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NTON (B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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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請問離職造成公司損失的問題
時間Sat Oct 17 20:39:18 2009
※ 引述《BONTON (Bon)》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 作者: BONTON (Bon) 看板: LAW
: 標題: [問題] 請問勞工離職造成公司損失的法律問題
: 時間: Mon Oct 12 21:49:26 2009
: 如果有一位員工在工作中
: 未告知主管
: 突然當天就離職不幹 跑了
: (此員工已在公司服務年餘)
: 故公司臨時找不到人
: 造成公司因為無法臨時增加人力調配
: 讓公司損失營業收益
: 後來這位不幹的員工
: 突然打電話給公司要他當月的薪水
: 說拿不到錢要我們等者看
: (他同時也在他的部落格 說要給我們好看!)
: 請問這個要怎麼處理呢?
: 請問有法條可以對這位員工
: 因為讓公司造成金錢損失
: 而提告他的方法嗎?
: 另外他的薪水是否也發放給他呢?
: 感謝各位幫忙了
先感謝各位的建議 我想補充一些說明
此員工已經服務一年以上
並擔任公司重要管理幹部職位
按照勞基法15 16條規定 是需要再20日前提出申請
有板友提到說 公司應該當日馬上調動人事
但重點來了 此員工為公司第三高層主管職級
故短時間內公司會造成無法運作.
所以最後還是只能走民事嗎?
薪水一毛不減都要給他?(算到離職當天?)
因為此員工態度非常惡劣 這陣子與公司聯絡口氣都非常差
所以我在想 還有什麼方法
能讓其它公司(跟現在他服務的公司)
知道這位員工的作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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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1.128.45
→ kb520310:如果她有提前20日告知的話,那就是妳們的問題了 10/18 01:33
→ kb520310:未告知的話,就依法究辦 10/18 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