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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小弟要分享的是這幾天發生的實際案例,也了解到了整件事情的重要性.. 也希望讓板友能夠了解到貼文的技巧~~~~~~~~~~~~~~~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話說前幾天有一位任職於國內頗具知名的教科書出版社的編輯寄站內信給我 希望取得小弟的作品無償授權刊登於教科書中.. 小弟作品也於前個月無償授權於學術研究單位.....故無營利單位小弟是無償授權的! 因該出版社為營利單位,故收取適當的授權費 我想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在小弟提出授權費一事後, 回信的內容是不太願意支付費用此外也提到 "教科書刊登照片可採取強制授權" 的著作權條款... 小弟未曾聽過有此無償授權的法條, 馬上回信追根究底.. 此法條是哪一條? 從何而來..? 回信僅收到是某某條款第四十七條 其實在收到 "教科書刊登照片可採取強制授權" 的回信後馬上尋找此條關的相關資料 之後的回信看來該出版社的編輯似乎是漏貼了一些文字給我... 而且是漏了最後一段最重要的!!!! 關於教科書"所謂"的強制授權的相關條文如下... 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 為編製依法令應經教育行政機關審定之教科用書,或教育行政機關編製教科用書 者,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改作或編輯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前項規定,於編製附隨於該教科用書且專供教學之人教學用之輔助用品,準用之 。但以由該教科用書編製者編製為限。 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或教育機構,為教育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公開播 送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前三項情形,利用人應將利用情形通知著作財產權人並支付使用報酬。使用報酬 率,由主管機關定之。 也在此以這個實際發生的事件與大家分享 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也別相信有強制授權照片這檔事情... -- 「中時編輯部落格.嚴選優格」 ^^; http://www.wretch.cc/blog/Zmode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9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