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sky1106 (葉子)
看板Salary
標題[惡劣] 請問各位鄉民,我該怎麼辦
時間Sat Jan 24 00:00:12 2009
主要是別讓求職者再掉入陷阱,所以希望能做此表讓大家小心!
公司名稱可不必全波,怕會引起不必要誤會。
希望大家別再讓資方吃得死死的,勞方一定要自保,請多利用各縣市勞工局:)
發文者,請小心所寫的每個字,『言論』板主群不負責任喔!
公司:育鼎教育事業 住址台中市公益路320號 電話 惡劣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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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大約1月20號提離職,該公司年假是1月24~1/30,規定1月31號要回公司上班,
該公司主任要我1/31那天順便交接。
剛剛接到該公司管財務的小姐打電話來說,我做到今天就好(1月23日)
但還是要我1月31日去交接,但她說那天不算上班→這是我覺得不合理的第一點。
後來我覺得怪怪的,打電話去問她,那我這個月沒請假沒曠職,如果妳最後一天不算
我算過那我應該只差一天的薪水對吧?
結果她說,不是,她不知道怎麼算的,說這個月應該有23.5天應上班天數,依打卡卡片
來算,我只有上班16天,等於我一月薪水是先除以23.5再乘上16,我問她為什麼一差就
差7.5天,她給我的答覆很誇張,說每家公司本來就不一樣,再者放假是沒跟家長收學費
而且後面也要補課,那我假先放了,之後卻沒辦法補課...之類的理由,但我越想越不對
,他們事先沒跟我說放春假要補課,再者春假本來就不算工作天數,她以這樣的理由,就
要扣我7.5天的薪資,實在很不合理,不知道有沒有懂勞基法的大大可以幫我一下,我想了
解他們這樣算薪水合理嗎?感恩喔 m(v.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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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隻翼手龍在天上飛,飛來飛去飛不到妳身邊
我多想找個地方停一停,讓妳看看我有多麼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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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15.81
※ jasonsky1106:轉錄至看板 CS_TEACHER 01/24 00:01
推 fly74 :不給你錢 什麼方法都有啦 囧 01/24 00:09
→ iincho :離職特地選跨年, 一般人也不會這樣幹吧... 01/24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