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稍微看了一下上面的文章...
我以系學會會長的身份提出我的看法...
辦社會營是一個很好的構想~很多系也都有辦自己的營隊...
但是辦這個營隊是一個大工程...我想知道的是~到底誰想辦?
或許你們應該問一下系上同學的意見~如果大多數的人都不反對辦這個營隊...
都想辦這個營隊..那再來辦...
然後辦社會營的目的是什麼?
(:或許也可以成立另一個社團
: : 因為做這件事情
: : 是可以獲得一些獎勵的
: : 但如果掛系學會的名字
: : 而系學會幹部們在申請社團證明卻會有這項資料
: : 其他非系學會幹部的工作人員
: : 或是說非系學會部長級(ex.活動部裡的部員..)的工作人員
: : 皆無法獲得此證明)
關於這點蠻殘酷的~但我以為大家會出來當系學會的幹部~
都是為了服務系上的人ㄚ...難道我們會為了那點証明而辦活動嗎?
而且既然是社會營~~還是應該由社會系來辦吧...
雖然目前系學會的這幾個幹部~不見得有時間或能力辦起這一個活動...
但不見得就一定要由我們來辦ㄚ...
正常情況下~凡是社會系大學部的學生~必然為系學會之會員(我不知道社會系的
組織章程裡有沒有這一條...原則上應該要有)
所以不管是小鵝學長或其他想辦社會營的同學,我想應該都是社會系的吧...
所以你們也可以以社會系的名義辦這個活動啊....為什麼一定要以社團的名義辦呢?
就我知道國企系的經驗為例,他們的宿營就是大一辦的,總召是大一的,成員也是大
一的成員,不見得所有國企系的活動就一定都是系學會的幹部去辦啊!那如果一年要辦
很多活動,那系學會的幹部不就累死了....
所以我覺得~辦活動就像發包,社會營當然也可以由完全不是系學會幹部的一群人,
去做完全的規劃,設計....只是如果要對上或對外聯絡,(ex:送公文)之類的,還是
應該以系學會的名義出面。
在我的觀點裡,所有社會系的學生(大學部)都是系學會的成員,並不限於那少數幾個
幹部。要辦活動,也不限於系學會的幹部才能辦。人的能力有限,所以應該要合作。
今天有人因為系學會的幹部辦不起社會營而出走,另外成立一個新社團來辦。
明天因為系學會太忙辦不起卡拉OK大賽或舞會或夜烤,是不是每個有能力的人,
都要自己去成立新社團來辦呢?
之前,有跟小鵝學長討論到,他覺得系學會沒辦法負擔的起社影展,社會營,所以要
成立新社團去實現他的理想。但是我覺得這不是系學會沒能力辦的起來的問題,是系
學會以少少那幾個幹部辦不起來的問題,如果小鵝學長辦的起來,那系學會就辦的起來,
因為小鵝學長也是系學會的成員。總之,我覺得所謂的系學會的成員,是整個社會系
的學生,並不限於那少少幾個幹部....如果要辦社會系裡面的活動,也不見得只有
那幾個人可以辦....
大概就是這樣了吧...不知道大家聽不聽的懂....我中文沒有很好...怕表達的不是很清楚.
這是我去參加系學會長的集訓後,和其他系學會交流後有的想法。\
PS.我並沒有要攻擊小鵝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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