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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O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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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JPTT
請點選畫面右上方的矩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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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iTT
請點選畫面下方中間方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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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選擇 其他 ANSI/MO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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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問題,請再與我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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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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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言 看板使用說明………………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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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基 本 規 定………………P.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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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法律相關規定………………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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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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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發文類別規定………………P.7~11
╰
● 第四章 看 板 管 理………………P.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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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罰 則 規 定………………P.13
╭
╮ 第六章 宣 告………………P.14
╰
● P.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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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看板使用說明 ◎ 發文類別限制(相關板規)
╰
●
╭
╮ 發文與推文限制: 1.註冊文(§3-1)
╰
● 上站次數10次↑ 2.揪團文(§3-2) 7日內限發一篇
╭
╮ 劣文2篇↓ 3.心得文(§3-3)
╰
● 4.資訊文(§3-4) 每日限發兩篇
╭
╮ ★ 基本操作指令(H) 5.徵求文(§3-5)
╰
● 6.請益文(§3-6)
╭
╮ 7.商業文(§3-7) 上站100次↑&註冊滿1週
╰
● 修改文章……(E) 每周六限一篇
╭
╮ 修改標題……(T) 8.其他文(§3-8)
╰
● 搜尋標題……(/) 標 [閒聊]今天我好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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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尋作者……(a) 題 ^這裡要空一格
╰
● 格
[閒聊] 今天我好帥。 (○)
╭
╮ 回覆文章……(r) 式 【閒聊】今天我好帥。 (╳)
╰
● 回站內信……(r+m) 請 今天我好帥。 (╳)
╭
╮ 精華區………(z) 空
╰
● 文摘…………(Tab) 一 請勿自創標題格式,告知後未改進則刪文劣退。
╭
╮ 發文限制……
(i) 格
商業文請依格式[商業] 子標題-內容...方式發布
╰
● 轉錄亦同,違者刪文劣退。 P.3
╭
╮
╰
●
╭
╮ ★ 第一章 基本規定
╰
●
╭
╮ 1-1 討論範圍
╰
●
╭
╮ 1-1-1 本板專供討論與雙和之歷史、文化、生活、娛樂、事件、新聞等事務。
╰
● 無關雙和之討論請移駕其他相關看板。
╭
╮
╰
● 1-1-2 文章內文需有雙和點(不包含推文),違者刪除之,
╭
╮ 由文章引申之相關討論回文不在此限。
╰
● 1-1-3 具有急迫性(如尋人、尋車、尋物或徵目擊者等)之文章不受限制。
╭
╮
╰
● 1-2 禁止發布之文章、推文類型
╭
╮
╰
● 1-2-1 任何形式的政治文,政治宣傳文,含有政治色彩的文章、推文,
╭
╮ 違者水桶二周,推文者水桶一周。
╰
●
╭
╮ 1-2-2 將他板紛爭帶入雙和板或揪眾鬧板者,水桶30天。
╰
●
╭
╮ 1-2-3 將私人恩怨帶到板上,經檢舉後查證屬實者,劣退+水桶30天。
╰
● P.4
╭
╮
╰
●
╭
╮ ★ 第一章 基本規定
╰
●
╭
╮ 1-2-4 文章、推文不得違反善良風俗,簽名檔視同本文。
╰
● 嚴禁西斯文、色情廣告、18禁連結與恐怖連結,
╭
╮ 亦禁止在板內徵求或交換異性貼身衣褲或鞋襪等。
╰
● 違者水桶30天。
╭
╮ 1-3 內文、標題錯誤,格式不符規定或簡陋者(空白或無明確指涉),
╰
● 板主視情況得標記、然後刪文水桶。
╭
╮
╰
● 1-4 禁止發表空白文、一行文、注音文、火星文、問卷文、CP文、張爸文
╭
╮ 廣告文、一文多PO、手動置底、洗板或其他明顯衝發文數之文章。
╰
● 違者刪文,情節嚴重者處以水桶。
╭
╮
╰
● 1-4-1 發表文章未滿3行或未滿20字,視為一行文。(網址不算)
╭
╮ 判定以修正後電腦版文章為準,不包含標點符號或數字等。
╰
● 為湊行數之無意義文字,包括禮貌性感謝,如題等視為偽一行文。
╭
╮
╰
● 1-5 不具公告資格,使用[公告]標題或回覆公告者,水桶30天。
╭
╮
╰
● P.5
╭
╮
╰
●
╭
╮ ★ 第二章 法律相關規定
╰
●
╭
╮ 2-1 禁止惡意散佈他人之個人資料。
╰
● 以各種方式(包含簽名檔、名片檔、暗黑分享…等)PO出他人個人資料。
╭
╮ ex:本名、手機、ID、e-mail、通訊帳號、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
● 違者刪文劣退+水桶30天。
╭
╮
╰
● 2-2 轉錄文章需透過原作者同意。
╭
╮ 未經同意轉錄文章至本板經原PO檢舉者水桶一周。
╰
● 本板轉錄至他板經原PO檢舉者水桶一周。
╭
╮
╰
● 2-3 禁止以買賣 徵求 交換 贈送或其他方式散布非具有合法著作權物品,
╭
╮ 未經許可之非法下載品或盜版軟體,本版禁止求檔或分享。
╰
● 違者刪文劣退+水桶一年。
╭
╮
╰
● 2-4 禁止徵求票據(含車票、收據、票根、發票)。違者文章劣退+水桶一年。
╭
╮
╰
● 2-5 發布商業文應遵守法律相關規定(可參照Forsale等相關板面)
╭
╮ 買賣法令規定違禁物品者劣退並依情節輕重水桶一年以上。
╰
● P.6
╭
╮
╰
●
╭
╮ ★ 第三章 發文類別規定
╰
●
╭
╮ 3-1 自介文 發文標題:1.[註冊] ID 例: [註冊] UponSunrise
╰
● 除必填外,感言部分字數至少50字以上,不符者依1-3、1-4處理。
╭
╮
╰
● 3-2 揪團文 發文標題:2.[揪團]
╭
╮
╰
● 3-2-1 除徵人帶入COSTCO外,有關徵人同行活動請用此標題,7日內限發1篇。
╭
╮ 違反7日規定者水桶一周,回文於板上者逕行刪除。
╰
● 涉及金錢之揪團行為則視為商業文,比如團報駕照等,
╭
╮ 請依商業文格式與板規填寫。
╰
● 3-2-2 禁止"指定異性"之揪團,指定異性之揪團請至歐兔板。
╭
╮ 違者刪文水桶30天。
╰
●
╭
╮ 3-2-3 揪團外出應注意自身安全,相關之活動與行為請自行負責。
╰
● 關於打牌、麻將等活動,嚴禁標示賭注。
╭
╮ 標示賭注之文章刪文劣退。
╰
●
╭
╮ 3-2-4 板主因舉辦板上活動及PTT官方公告之活動,不受揪團規定限制。
╰
● 板主不定期刪除已過期之文章,
欲備份者請自行保留。 P.7
╭
╮
╰
●
╭
╮ ★ 第三章 發文類別規定
╰
●
╭
╮ 3-3 心得文 發文標題:3.[心得][食記][遊記]
╰
● 請充實內容,食記部分填寫店家地址電話,
╭
╮ 未確實填寫以上資料或假心得真廣告者水桶兩周。
╰
● 註:食記與遊記文附網誌連結者,應另附圖庫網址三張以上,
╭
╮ 七日內限一篇(168小時),違者刪文水桶一周。未附連結者不在此限。
╰
●
╭
╮ 3-4 資訊文 發文標題:4.[資訊][新聞]
╰
● 3-4-1 關於雙和的食衣住行育樂之情報、活動、新聞等,使用此分類。
╭
╮ 商家類活動請用標題[閒聊],
勿附商家連結,
╰
● 每人每周限制一篇,違者與廣告之嫌者刪文水桶兩周。
╭
╮
╰
● 3-5 徵求文 發文標題:5.[徵求]/[協尋]
╭
╮ 有關徵物(含雙和卡)、徵人帶入COSTCO、徵星巴克買一送一,徵求協助,
╰
● 可使用此分類。
╭
╮ 3-5-1 開放標題[徵求]/[協尋],徵得者請於標題後添加(已徵到),
╰
● 板主不定期刪除已過期之文章,
欲備份者請自行保留。
╭
╮ 3-5-2 涉及金錢之徵求文請參閱商業文規定(面交時若有金錢行為可檢舉)。
╰
● 3-5-3 禁止徵求法令相關違禁品,違者劣退+水桶一年以上。 P.8
╭
╮
╰
●
╭
╮ ★ 第三章 發文類別規定
╰
●
╭
╮ 3-6 請益文 發文標題:6.[請益]
╰
●
╭
╮ 3-6-1 發文前請多利用"/"搜尋板面文章或按z查閱精華區。
╰
● 搜尋可得知結果仍發文者,刪除其文章。
╭
╮
╰
● 3-6-2 標題請清楚標示欲詢問之關鍵字,以提升回答意願。
╭
╮ 如:[請益] 中和的垃圾車都什麼時候來?
╰
● [請益] 環球購物中心到四號公園的交通路線?
╭
╮ [請益] 永和竹林路附近推薦的牙醫 ...等範例
╰
●
╭
╮ 3-6-3 請益文須符合地域性,電腦或其他相關問題請至其他看板詢問。
╰
● 尋求板友現實中實際的幫忙請用[徵求]。
╭
╮ 違者逕行刪除其文章。
╰
●
╭
╮
╰
●
╭
╮
╰
● P.9
╭
╮
╰
●
╭
╮ ★ 第三章 發文類別規定
╰
●
╭
╮ 3-7 商業文 發文標題:7.[商業] 子標題-內容(請依下列規定填入)
╰
●
╭
╮ 3-7-1 板規中稱商業文者,為文章中有牽涉金錢往來等行為,
╰
● 填寫格式範例:[商業] 合購-COSTCO松露巧克力...
╭
╮
╰
● 3-7-2 商業文發文者須於雙和板註冊滿1週且上站次數高於100次,
╭
╮ 固定於每週六發表每人限一篇,包含已刪除文章,
╰
● 交易地點需於雙和範圍內,以上違者刪文劣退。
╭
╮ 3-7-2a 經查證自刪其文章後重新張貼商業文者,依板規1-4從嚴議處。
╰
● 於非商業文內行金錢往來行為者,視情節水桶之。
╭
╮
╰
● 3-7-3 [商業]文應附正確註冊文位置(如文章篇數/精華區/AID碼),
╭
╮ 並善用子標題以利閱讀(如合購/共乘/轉讓/徵才等),違者劣退。
╰
● 板主不定期刪除已過期之文章,
欲備份者請自行保留。
╭
╮ 3-7-4 禁止販售團購網之票券、打廣告或明顯營利行為,違者劣退。
╰
● 3-7-5 嚴禁止買賣法令違禁品(參閱Forsale板規),違者劣退+水桶一年。
╭
╮ ☆ 刪退後滿七天後才能重新發商業文,過早則視為累犯。
╰
● ☆ 於他人文章下推文留下商業訊息者,水桶十四天以上。 P.10
╭
╮
╰
●
╭
╮ ★ 第三章 發文類別規定
╰
●
╭
╮ 3-8 其他/心情文 發文標題8.[ ](請參照下列標題)
╰
●
╭
╮ 3-8-1 [閒聊]/[心情]文內容須符合地域性,有關雙和之人事物、建設,
╰
● 感謝板友協助等議題,違者刪除其文章。
╭
╮
╰
● 3-8-2 [贈送]/[交換]文以以雙和範圍內為主,3日內限發1篇。
╭
╮ 有關點數贈與、交換、徵求及集點贈品文章,請在置底文推文。
╰
● 違者刪文水桶。
╭
╮ 板主不定期刪除已過期之交換文,
欲備份者請自行保留。
╰
● 3-8-3 禁止贈送/交換醫療用器材(請參閱Forsale與Give板板規)
╭
╮ 違者刪文劣退+水桶一年。
╰
●
╭
╮ 3-8-4 [廣宣]為雙和卡特約商店使用,7日內限發一篇。
╰
● 特約商店須使用廣宣專用帳號po文,不受註冊及上站次數限制。
╭
╮
╰
● 3-8-5 違反[廣宣]文規定廣告者刪文劣退。
╭
╮ 非特約商店嚴禁打廣告(簽名檔視同本文),違者刪文劣退。
╰
● 以推文打廣告或商業行為者,水桶30天以上。 P.11
╭
╮
╰
●
╭
╮ ★ 第四章 看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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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1 請注意表達意見之方式,請勿使用粗俗不雅、辱罵及過於情緒化等字眼。
╰
● 違者刪文外視情節水桶之。
╭
╮
╰
● 4-2 發文、推文嚴禁爭吵、引戰、人身攻擊、挑釁、謾罵、反諷、酸文。
╭
╮ 視情節輕重警告、劣退或水桶。
╰
●
╭
╮ 4-2-1 引發嚴重爭吵之行為之當事人,加重水桶。
╰
●
╭
╮ 4-3 推、噓文注意事項
╰
●
╭
╮ 4-3-1 禁止無意義推、噓文,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水桶。
╰
●
╭
╮ 4-3-2 於多篇或單篇文章下重覆無意義推噓文,視同鬧板水桶之。
╰
●
╭
╮ 4-3-3 禁止惡意修改或刪除推文,發文者僅可修改自身推噓文。
╰
● 如欲修改他人推噓文需寄信經板主或推噓文者認可,違者
水桶30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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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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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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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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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章 罰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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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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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二度違反板規或警告後再犯者視為累犯,水桶30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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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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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累犯四次以上者,終身水桶。
╰
●
╭
╮ 5-3 累犯水桶時間以月為單位倍數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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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3-1 遭處分後再度違規,水桶再加一倍。
╰
●
╭
╮ 5-4 本尊若因違規無法發、推文,以分身發、推文者違板規,經查明屬實後,
╰
● 分身永久水桶,本尊以累犯論處。
╭
╮
╰
● 5-5 一年內累計水桶達三次者,永久水桶。
╭
╮
╰
● 5-6 劣文除誤設外,板主不予取消,請依站方之消除劣文規定申請。
╭
╮
╰
● 5-7 嚴禁所有法令相關違禁品買賣,交換,徵求及贈送行為,
╭
╮ 違者刪文劣退+水桶一年。
╰
● P.13
╭
╮
╰
●
╭
╮ ★ 第六章 宣 告
╰
●
╭
╮ 6-1 本板規自108年5月13日起實施,效力不溯及既往。
╰
●
╭
╮ 6-2 未明確列出之規範,乃依中華民國法規及PTT站規處理;
╰
● 板規若牴觸站規以及中華民國法規者自動無效。
╭
╮
╰
● 6-3 其餘細項板規未明確規範之項目,由板主作最後判決。
╭
╮ 雙和板主對板規保留解釋權,及刪修增減與更改判決之權力。
╰
●
╭
╮ 6-4 對判決不滿者請先向板主群溝通再至組務板 L_TaiwanPlaz 板申訴。
╰
● 就板務相關有任何問題、疑問或建議請來信給板主。
╭
╮
╰
● 6-5 檢舉違規請依PTT有關檢舉之正常程序來信(請參閱Violation板)
╭
╮
╰
● 6-6 發表/回應文章請勿違反我國法律,板主管理僅針對看板違規部份,
╭
╮ 若文章內容違反法律或引起訴訟,請看板使用者自行處理。
╰
●
╭
╮
╰
● 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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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板規增修紀錄
╭
╮
╰
● 99.09.24-99.12.30 完成初版校正共六章,99.12.30公布,100.01.01施行。
╭
╮ 100.11.09 修訂1-2-4、1-3、1-4、2-5、3-1、3-6-3、3-7-2、3-7-2a、3-7-4、
╰
● 3-8-2, 100.11.14日起生效。
╭
╮ 103.03.09 修正站規文字"水桶"=>"禁止發言"、"劣退"=>退文
╰
●
╭
╮ 104.03.14 修正禁言=>水桶,退文=>劣退,PO=>發文,水桶時效設定(KUNI)
╰
● 104.03.20 修正4-3-3刪修推噓文違規認定。(KUNI)
╭
╮ 105.11.02 依照投票結果修正心得文違規認定。(KUNI)
╰
● 107.03.13 依站方來函,修正商業,贈送,交換,徵求發令違禁品罰則(KUNI)
╭
╮ 108.05.13 修正劣退及商業條文。(nicetre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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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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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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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框架美工:AngelSatan
P.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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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icetree (49.158.20.177), 05/13/2019 23:32:03
→ nicetree: 本文開放大家推文討論版規修正的議題及方向 05/13 23:56
推 KUNI0202: 嗯,太好了,是較接近舊版本的,我建議註冊滿七天修改為 05/14 00:39
→ KUNI0202: 一個月^^ 05/14 00:39
好的,列入討論範圍內
→ nornos: 我是覺得商業文能否限制1週1篇就好,畢竟子標題的合購、共 05/14 08:24
→ nornos: 乘或團購等等都有其時效性,只是可能讓版主辛苦一點,至於 05/14 08:26
→ nornos: 至於一周的時間就由板規明定,可能周日開始或周一開始這樣 05/14 08:28
現在就是限定商業文每周六每ID只有一篇喔!
→ eric00169: 非週六違規張貼的商業文 希望懲罰可以加重 05/14 08:28
目前懲罰規定為 刪文劣退,板主群有考慮下版改用 水桶30天 累犯再加退文的方式
推 ping1777: cool 05/14 12:20
新增手機使用者如何觀看板規教學,希望能幫助新手閱讀板規
※ 編輯: nicetree (49.158.20.177), 05/14/2019 22:58:25
推 KUNI0202: 對了,剛剛重看電腦版,建議第二頁開頭刪一行,因為第一 05/14 23:03
→ KUNI0202: 頁按空白鍵後會多一行空行。 05/14 23:03
感謝~行數算錯~K大要發宵夜文了嗎?
※ 編輯: nicetree (49.158.20.177), 05/14/2019 23:07:34
推 OverRaven: 關於政治文是否應更詳細規範?前幾日都是單純的業配文 05/14 23:12
→ OverRaven: 但對於與雙和有關選舉、政策與參與民代 是否可開放討論 05/14 23:13
→ OverRaven: 否則廣義的政治文限制 會讓很多議題有模糊的限制空間 05/14 23:14
→ OverRaven: 鄉民也不清楚民代到底在提案、支持、反對哪些雙和議題 05/14 23:15
目前政治文板規為沿用先前2018年板版
禁止任何形式的政治文,政治宣傳文,含有政治色彩的文章、推文
如果想開放政治文,歡迎提出該如何開放,如何管制的方式,供大家討論
我個人傾向
1.要有雙和點
2.每個帳號含分身每月限定一篇(含回文)
3.禁止境外IP,禁止謾罵攻擊
4.板主可以隨時鎖文禁系列文的方式去管理
※ 編輯: nicetree (49.158.20.177), 05/14/2019 23:25:29
→ eric00169: 政治文希望是跟雙和本身有關 而不是只是沾了邊的新聞這 05/15 00:31
→ eric00169: 樣 例如只是出現個名字然後啥都沒做 05/15 00:31
推 lacoste1113: 永和的政治也是永和事,永和事不能在永和板討論實在 05/16 09:45
→ lacoste1113: 不合情理。至於管理辦法,以參考新北其他兩個比較有 05/16 09:46
→ lacoste1113: 人氣一點的板橋、三蘆板來講,他們的限制也沒有板主 05/16 09:46
→ lacoste1113: 提出的這麼嚴重,以雙和板的人氣來看,實在想不出規 05/16 09:47
→ lacoste1113: 範如此嚴厲的必要性。若要限制,每帳號一周一篇我想 05/16 09:47
→ lacoste1113: 已經有足夠的效果。至於政治引戰的判定基準,基本上 05/16 09:48
→ lacoste1113: 列舉事實的應該算合理討論,單純人身攻擊、派系攻擊 05/16 09:48
→ lacoste1113: 的則很明顯在政治引戰的範圍。舉例來說吧,以議員選 05/16 09:50
→ lacoste1113: 舉來講,你可以提出哪個議員出席率如何,促成了那些 05/16 09:50
→ lacoste1113: 法案,但單純攻擊某一個政黨是垃圾拿顆西瓜都可以選 05/16 09:51
→ lacoste1113: (我也推過相似推文)則可列為政治引戰。 05/16 09:51
感謝建言,我說明一下,現行版規為參考2018年版規制定
當時雙和版的政治文規定就是這麼嚴謹
在沒經過討論及板友投票前,不會任意更動
至於每帳號該限定一周一篇或是一個月一篇,大家可以討論
預計下個月會讓大家針對政治文討論後投票
另參考板橋版規,下次改版擬列入
徵求文需明確提出反饋以徵求"實質物品"為準。
若徵求是租屋、車位資訊、可以買到便宜票券的地點等情報性協助、則不在此限。
也歡迎大家討論,徵求文這樣改變是否比較符合需求~
※ 編輯: nicetree (49.158.20.177), 05/17/2019 21:59:21
→ nicetree: 參考板橋板規定,商業文擬加註 05/28 10:46
→ nicetree: 若徵求是租屋、車位資訊、可以買到便宜票券的地點等情 05/28 10:47
→ nicetree: 報性協助、則不在此限。 05/28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