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商業文:(發文者限在雙和板發過註冊文且滿一個月以上,地區以雙和為限。)
a.[出售]、[代買]、[租賃]、[廣告]、[徵才]:一ID一週以一篇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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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者水桶兩週,再犯水桶一個月。
b.[合購]、[轉讓]、[交換]:一ID一天以一篇為限。
→違者水桶一週,再犯水桶兩週。
c.[贈送]:不受ID與篇數限制,惟需獨立成篇,不得夾雜以上各類別商業文。
13-1.
違反十三條a項者 加處予劣文退回 本條自2009年2月12日零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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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決定人生的高度 格局決定人生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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