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ndygirl23 (^---^)》之銘言:
: 爬了文 有板友曾經提到每個就業服務站的流程手續都不一樣
: 對於每個月兩次的求職紀錄 認定處理方式也不一樣
: 想請問板友
: 在大台北地區而言:
: 每家都會在14天後還要去報到一次填寫紀錄嗎?
第一次辦理失業給付申請到完成初次認定中間要有14天等待期
11/1 辦理失業認定(申請)
11/15~11/21 初次認定完成(回就業服務站認定→就服站都說報到= =)
這7天內要完成!!
12/15~12/21 第二次失業認定!!(中間是隔了一個月)
如果這次你是在12/21才去就服站辦理報到手續
第三次認定時間就順延。
1/21~1/29 第三次認定
這樣有沒有比較清楚?
: 這是否代表每個月都要生出一張兩次找工作被拒絕的事實?
: (我剛打去松山的就服站 他們就是以這方式運作)
: 不知道大台北地區有無認定比較寬鬆的呢?
: 謝謝!
各就服站認定標準都差不多
但是要注意在哪一個就服站辦理之後就不能換囉~
需要提供的求職證明:
面試記錄:提供面試公司名稱、地址、聯絡電話、聯絡人(面試者或人資)
應徵職務名稱、面試日期
這樣就可以了
網路求職:提供應徵公司名稱、地址、聯絡電話、聯絡人
應徵職務名稱、郵遞履歷日期跟對方給你的感謝函
國家考試:准考證或有蓋繳費證明(收據)的報名表
這樣應該很好準備吧~
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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