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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積欠我薪水,又要求這麼多事,甚至還要求我們班的小朋友至少要一半的人 都考前五名,所以我在這個月領薪水之前,就有先跟他提了辭職,跟他說我打算做到六月 底,他也是答應了。 可是後來開會對我又提出了以上3、6、7、8的要求,我就開始覺得此地不宜久留, 但是基於職業道德跟我對孩子們的責任,想要五月底走,似乎是天人交戰...... 在5/15之前,我有在教室日誌上,詢問他有關於三月的3000元什麼時候可以給我, 他後來跟我說的意思是,因為這筆錢是他個人貼補的,所以要等他個人開支問題解決之後 才能給我。 (關於這一點,我非常的不高興,這是主任當初答應給我的薪水,那就是他要負的責任, 為什麼我領薪水,還得等他錢都花的差不多了,有結餘了才給我?) 後來,我寫了一封信給他,告訴他我希望在5/15的時候領到 一月份的薪水、三月的3000元及四月份的薪水。我說這筆錢我已經有所規劃。 (也就是我有要用,請他快點給我,沒想到他完全不顧別人) 但是到5/15號領四月份薪水的時候,我還是只拿到20800元。 到此時,我已對此地心死,當我拿到支票的同時,我也跟主任要求做到五月底。 他問了我原因,我沒有全部說,但是大概就是我以上不滿之處。 他居然開始對我發飆,他說: 「薪水,我也不是不給你啊,你也不想想看你們班流掉了三個學生,還有廖老師班也 有流失的,關於這一點,上面的也很不爽,所以獎金也不發給我啊!那你說我哪有錢給你 ?再說好了,你們流掉的學生,我有怪你嗎?我還不是默默的被上面罵,那流掉了能怎樣 ,就再招學生進來嘛!」 講到激動起來,還把皮夾翻出來給我看有多少錢,我不想抬頭看,他還用力地甩著 皮包,說:「你看!我只有七百塊.....」 (OS:你只有七百塊,關我什麼事?) 他說: 「而且,你學生成績帶到退步,我有罵你嗎?」 我:「流失掉的三個學生,是被學校課後托育便宜的價格吸引過去的,請不要怪在我身上, 價格這種事不是我可以決定的,再來,你說孩子被我帶到退步,證據呢?我只看到 他們進步很多。」 我的學生有國語從不及格-60分-81分的,也有數學從60-97分的,也有滿分400分和399分的 這樣憑什麼說我帶他們帶到成績退步.. 後來,又問我一堆辭職理由及自己又屁了好一段時間之後說: 「如果六月底要走的話,就隨你,但是五月底要走的話,我是不會准的!」 我:「主任今天這樣給薪水,我實在沒有辦法待到六月底!我要做到五月底就好。」 「我不准!不准你只做到五月底!如果你六月份就不來的話,因為我沒有准你的辭呈 所以六月份三天沒來,依法我就可以不發給你薪水,而且我還要在門口給你貼曠職公告! 而且我還要告你造成公司的損失!還有以我個人貼補的3000元,因為你要提早走, 就是不幫我,所以我也不想發給你了,還有每個月的扣的1200元,因為你沒待到九月, 所以也不發。」 「年中那筆錢,我寧可拿不到,我也要現在走!」 「我不准!」 後來,溝通嚴重破局,我個人極度不爽,居然還恐嚇我。 當晚回家跟我爸媽說了這情況,他們隔天就到安親班找主任談。 他們態度沒有不好,純粹就是來跟主任瞭解一下情況。他們談的時候,我不在場。 等到他們談完了,他們才把我從樓上叫下來。 我爸媽說主任今天會給我6000元(三、四月份他個人該給我的薪資),要我幫主任做到 六月底,基於父母親開口,我當場實在沒有拒絕的餘地。 只好被迫答應。 我那豬頭父母,在出門前我才跟他們說一定要把之前積欠的所有薪資都要回來, 結果居然只要了6000元之後,就心滿意足的把女兒給賣了... 這天是欲哭無淚的5月16日。 -- 天亮醒了 是因為心情好了 .★*★. 沒怎麼了 我會愛上另外的人 .*★ *.* ★ *﹡*﹡*﹡*﹡快樂不快樂*﹡*﹡*﹡*﹡ ●● * 愛情  大概都這樣了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95.74
puffs:找父母沒用啦...要早壹周刊 218.166.85.99 05/24
> -------------------------------------------------------------------------- < 作者: WC (u and so on me) 看板: Salary 標題: Re: 安親班辭職記實(2) 時間: Wed May 26 13:14:17 2004 ※ 引述《scenty (月光曬乾眼淚)》之銘言: : 我:「主任今天這樣給薪水,我實在沒有辦法待到六月底!我要做到五月底就好。」 : 「我不准!不准你只做到五月底!如果你六月份就不來的話,因為我沒有准你的辭呈 : 所以六月份三天沒來,依法我就可以不發給你薪水,而且我還要在門口給你貼曠職公告! : 而且我還要告你造成公司的損失!還有以我個人貼補的3000元,因為你要提早走, http://www.104.com.tw/project/changejob/save_02.htm 根據這個網頁最後所提到的 "勞工自請辭職時,必須遵守勞基法預告期間之規定(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 ,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但終止勞動契約在法律術語上是一 種形成權之行使,並不須得到雇主之同意,只須離職之意思表示已送達公司即可, 不過,實際上,離職者多是依循公司人事管理規定,填具公司制式之離職申請單或 其他類似文書。" 其中勞基法第十六條 http://www.weli.com.tw/floors/Chinese/Floor/01Floor/Ch04/P37.htm 你尚未滿三個月, 簽定的契約應該還是定期契約吧, 就算是不定期契約 你頂多提早十天預告要辭, 沒有什麼准不准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0.43.122 > -------------------------------------------------------------------------- < 作者: WC (u and so on me) 看板: Salary 標題: Re: 安親班辭職記實(2) 時間: Wed May 26 20:35:01 2004 ※ 引述《WC (u and so on me)》之銘言: : ※ 引述《scenty (月光曬乾眼淚)》之銘言: : : 我:「主任今天這樣給薪水,我實在沒有辦法待到六月底!我要做到五月底就好。」 : : 「我不准!不准你只做到五月底!如果你六月份就不來的話,因為我沒有准你的辭呈 : : 所以六月份三天沒來,依法我就可以不發給你薪水,而且我還要在門口給你貼曠職公告! : : 而且我還要告你造成公司的損失!還有以我個人貼補的3000元,因為你要提早走, : http://www.104.com.tw/project/changejob/save_02.htm : 根據這個網頁最後所提到的 : "勞工自請辭職時,必須遵守勞基法預告期間之規定(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 : ,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但終止勞動契約在法律術語上是一 : 種形成權之行使,並不須得到雇主之同意,只須離職之意思表示已送達公司即可, : 不過,實際上,離職者多是依循公司人事管理規定,填具公司制式之離職申請單或 : 其他類似文書。" : 其中勞基法第十六條 : http://www.weli.com.tw/floors/Chinese/Floor/01Floor/Ch04/P37.htm : 你尚未滿三個月, 簽定的契約應該還是定期契約吧, 就算是不定期契約 : 你頂多提早十天預告要辭, 沒有什麼准不准的問題 第十四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這個就足夠構成你自動閃人的最有力證明了, 老闆連勞健保都沒給你保不是 嗎? 記得你第一篇有提到 == 第二十六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第二十七條 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 這兩條你也相當站得住腳 第七十八條 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或 第五十五條第 一項規定者,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第七十九條 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 二、 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七條限期給付工資或第三十三條調整 工作時間之命 令者。 = 至於他說你的離職所造成公司的損失, 這也不是他說了就算的, 不要理他 反正你提早十天預告說你要走已經仁至義盡, 你沒用上面幾條告他已經 很留情面了 (特別是已經給他十天再找人了, 公司還能有什麼損失~ 找不 到是他家的事!) 還有, 這十天的薪水他還是要乖乖的給你, 只要你都有上班, 你有付出勞 務, 他就必須要付出代價. (但不要因此就被凹到累壞自己唷~ ) = http://www.weli.com.tw/floors/Chinese/Floor/01Floor/Ch10/P1.htm 勞基法全文看一遍, 搞不好妳會找到更多對付壞老闆的有力條文~ 祝你好運!! = ps. 其實我是正準備要離職才會剛好去找相關條文的~ 嘿嘿嘿~ :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2.200
cqd:版主..這篇要m起來啦!!寫得太好啦~~ 61.216.41.144 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