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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 └─┴┘┴┴┴┴┴┴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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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言 看板使用說明………………P.3
╭╮
╰● 第一章 基 本 規 定………………P.4~5
╭╮ 第二章 法律相關規定………………P.6
╰●
╭╮ 第三章 發文類別規定………………P.7~11
╰● 第四章 看 板 管 理………………P.12
╭╮
╰● 第五章 罰 則 規 定………………P.13
╭╮ 第六章 宣 告………………P.14
╰● P.2
╭╮
╰●
╭╮ ★ 看板使用說明 ◎ 發文類別限制(相關板規)
╰●
╭╮ 發文與推文限制: 1.註冊文(§3-1)
╰● 上站次數10次↑ 2.揪團文(§3-2) 7日內限PO1篇
╭╮ 劣文2篇↓ 3.心得文(§3-3)
╰● 4.資訊文(§3-4) 每日限PO2篇
╭╮ ★ 基本操作指令(H) 5.徵求文(§3-5)
╰● 6.請益文(§3-6)
╭╮ 7.商業文(§3-7) 上站100次↑註冊滿1週
╰● 修改文章……(E) 7日內限PO1篇
╭╮ 修改標題……(T) 8.其他文(§3-8)
╰● 搜尋標題……(/) 標 [閒聊]今天我好帥。 (╳)
╭╮ 搜尋作者……(a) 題 ^這裡要空一格
╰● 格 [閒聊] 今天我好帥。 (○)
╭╮ 回覆文章……(r) 式 【閒聊】今天我好帥。 (╳)
╰● 回站內信……(r+m) 請 今天我好帥。 (╳)
╭╮ 精華區………(z) 空
╰● 文摘…………(Tab) 一 請勿自創標題格式,告知後未改進則直接刪文。
╭╮ 發文限制……(i) 格 商業文請依格式[商業] 子標題-內容...方式發布
╰● 轉錄亦同,違者逕行刪文。 P.3
╭╮
╰●
╭╮ ★ 第一章 基本規定
╰●
╭╮ 1-1 討論範圍
╰●
╭╮ 1-1-1 本板專供討論與雙和之歷史、文化、生活、娛樂、事件、新聞等事務。
╰● 無關雙和之討論請移駕其他相關看板。
╭╮
╰● 1-1-2 由前項文章引申之相關討論回文不在此限,無關之文章逕刪除之。
╭╮
╰● 1-1-3 具有急迫性(如尋人、尋車、尋物或徵目擊者等)之文章不受限制。
╭╮
╰● 1-2 禁止發布之文章、推文類型
╭╮
╰● 1-2-1 任何形式的政治文,政治宣傳文,含有政治色彩的文章、推文,
╭╮ 違者劣退並水桶。
╰●
╭╮ 1-2-2 將他板紛爭帶入雙和板或揪眾鬧板者,文章劣退並水桶。
╰●
╭╮ 1-2-3 將私人恩怨帶到板上,經檢舉後查證屬實者,文章劣退並水桶。
╰● P.4
╭╮
╰●
╭╮ ★ 第一章 基本規定
╰●
╭╮ 1-2-4 文章、推文不得違反善良風俗,簽名檔視同本文。
╰● 西斯文、色情廣告、18禁連結,恐怖連結…等。
╭╮ 除另有規定外,違者文章逕行劣退並水桶,推文者水桶處置。
╰●
╭╮ 1-3 內文、標題錯誤,格式不符規定或簡陋者(空白或無明確指涉),
╰● 板主視情況得標記、推文告知改進,或逕行刪除文章。
╭╮
╰● 1-4 禁止發表空白文、一行文、注音文、火星文、問卷文、CP文、張爸文
╭╮ 廣告文、一文多PO、手動置底、洗板或其他明顯衝發文數之文章。
╰● 違者劣退,情節嚴重者加以水桶。
╭╮
╰● 1-4-1 發表文章未滿3行或滿20字,視為一行文。
╭╮
╰● 1-4-2 以新注音輸入法誤植ㄧ(正確為一)者,5字以下勸導改正處分。
╭╮
╰● 1-5 不具公告資格,使用[公告]標題或回覆公告者,劣退並水桶。
╭╮
╰● P.5
╭╮
╰●
╭╮ ★ 第二章 法律相關規定
╰●
╭╮ 2-1 禁止惡意散佈他人之個人資料。
╰● 以各種方式(包含簽名檔、名片檔、暗黑分享…等)PO出他人個人資料。
╭╮ ex:本名、手機、ID、e-mail、通訊帳號、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 違者文章逕行劣退並水桶。
╭╮
╰● 2-2 轉錄文章需透過原作者同意。
╭╮ 未經同意轉錄文章至本板經原PO檢舉者劣退並水桶。
╰● 本板轉錄至他板經原PO檢舉者處水桶。
╭╮
╰● 2-3 禁止以買賣 徵求 交換 贈送或其他方式散布非具有合法著作權物品,
╭╮ 未經許可之非法下載品或盜版軟體,本版禁止求檔或分享。
╰● 違者文章逕行劣退並水桶。
╭╮
╰● 2-4 禁止徵求票據(含車票、收據、發票)。違者文章逕行劣退。
╭╮
╰● 2-5 發布商業文應遵守法律相關規定(可參照Forsale等相關板面)
╭╮ 違者刪除其文章並依情節輕重給予劣退、水桶。
╰● P.6
╭╮
╰●
╭╮ ★ 第三章 發文類別規定
╰●
╭╮ 3-1 自介文 發文標題:1.[註冊] ID 例: [註冊] UponSunrise
╰● 字數扣除預設格式及網址列外須滿30字,不符者依1-3、1-4處理。
╭╮
╰● 3-2 揪團文 發文標題:2.[揪團]
╭╮
╰● 3-2-1 除徵人帶入COSTCO外,有關徵人同行活動請用此標題,7日內限發1篇。
╭╮ 違反7日1PO規定者劣退並刪除文章,回文於板上者逕行刪除。
╰● 揪團外出者請注意自身安全。
╭╮
╰● 3-2-2 禁止"指定異性"之揪團,指定異性之揪團請至歐兔板。
╭╮ 違者文章逕行劣退。
╰●
╭╮ 3-3-3 揪團外出應注意自身安全,相關之活動與行為請自行負責。
╰● 關於打牌、麻將等活動,嚴禁標示賭注。
╭╮ 標示賭注之文章逕行劣退。
╰●
╭╮ 3-3-4 板主因舉辦板上活動及PTT官方公告之活動,不受揪團規定限制。
╰● P.7
╭╮
╰●
╭╮ ★ 第三章 發文類別規定
╰●
╭╮ 3-3 心得文 發文標題:3.[飲食]/[心得]
╰● 請依照格式填寫並充實內容,經查證假心得真廣告者劣退並水桶。
╭╮
╰● 3-4 資訊文 發文標題:4.[資訊]
╭╮
╰● 3-4-1 關於雙和的食衣住行育樂之情報、活動、新聞等,使用此分類。
╭╮ 轉錄新聞時,請附上來源及網頁連結,違者依板規1-3處理。
╰● 每人每日限制2篇,違者逕行刪文,若有廣告之嫌則劣退。
╭╮
╰● 3-5 徵求文 發文標題:5.[徵求]/[協尋]
╭╮ 有關徵物(含雙和卡、徵人帶入COSTCO)、徵求協助,使用此分類。
╰●
╭╮ 3-5-1 開放標題[徵求]/[協尋],徵得者請於標題後添加(已徵到),
╰● 板主不定期以刪除徵得之文章,借物欲備分者請自行保留。
╭╮
╰● 3-5-2 除[協尋]外,禁止以金錢徵求幫助(涉及金錢請參閱商業文部分)
╭╮ 以飲料等非金錢物品報酬不在此限,違者依商業文規定處理。
╰● P.8
╭╮
╰●
╭╮ ★ 第三章 發文類別規定
╰●
╭╮ 3-6 請益文 發文標題:6.[請益]
╰●
╭╮ 3-6-1 發文前請多利用"/"搜尋板面文章或按z查閱精華區。
╰● 搜尋可得知結果仍發文者,刪除其文章。
╭╮
╰● 3-6-2 標題請清楚標示欲詢問之關鍵字,以提升回答意願。
╭╮ 如:[請益] 中和的垃圾車都什麼時候來?
╰● [請益] 環球購物中心到四號公園的交通路線?
╭╮ [請益] 永和竹林路附近推薦的牙醫 ...等範例
╰●
╭╮ 3-6-3 請益文須符合地域性,電腦或其他相關問題請至其他看板詢問。
╰● 尋求板友現實中實際的幫忙請用[徵求]。
╭╮ 違者逕行刪除其文章。
╰●
╭╮
╰●
╭╮
╰● P.9
╭╮
╰●
╭╮ ★ 第三章 發文類別規定
╰●
╭╮ 3-7 商業文 發文標題:7.[商業] 子標題-內容(請依下列規定填入)
╰●
╭╮ 3-7-1 板規中稱商業文者,為文章中有牽涉金錢往來、合約轉讓等行為。
╰● 填寫格式範例[商業] 合購-COSTCO松露巧克力...等
╭╮
╰● 3-7-2 商業文發文者須於雙和板註冊滿1週且上站次數高於100次
╭╮ 7日內限發1篇,交易地點需於雙和範圍內,違者文章劣退。
╰●
╭╮ 3-7-2a 經查證自刪其文章後重新張貼商業文者,依板規1-4從嚴議處。
╰● 於非商業文內行金錢往來行為者,處水桶。
╭╮
╰● 3-7-3 [商業]文應附註冊文位置(如文章篇數/精華區/AID碼),並善用子標題
╭╮ 以利閱讀(如合購/租賃/共乘/轉讓/徵才...等),違者刪除文章。
╰●
╭╮ 3-7-4 禁止販售團購網之票券、打廣告或明顯營利行為,違者逕行劣退。
╰●
╭╮
╰● P.10
╭╮
╰●
╭╮ ★ 第三章 發文類別規定
╰●
╭╮ 3-8 其他/心情文 發文標題8.[ ](請參照下列標題)
╰●
╭╮ 3-8-1 [閒聊]/[心情]文內容須符合地域性,有關雙和之人事物、建設,
╰● 感謝板友協助等議題,違者刪除其文章。
╭╮
╰● 3-8-2 [贈送]/[交換]文以以雙和範圍內為主,7日內限發1篇。
╭╮ 有關點數贈與、交換、徵求及集點贈品文章,請在置底文推文。
╰● 違者刪除其文章。
╭╮
╰● 3-8-3 禁止贈送/交換醫療用器材(請參考Forsale板)
╭╮ 違者水桶並刪除文章。
╰●
╭╮ 3-8-4 [廣宣]為雙和卡特約商店使用,7日內限發1篇。
╰● 特約商店須使用廣宣專用帳號po文,不受註冊及上站次數限制。
╭╮
╰● 3-8-5 違反[廣宣]文規定廣告者,文章逕行劣退。
╭╮ 非特約商店嚴禁打廣告(簽名檔視同本文),違者逕行劣退。
╰● P.11
╭╮
╰●
╭╮ ★ 第四章 看板管理
╰●
╭╮ 4-1 請注意表達意見之方式,請勿使用粗俗不雅、辱罵及過於情緒化等字眼。
╰● 違者警告一次,若情節重大則處以水桶。
╭╮
╰● 4-2 發文、推文嚴禁爭吵、引戰、人身攻擊、挑釁、謾罵、反諷、酸文。
╭╮ 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劣退、水桶,板主有權就該討論串刪文或鎖文。
╰●
╭╮ 4-2-1 引發嚴重爭吵之行為之當事人,延長其水桶期限至二分之一。
╰●
╭╮ 4-2-2 本條之檢舉人,以因違規而致權益受損之相對人為限。
╰●
╭╮ 4-3 推、噓文注意事項
╰●
╭╮ 4-3-1 禁止多次無意義推、噓文,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水桶。
╰●
╭╮ 4-3-2 於多篇文章重覆無意義推、噓文或於同篇文章連續噓文,經板主勸阻
╰● 仍不理會者,視同鬧板水桶論。
╭╮
╰● 4-3-3 利用修改文章,篡改他人推、噓文曲解原意,劣退並水桶。 P.12
╭╮
╰●
╭╮ ★ 第五章 罰 則
╰●
╭╮ 5-1 警告於1個月內達2次者,處水桶。
╰●
╭╮ 5-2 警告2次以水桶處分後,1個月內再有被判警告之情況者,處水桶。
╰●
╭╮ 5-3 水桶之期限,板規第一、二章及3-3之期限以月為單位,其他以週為單位。
╰●
╭╮ 5-3-1 遭水桶處分後1個月內若有違規處水桶之行為,加重為兩倍。
╰●
╭╮ 5-4 本尊於水桶期間,若以分身推文、發文、回文觸犯板規,經查明屬實後,
╰● 分身永久水桶,本尊以5-3-1議處。
╭╮
╰● 5-5 一年內累計水桶達四次者,永久水桶。
╭╮
╰● 5-6 劣文除誤設外,板主不予以取消,請依站方之消除劣文規定申請。
╭╮
╰● 5-7 違反板規遭刪除文章處分後1週內又再犯相同錯誤者,處水桶。
╭╮
╰● P.13
╭╮
╰●
╭╮ ★ 第六章 宣 告
╰●
╭╮ 6-1 本板規自100年1月1日起實施,效力不溯及既往。
╰●
╭╮ 6-2 未明確列出之規範,乃依中華民國法規及PTT站規處理;
╰● 板規若牴觸站規以及中華民國法規者自動無效。
╭╮
╰● 6-3 雙和板主群對本板規保留有解釋權,以及合議刪、修、增、減與
╭╮ 更改判決之權力。
╰●
╭╮ 6-4 對判決不滿者請逕自組務板 L_TaiwanPlaz 板申訴。
╰● 就板務相關有任何問題、疑問或建議請來信。
╭╮
╰● 6-5 檢舉違規請依PTT有關檢舉之正常程序來信(請參閱Violation板)
╭╮
╰● 6-6 發表/回應文章請勿違反我國法律,有任何違法之情事請自行負責。
╭╮
╰●
╭╮
╰● 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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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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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板規增修紀錄
╭╮
╰● 99.09.24-99.12.30 完成初版校正共六章,99.12.30公布,100.01.01施行。
╭╮ 100.11.09 修訂1-2-4、1-3、1-4、2-5、3-1、3-6-3、3-7-2、3-7-2a、3-7-4、
╰● 3-8-2, 100.11.14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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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框架美工:AngelSatan 內文編寫/上色:UponSunrise P.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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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226
※ 編輯: UponSunrise 來自: 114.25.1.37 (12/02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