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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 原文恕刪 我從原文中可以看的出來原PO的確很委屈沒有錯,有可能公司的確沒有給原PO薪水, 但是如果沒有拿出比較有利的證據來說明自己的主張,那要怎麼取信於人, 我並非是幫勞工局承辦人員講話,但是有比較公正的證據來說話, 才是比較有準確性說法,光聽片面之詞其實是看不出事情原貌, 每個人對於自己的所做的事情,都會採取對自己比較有利的說法,不說不利之處, 那勞工局承辦人員又不是跟你同ㄧ家公司上班,怎麼樣可以知道你的說法是正確無誤, 沒有任何的隱瞞的,或許你可以說你說的都是實話,但是有幫別人處理糾紛的時候, 常常會遇到找你幫忙的對事情有所隱瞞,也並非如原本那樣可憐, 有可能找你幫忙的自己原本也有不對之處,才會造成事情會變成有糾紛. 所以敬告各位板友,萬一要離職或是跟公司有糾紛,那要趁還沒離開公司前, 能收集多少資料就收集多少,出勤紀錄卡,勞健保記錄卡,薪資單,公司公告...等等. 能夠充分說明你所說的主張為事實才是重點, 而不是完全沒有證據只等別人一定要幫助你,ㄧ定要幫你主持公道,說真的很困難, 應該是要自助,而不是等人相助,如果ㄧ點證據都沒有,也不要怪承辦人員不幫你, ㄧ切都要靠運氣,如果沒有那就算了. (PS:有證據不見得協調會拿的到錢,拿錢是看運氣,只是你的論點很清楚, 很容易可以說明事情的來龍去脈,比較沒有雙方爭議部分) 另外我覺得啦,勞工局的確是應該要協助勞工對抗雇主沒有錯, 基本上應該要站在勞工立場,但是如果承辦人員保持中立亦無不可(對事不對人), 所以該位承辦人員聽勞資雙方說明事實經過,而不發表意見是協調會的正常進行, 因為該承辦人員要釐清事實情況,總不能要求她要事先閱讀你的案子, 然後找出來能夠協助你最有利的方法,因為都市區的勞工局很忙碌, 如果沒感覺有多忙碌,麻煩可以去當地縣市政府的勞工局服務台呆一天, 就知道有多少勞資爭議案件需要處理,而每件勞資爭議案件爭吵的情況有多激烈. 另外,針對原PO所說的承辦人員我不適合說啥麼評論,因為個人有個人作風, 只能說這位承辦人員跟你觀念不合,你覺得該承辦人員服務態度不佳, 至於承辦方式我覺得這是個人作法,就不便多說評論. 還有ㄧ件勞資爭議案件就我的看法來說,開個協調會正常ㄧ兩小時,多則三四小時, 忙碌的時候則ㄧ天有三場,上班不過八小時,要幫人開會還要寫公文, 所以承辦人員沒有時間能像是警察辦案還幫你打電話問證詞或筆錄說確定事實, 而且公家機關案件處理最好秉持公正,所以需要中立的書面資料, 而非承辦人員主觀的打電話過去確認事實,自己再寫電訪紀錄我覺得該項資料, 會有公正性問題,或許這樣做你覺得公平,那資方萬一覺得不公平呢?覺的紀錄不妥呢? 所以能有書面資料說明才不會有爭議,對勞資雙方亦同. 以上是我的淺見,還是希望每場勞資糾紛,收集相關書面資料,才是保護自己權益的王道. (另外附帶說明:如果要申訴各縣市政府的縣市長信箱都可以申訴, 亦或是該單位的網頁也都有諮詢信箱或是申訴信箱, 這些都可以盡量去使用,只是請盡量冷靜思考是不是承辦人員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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