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ele1014:我以為報侵占很嚴重耶 不要報遺失要報案報侵占! 04/20 21:56
→ lele1014:然後後續過程應該去生活法律板比較恰當 有結論再過來較好 04/20 21:56
刑法第337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
五百元以下罰金。
真的相當重啊,重到警察、民代可能不會想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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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107.15
噓 sambuke:這樣也一篇 04/20 22:19
推 Nicho1as:多謝補充法律知識 04/20 22:26
推 returnto:報侵占真的很嚴重啊 我爸之前撿到一支被壓壞的智障手機 04/20 22:48
→ returnto:修好之後自己用 沒幾天警察就打電話來了 04/20 22:49
→ jengpond:這個 也是犯罪啊~~~難道輕罪就不用管嗎?? 04/20 22:59
推 blackappx:竊賊就在原PO點餐時的後面 應該有看到原PO把ipad"放" 04/20 23:23
→ blackappx:在櫃台 不能算是竊盜罪嗎? 好奇問一下 04/20 23:24
噓 lele1014:刑事案件 前科 還滿重的阿 04/20 23:51
噓 bulldog:多謝分享知識~ 04/21 01:12
噓 tails1043:真的相當重啊~ 04/21 01:29
→ mildstream:月重的可能都認不出 04/21 01:31
噓 david213:真的相當(月)重啊,(月)重到老爸老媽都快認不出來了 04/21 01:52
噓 tearrain:真的相當(月)重啊,(月)重到老爸老媽都快認不出來了 04/21 02:59
推 MrAB:真的相當(月)重啊,(月)重到老爸老媽都快認不出來了 04/21 12:48
→ MrAB:我想推的是這具噓文XD 04/21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