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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nwk (rnwk)》之銘言: : 八年前辦過, 就是這樣. : 單次和多次在美國辦沒有太大的差別. 所以有計畫從美國去加拿大, 其實和在哪裡辦沒有關係。在台灣辦的單次加簽和在美國辦的效力相同 : 最好在台灣就先辦好加簽. : 單次半年內可從美國多次進出加拿大. 多次可以在一年內從美國多次進出加拿大. 前者正確; 後者並沒有一年限制,只要是加簽效期內,就可多次進入加拿大 : 在美國辦的加簽從美國以外的地區進入加拿大, 單次就是只有單次. 多次也只給一年. 首先,在美國辦完加簽要從其他國家進入加拿大有很高的實行上的難度吧? 但這就算能這麼做到也沒關係 單次加簽的使用關鍵是: 入境的半年內,若只短期離開加拿大到鄰國(限美國和法屬北美St Pierre & Miquelon) 就可以再次回到加拿大 (如果給的入境效期不到半年,就會因此縮短,但多數人都半年) 至於這個單次加簽是不是在美國辦的、首度入境點是不是從美國,則完全不是重點 理論上可以在美國辦了加簽,從墨西哥、歐洲、亞洲飛到加拿大 接著如果半年內都在美國或法屬北美短期活動,就可再回到加拿大 多次加簽的長度則在台灣辦最長,幾乎都五年 在美國辦的話「通常」不會超過美簽、I-20的長度,所以往往只有1~3年或更短 它會希望你造訪加拿大後有資格回美國,才不會滯留加拿大 在台灣辦就沒有這個問題,因為簽證官已認定你會回台灣才會發簽證給你 : ※ 引述《yuup (￾   )》之銘言: : : 請問這個可消息可以確定嗎 因為要考托福 會擔心... : : 如果是這樣的話 單次簽跟多次簽有何不同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8.14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