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nwk (rnwk)》之銘言:
: 八年前辦過, 就是這樣.
: 單次和多次在美國辦沒有太大的差別. 所以有計畫從美國去加拿大,
其實和在哪裡辦沒有關係。在台灣辦的單次加簽和在美國辦的效力相同
: 最好在台灣就先辦好加簽.
: 單次半年內可從美國多次進出加拿大. 多次可以在一年內從美國多次進出加拿大.
前者正確; 後者並沒有一年限制,只要是加簽效期內,就可多次進入加拿大
: 在美國辦的加簽從美國以外的地區進入加拿大, 單次就是只有單次. 多次也只給一年.
首先,在美國辦完加簽要從其他國家進入加拿大有很高的實行上的難度吧?
但這就算能這麼做到也沒關係
單次加簽的使用關鍵是:
入境的半年內,若只短期離開加拿大到鄰國(限美國和法屬北美St Pierre & Miquelon)
就可以再次回到加拿大 (如果給的入境效期不到半年,就會因此縮短,但多數人都半年)
至於這個單次加簽是不是在美國辦的、首度入境點是不是從美國,則完全不是重點
理論上可以在美國辦了加簽,從墨西哥、歐洲、亞洲飛到加拿大
接著如果半年內都在美國或法屬北美短期活動,就可再回到加拿大
多次加簽的長度則在台灣辦最長,幾乎都五年
在美國辦的話「通常」不會超過美簽、I-20的長度,所以往往只有1~3年或更短
它會希望你造訪加拿大後有資格回美國,才不會滯留加拿大
在台灣辦就沒有這個問題,因為簽證官已認定你會回台灣才會發簽證給你
: ※ 引述《yuup (   )》之銘言:
: : 請問這個可消息可以確定嗎 因為要考托福 會擔心...
: : 如果是這樣的話 單次簽跟多次簽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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