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is:繼續抽根菸...準備唸書了:) 03/14 15:20
認識妳已經快四年了吧,記得是大一在社團認識的,
剛開始對妳的印象是這個人怎麼那麼有禮貌?開口閉口就是謝謝、對不起。
而且還不是客套型的,而是跟口頭禪差不多了。
後來才知道妳小時後在日本待過,難怪跟日本人一樣。
當時就對你蠻有好感的。
總之因為社團的關係,加上妳室友跟我同系,在人生地不熟的大學校園中,
我們一群人因為社團而聯結在一起。
後來幾次大夥一起吃飯,又多認識了妳一些。
也知道了妳當時已經有個男朋友了。
當時我也只好作罷,當朋友好了,於是沒想太多繼續忙社團。
大一那年帶團隊是我們最美麗的回憶。
一下吧,似乎你和男友間出了一些問題,我只知道幾次了你們分了又在一起,
那時候妳還會在BBS跟我聊聊,那時的我很不忍心看到妳的眼淚妳的痛苦,
只希望老天能幫助妳,讓妳能夠跟男友復合,喜歡一個人就是希望她幸福不是?
一晚,妳心情不太好,於是我提議去看海好了,就往南走走到台灣最南端吧,
於是兩個瘋子在凌晨騎著車子往南一直走,希望能趕在日出前看到海,
經過台南吧,路上很暗附近都是田,天上的星星很亮,甚是隱約可以看到銀河。
那晚,是我這輩子也忘不了的夜空。
多希望能帶著妳一直走下去,就不要停下來。
好笑的是,我們才走到台南市,就累了,妳說想回家。於是我轉頭,又殺了回家。
到家的時候已經早上了,送妳回家休息,而我又跑去學校上課,然而卻不覺得累。
不久,聽說妳又復合了,那時候我真的很替妳高興。
大二,我也交了女朋友,但是不到一年又分了。
大三這一年,妳們又似乎發生問題了,總之又是分分合合,
於是又再次看到妳那寂寞的眼神,雖然很想安慰妳,但是我不知道要說什麼,
只能帶妳去看看夜景,希望妳能開心點。
我能為妳做任何事,但卻無法說出一句安慰的話。我很不會說話,我承認。
能做的大概只是繼續勸妳和男友談談吧,也許還是可以在複合的。
我很喜歡妳對愛情的執著,或許這就是我喜歡妳的原因。
我喜歡妳對他的喜歡,那種很用力很用力的喜歡。
但是,妳跟他的分手,我從來也不會覺得慶幸,我只是替妳感到難過,
只希望看到妳開心的和他在一起。
現在快畢業了,妳們還是沒有復合。
雖然我也是勸了妳要多溝通,有愛情,沒尊嚴,低了點;有尊嚴,沒愛情,更低...
但是這次我的內心裡面確有一絲絲的自私在萌芽,希望我能在妳身邊陪著妳。
或許,看多了妳跟他的分分合合,讓我覺得很不捨,
以前我會認為你跟他或許是溝通不良,但俗話說:事不過三吧,
你們的問題似乎多到連三都不好意思了。
我知道妳很愛很愛他,所以我也不斷不斷祝福妳。
可是慢慢的我覺得自己很想保護妳,很想用不同於朋友的角色與妳在一起,
和妳散步在幽靜的鄉下小路上,牽妳的手迎著微風襲來。
但是,我們似乎過了愛情賞味期了:)。朋友當久了,就只能是朋友了。
我們失去了曖昧不明的時期。
今天是白色情人節,聽說是男方向女孩子回覆情意的節日,
說真的我也不奢求什麼,只是希望能看開心的笑著,妳笑起來很甜,真的。
寫到這裡,以前的記憶彷彿一下子湧進了眼前,不斷的重複播放著,
如果可以,真希望能再回到那個台南的夜晚,那一條似乎走不完的路,
到時候我一定會告訴妳:"喂!我喜歡妳,如果妳不喜歡我,我就不載妳回家了:)"
我想,妳應該會倔強的哼一聲說:"那你就停車阿!"
希望,今晚能夠看到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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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love something very very much.Let it go free!
If it doesnt come back.It means it does not belong to you.
If it does, Please love it 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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