuter:事實歸事實 不過這篇比較文的原po講的 59.126.209.230 01/03 22:53
→ kuter:不清不楚也是事實 無緣無故蹦出一篇比較文 59.126.209.230 01/03 22:53
→ kuter:前面比較項目感覺只是掩飾最後一項內容而已 59.126.209.230 01/03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