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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月,領了薪水才知道原來我們老闆有規定7點上班,6點50分以前 要打卡,不然就算是遲到要被扣薪水200元,忘記打卡者要被扣500元 ,這項規定只有總公司的人知道,我們這間分店根本就沒這項公文, 就直接被扣了5千多元,因我都6點5X分打卡,重沒有遲到過。 我一個月薪水18500元,須扣除勞健保費,才是實領的薪水,上個月加班 三天,加班都需加8個半小時,竟然領到的薪水是1天596.6.....元除不進 每天上班8個半小時,也只有月休4天,一個不高興就扣薪水,就扣假,然 到有錢人就可以這樣欺負人嗎? 請問,有辦法告他嗎? PS:全公司的人員都被扣薪水1000~7000元不等....... 總公司:黃帝大飯店(高雄) 分公司:大目鮪商務旅店(高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30.115
reyag:可以開始找新工作了..這樣的公司 不值得留戀.. 06/05 18:26
nanami5:看到一半就覺得可以換工作了 何必委屈自己 06/05 19:12
EMU586:突然覺得我們公司的福利真好 XD 06/06 01:51
nanami5:樓上...人家都心情不好了...唉 何必這樣 06/06 03:18
rfr:辭職吧 06/06 05:57
Bris:換吧 06/06 09:35
wewe1219:有薪資條嗎? 說不定可是請水果報幫忙~ 06/07 22:29
misa0519:如果就職一開始就沒有告知相關條例是不能扣你薪水的.. 06/08 03:18
misa0519:雇主有告知員工處罰條例的責任,更何況扣了才告知,最好 06/08 03:20
misa0519:是連扣薪水都可以先斬後奏= =不合理的規則就要推翻!加油! 06/08 03:22
kiachang:這種吃人的公司,換工作把..超爛的。 06/14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