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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ndygirl23 (^---^)》之銘言: : 爬了文 有板友曾經提到每個就業服務站的流程手續都不一樣 : 對於每個月兩次的求職紀錄 認定處理方式也不一樣 : 想請問板友 : 在大台北地區而言: : 每家都會在14天後還要去報到一次填寫紀錄嗎? 第一次辦理失業給付申請到完成初次認定中間要有14天等待期 11/1 辦理失業認定(申請) 11/15~11/21 初次認定完成(回就業服務站認定→就服站都說報到= =) 這7天內要完成!! 12/15~12/21 第二次失業認定!!(中間是隔了一個月) 如果這次你是在12/21才去就服站辦理報到手續 第三次認定時間就順延。 1/21~1/29 第三次認定 這樣有沒有比較清楚? : 這是否代表每個月都要生出一張兩次找工作被拒絕的事實? : (我剛打去松山的就服站 他們就是以這方式運作) : 不知道大台北地區有無認定比較寬鬆的呢? : 謝謝! 各就服站認定標準都差不多 但是要注意在哪一個就服站辦理之後就不能換囉~ 需要提供的求職證明: 面試記錄:提供面試公司名稱、地址、聯絡電話、聯絡人(面試者或人資) 應徵職務名稱、面試日期 這樣就可以了 網路求職:提供應徵公司名稱、地址、聯絡電話、聯絡人 應徵職務名稱、郵遞履歷日期跟對方給你的感謝函 國家考試:准考證或有蓋繳費證明(收據)的報名表 這樣應該很好準備吧~ 供你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8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