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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sm0214來信檢舉,檢舉原因如下 雙和版文章29453, prince此人是否已違反版規4-2, 還麻煩版主處理,備份網址:http:/ /dropmocks.com/mHXdGP 證據:檢視相關文章 文章代碼(AID): #1KFy_z5A (ShuangHe) [ptt.cc] [食記] 錵鑶日本料理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huangHe/M.1413468157.A.14A.html 其相關推文如下: 推 sm0214: 樓上的回文很有趣 有沒有收服務費 10/17 09:59 → sm0214: 或是有沒有加一些醬料 你再去吃不就知了 10/17 10:00 → sm0214: 不知道在護航什麼 10/17 10:01 推 sm0214: 這間我給別人請過 服務費不知 但烤物真的soso 10/17 10:04 → prince: 哈哈,原來客觀描述事實叫做護航。 10/17 11:32 → prince: 來對賭啊,錵鑶有收10%服務費我請你吃一頓,menu 任選一道; 10/17 11:34 → prince: 若無,你請我。 10/17 11:34 → prince: 嗆你不敢啦。 10/17 11:34 推 sm0214: 唉~真是有趣 不知那來的小鬼頭 10/17 12:23 → sm0214: 不知出社會開始工作了嗎? 10/17 12:24 → sm0214: 這間我還真沒興趣再去吃 對賭?笑了 10/17 12:27 → prince: 有趣的是你吧? 有種說人護航,沒種對賭,只會龜著顧左右而 10/17 13:20 → prince: 言他。 出社會又怎樣? 魏家四兄弟都出社會啦,你看他們 10/17 13:20 → prince: 孬得跟什麼一樣。 10/17 13:20 → prince: 你贏,我最多必須付 $1100;我贏,你最多只需付 $1000。 10/17 13:20 → prince: 這賭局再怎麼看都是對你絕對有利。 10/17 13:21 → prince: 你沒興趣再吃一次錵鑶,那也OK,賭現金啊。 10/17 13:21 → prince: 跟你這種上站不到三百次的 id 對賭,我還怕你輸了從此不上 10/17 13:21 → prince: 站咧。 快給你口中的小鬼頭一個教訓啊。 判決: prince板友違反4-2,於推文中爭吵,依板規賦予板主權限判定警告一次 sm0214板友違反4-2,於推文中爭吵;同時於文中為引發爭吵之當事人,違反4-2-1 同時於文中使用挑釁/人身攻擊之方式回應prince,多次違反板規4-2 依板規賦予板主權限判定處以禁言處分,依板規5-3判處禁言30天;同時違反4-2-1 依4-2-1延長其禁言期限至二分之一,合計禁言45天 這個我實在很不想判,本來想說當事人沒要來檢舉就當作沒看到 結果當事人來檢舉了我又很煩惱要怎麼判,想了很久還是覺得不處理不行 PS.當事店家是真的沒收服務費... -- 出發ψnoobi ▄▃ ▅▅ 可以帶我回家嗎? ◢ 用認養取代買賣˙˙˙ →10 生活娛樂館→7 Relax_Enjoy→35 Pet_G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1.178.24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huangHe/M.1415102342.A.032.html
tdkblur: 板主的PS語帶無奈....XD 11/04 21:17
eric00169: 上個月才去吃的 真的沒收XD 11/04 21:36
jimy00ex: 哈 檢舉人的判更重 11/04 22:08
dunkjames: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檢舉前要先詳讀板龜 否則XDDDD 11/04 22:22
wei1388: 我覺得版主應該主動一點~"~ 11/04 23:08
akida: 哈哈哈哈 uccu~ 11/04 23:23
shuiwuhen: 看完我也想去吃了… 11/04 23:57
prince: 我都不曉得該哭還是該笑了 Q_Q 11/05 01:25
NAKOplau: 活該UCCU HAHAHA~ 11/05 03:25
Urian: 這沒違反4-2-1? 可以公開嗆人 → prince: 嗆你不敢啦。 11/05 06:17
Urian: "不知道在護航什麼" "嗆你不敢啦" 哪個比較嚴重? 11/05 06:19
Urian: 兩人吵架,先嗆人的被警告一次,被激怒回嘴的水桶45天? 11/05 06:20
Rune: 無憑無據先說人護航不就是先嗆人嗎? 11/05 06:26
Urian: "不知道在護航什麼" "嗆你不敢啦" 哪個比較嚴重? 11/05 06:27
針對此點說明一下,我基本上認為這沒有啥嚴不嚴重的問題,一樣是違反板規 針對特定人的挑釁言論本來就違反板規,無端指責他人護航是個非常標準的戰文起手式 且推文中爭吵部分確實是因為"護航"這個關鍵字而發生~ 所以依板規兩造都是一次違規,引戰的加重1/2~ 至於說人是"小鬼頭""是否出社會開始工作"則是人身攻擊,這些都是處分的原因 重點,本來推文後續沒延續爭吵,我個人覺得這種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只是收到檢舉信我就不能不辦,要辦就要照板規來~That's all.
Rune: 無憑無據先說人護航的啊 同樣是嗆人 還是他先哩 11/05 06:29
Rune: 下次要說別人護航 最好要有明確的根據 11/05 06:30
puliaer: 有趣極了 11/05 09:22
eric00169: 如果不挑起事端就不會有這件事啊 呵呵 11/05 10:35
jojo87: 先引戰又檢舉對方XD 11/05 16:39
KUNI0202: zick辛苦了呀... 11/05 16:56
※ 編輯: zick0704 (175.181.178.247), 11/05/2014 19:53:54
Anyotw: 我覺得事實也很重要,符合事實=口氣不好。不合事實=帶惡意 11/06 00:13
Anyotw: 挑事 11/06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