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規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又引用青峰(cellur)簽名檔略以:
「有事請到蘇打綠板發文,寄信我會轉貼到蘇打綠板,請注意!」
由此可知
青峰已事先告知寄信者
會將信件內容轉貼至蘇打綠板
在看過簽名檔 卻仍寄信的人
代表已經無條件同意青峰將信件內容轉貼至蘇打綠板
爰並無「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的適用
以上為板主對此事及站規之認定
還有問題請循站方管道申訴
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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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7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