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標題、發表者暱稱、引言、被引言者暱稱、本文、簽名檔皆為文章不可切割部份,
皆代表發文者創作、思維與自由意識;ASCII圖形可不列入注音文討論範圍;推文
可獨立討論。
二 明確定義注音文範圍,需包含何種為注音文、何種為非注音文,不得有模糊地帶。
若有特例,均需一一表列。
例如:「狀聲詞」無法明確定義所包含範圍,但「單一注音符號」就可以明確歸納
其所指範圍。
三 投票選項至多為三十個選項,每個選項所能容納至多為 16 個全形字或 32 個半形
字。
投票選項需包含前述兩點、違規後可補救或不可補救辦法、違規處理辦法。
四 所有要參與訂定板規(注音文部份)的使用者都寄到這個信箱 (antiCaesar),
antiCaesar 必須在 2004/04/29 23:00 以前將所有意見整理成一篇文章,包含投
票主題、敘述、選項、可投票數、提意見名單、投票結果取用標準,張貼在本板
(Scorpio),以 PTT 時間為準,逾時不候。本板將在 2004/05/08 24:00 以前舉行
公開投票,投票期為 14 天。
~1、若 2004/04/29 22:00~23:00 發生當機,則可遞延二十四小時至
2004/04/30 23:00。
~2、若已因使用注音文被列入本板白名單,但有列入提意見名單中者,得於公開投
票前至少三日,自白名單改列入觀察名單(一次)。
~3、投票結束前,仍依現行處理方式。
~4、投票結果不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