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cktomusic (我要變成Heidi Klum)
看板Sijhih
標題Re: 版規修改
時間Sat Mar 14 23:53:34 2009
其實這些版規都可以看的出版主的用心
但是一旦寫成文字 就突然覺得很冷血了
這大概是為什麼念法律的一直被人誤會吧 哈
原則上這些版規立意點都是好的
只是不免讓人有種"不寒而慄"的感覺
小小建議一下 看過其他幾個比較大的版
通常都會給原PO一點點時間去改
(在推文裡寫版規第幾條怎樣 限時多久改)
假如對方只是個不負責人的爛人
例如"幫我點一下相簿"
我想他大概也不會回來改
這種爛文版主可以毫不考慮刪了
反之有心的人 一定會回來看自己PO的文
我想他一定會改 而且應該也會順便看依下版規
不過這就要辛苦版主了 畢竟版主不好當
像我這樣的嘴砲又一堆 哈
※ 引述《elyselee (~噗噗兔~)》之銘言:
: ㊣汐止版板規如下,請大家看好以後再發文㊣
: 一.發文格式
: 1.問題-有關汐止地區的拉哩拉雜各種疑問用此格式。未註冊者可用
: 2.閒聊-有關汐止版已註冊版眾之心情.心得用此格式
^^^^^^^^^^^^^^^^^^^^^^^^^^^
老實說 我覺得這種板規很硬性 也有點不人道
我了解板大用心維護版的心意
可是坦白說 有些人不想註冊 說不定有他們的苦衷
可能有人天生個性使然想要低調
也有可能有很多私人原因(隱私)
例如不想被冤親債主追殺之類的
或者有正妹 怕被鄉民發現
結果不小心上了表特 還被大家知道他住汐止?
但是在如果他們哪天突然想要跟大家分享東西
卻礙於這項規定而不能發文
這樣我們有註冊的版友不就損失別人"吃好到相報"的權利了嗎?
還有另外一種可能
就是以前的老版友可能N年沒上BBS
哪天突然想起了版上的元老 想說來哈啦個兩句
結果他不知道版風有了變化
(老實說 我覺得有時候真的很不溫情)
當時也沒註冊
最後莫名奇妙被誤殺?!(沒看版規是他的錯啦XD)
我是覺得 這條可以不用寫的這麼死
在不損害大家的利益的情況下
或許可以改成
未註冊之版友版主有全權就其內容決定去留
(話說有時候雖然沒註冊 可是如果有人來閒聊個兩句
結果板眾很熱情的招待他 這樣也會給人家留下好印象不是嗎?
在我印象中汐止版的人一直都很熱心幫忙
感情也一直很熱絡 所以真的很希望這樣的感覺
也可以讓後來的人也感受到)
: 3.徵求-讓版友們徵求各式各樣的東西所用,但不包括違反著作權之物。未註冊者可用
: 4.美食-推薦各種在汐止地區的美食,違者以內容部份規定2處理。未註冊者可用
^^^^^^^^^^^^^^^^^^^^^^^^^
我覺得這部份可以分在地美食跟外地美食
(雖然外地可以選閒聊 不過有美食兩個字 以後也比較好搜尋)
畢竟很多住汐止的版友部分是在台北市或其他地方工作
多一些其他地方的分享 也可以讓汐止的版友有更多有用的資訊
因為我相信 大家和朋友約會的時候 大部分還是在台北市內吧?!
有這樣的資訊分享 獲益的也是在汐止地區的朋友不是嗎?
提外話 說了這麼多 想強調的就是
雖然板名是汐止 但是不一定要100%與汐止相關
0.?%~99%還是可以的吧? 只要是在汐止的大家
可以分享到的一切福利 對我來說都是與汐止相關
雖然在執行上 會變得很複雜
然而在可接受的範圍內
小小的違規 應該也是無傷大雅的吧?!
畢竟這個版最初也是大家情感交流的一個媒介
為了死板板的規定破壞了和樂的氣氛 應該也是大家所不願見到的
希望凡事都保留一點點緩衝 對大家都好
(其實版主真的很吃力不討好 但是如果能緩和一下
我想情緒壓力應該也會小一點)
: 5.合購-讓汐止版友一起開團敗家之用
: 6.買賣-需為PO過自介且註冊滿1星期,在汐止版PO文五篇以上之版友才可用此發文
: 7.註冊-給新來的版友們所使用,方便大家更認識你
: 8.揪團-讓版友們感情交流,出外遊玩之用
: 二.內容
: 1.禁一行文 請愛用推文,shift+x。
: 文章字數需滿20字以上且行數三行才可為文
: 違反者第一次刪文+警告一支 再犯者劣退+水桶一週
: 2.禁政治文或使用推文互相謾罵攻擊視情節列退+水桶處理
: 3.禁與汐止無關之文違者劣退+水桶一周
: 4.禁人身攻擊文章中若有對他人謾罵挑釁之嫌,一律刪除+永久水桶。
: 5.禁止散播.徵求.出借各種違反著作權之盜版物違者一律刪文+水桶1週
: 6.買賣.廣告文章須為po過自介者,且PO文超過5篇以上才可PO文
: 一周一篇為限,初犯不通知刪文,再犯劣退+水桶3天
: 7.註冊文請依標準格式po文,可自由增減
: 8.若汐止已註冊之版友要推薦外地之各店家資訊,請勿po上店家資料
: 而非汐止美食但可外送來汐止之文,一樣勿PO出店家資訊(地址.電話之類)
: 若版眾有需要,請私下跟po文者索取
: 違者第一次刪文+水桶3天,再犯列退+水桶一週
: 三.關於合購文
: 請注意:
: 1.不可在版上回覆合購文,違者刪除不另通知
: 2.合購文過七天之後版工得逕行刪除,主購得再重PO(一週一次為限)
: 3.本版暫不接受危險物品、醫療用品、侵權物品的合購。
: 4.近年來詐騙猖獗,請各位鄉親使用網路拍賣來合購時前請三思
: 5.不可直接轉錄合購版的文章至本版,發現後將不再通知即刻刪除。
: 6.標題請一律用[合購] 不要用[無主]這種標題,違反者逕行刪文水桶一天。
: 7.PO合購文者必須為自介超過一週且在汐止版PO文五篇以上之版友
: 並禁止直接轉錄合購版之文章,一週一篇為限
: 8.合購文內容必須主辦人為汐止人或是交貨地點在汐止市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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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02.188
→ elyselee:請修改標題 請勿回公告文 03/14 23:55
推 nokei:原po很認真 可直接回至版主信箱 或改標唷@@ 公告不能回 03/14 23:58
→ merage:板規沒有寫不能回公告文(小聲說) 03/14 23:58
推 mayinwish:樓上 一般來說公告文是不能回的啦XD 我要推這篇 03/14 23:59
→ mayinwish:不過買賣文跟合購文還是得要註冊 畢竟跟錢有扯上關係XD 03/14 23:59
※ 編輯: backtomusic 來自: 220.133.102.188 (03/15 00:01)
→ backtomusic:推樓上 03/15 00:01
→ backtomusic:太急著表達意見了XDDDD 03/15 00:02
推 ansor:我也推這篇~清楚明瞭.比我昨天半夜那堆廢話好太多了 03/15 00:03
推 MichelleHsia:我要推不是每個人都想註冊...有人天生低調的~ 03/15 00:42
推 shortyyun:推 不是每個人都想註冊+有時也會想分享其他地區的資訊 03/15 00:43
→ shortyyun:給汐止的板友知道 03/15 00:43
推 katenae:推 不是每個人都想註冊 03/15 14:00
→ aisme21:提到合購,突然想吃伴點泡泡的泡芙... 03/15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