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Salar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依照勞基法的規定 試用期都有給薪的 所以還是別去上班 如果真的要去 哪可以收集你有上班的證據 如果不給薪 就去勞工局申訴 ※ 引述《kjeru (好不容易)》之銘言: : ※ 引述《hooegg (呼)》之銘言: : : 今天去台北某公司面試 : : 主管一開始就跟我說,他們會有三天的試用期,這三天都不給薪 : ~~~~~ : 非常不合理耶......乾脆不要去這樣之後也會坑人 : 再找下一個 : ~~~ : : 因為這是我第一次找正職工作,所以我不清楚這樣到底何不合理 : : 反正就先跟他說我可以接受 : : 然後面試到最後,主管跟我說要我明天先去公司幫他們接客戶的來電 : : 看看我對客戶的應對能力如何, : : 但是也沒有跟我說他究竟有沒有打算錄用我 : : 所以後來我就忍不住問他說:這樣我被錄取的機會有多大? : : 他回說:如果你明天沒來接電話,就一定沒機會 : : 如果來了,還要看妳做的好不好,跟同事相處的怎麼樣,然後再看看要不要試用你 : ~ : 就算是試用也要支付薪水吧 : ~~~~~~: : 也就是說就算我明天去幫他接電話,也不一定會被適用,被試用也不一定會被錄用 : : 想請問一下,公司這樣子的徵才方式是ok的嗎? : ~ : 非常不ok,擺明欺負,這是甚麼樣的工作職缺? : ~~~~: : 究竟是真的想要找到合適的人才,還是只是想要找人做白工呢??? : : 第一次面試真是滿肚子疑惑... : ~~ : 那就不要去好了,幹嘛委屈自己呢?先去找part-time工作一邊找正職。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62.137
callmeanswer:很缺文章 11/01 14:14
tencel:到處洗文章 11/01 14:14
abm311:推文就好,不用刻意衝文章數吧 11/01 15:12
qfuq:歐 11/01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