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38.1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cenarist/M.1437219575.A.56F.html
各位前輩:
編劇課要我們簽訂培訓過程中
所產出的作品歸OO電視台所有
那我要把自己想投稿的作品
在培訓中和老師討論 然後交出去
還是把自己想去投稿的作品不要交出去
只交出和小組討論的或是並沒有很想去徵稿的作品呢?
另外我看到有編劇老師說
台灣編劇真的很沒保障
我們這些新手到底應該怎麼保證自己作品
是以把作品推出去為優先 (就是勇敢提案 不要在乎著作權 錢啊 等等)
還是以用文化部徵稿比較有保障呢?
請各位前輩指點一下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