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illyMars (不再是 Sicksirs)
看板Sixers
標題Re: [問題] 偉哥的存在性
時間Wed Apr 12 21:18:49 2006
: 推 oddyssey:感謝金桑 提供這方面小弟不熟悉的細節 或許我該說使用特댠 04/12 18:03
: → oddyssey:設條款吧 因為為了之前尼克的HOUSTON因傷痛加上千萬年薪ꨠ 04/12 18:05
: → oddyssey:讓尼克很受不了 我不該用WAIVE的 小弟獻醜了 但是特赦的ꠠ 04/12 18:07
: → oddyssey:條件限制 小弟又不清楚了 小弟單純的憑尼克那件事的印象ꔠ 04/12 18:09
: → oddyssey:以為這一招是大家用來對付薪資卡死的大絕 當年尼克讓HOUS 04/12 18:10
: → oddyssey:TON先退役了 小弟想法只是有樣學樣罷了 造成誤會真.....ꨠ 04/12 18:11
藉這個機會來說說特赦條款(Amnesty Clause)。
特赦條款是去年新簽署的勞資協議後所產生的一項只限本球季使用的條例。
主要目的是讓球隊卡死的薪資結構有一個解套的方法,藉此活絡球員市場。
使用的規定是球隊可以遣散一名球員,不管合約長短薪水多少,遣散後,球
團還是得照付薪水,也須計算在球隊薪資總額裡,只有計算豪華稅時可忽略
,藉以節省豪華稅,而被放掉的球員視同自由球員,可是不可與原隊簽約。
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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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了 NBAGM 板才發現網路上的一堆相關資料都是錯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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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4.151.152
推 ruokku:仍須計算在球隊薪資總額,只有在計算豪華稅時可忽略掉,目的쀠 04/12 21:23
→ ruokku:算是勞資協議時,勞方給資方的一些甜頭(少付豪華稅) 04/12 21:24
※ 編輯: PhillyMars 來自: 59.104.151.152 (04/12 23:01)
→ xenial0916:推 04/12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