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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回覆是因為上級和設計部門,也就是主事者說不能關,要給人玩HTML語法 : 我這邊對他說我願意提供程式,讓使用者可以玩基本的HTML,但JavaScript絕對不行 : 可是回覆是說...一定要給人玩,全部,不能關 看到這邊我就不太懂怎樣才算是犯法的行為?? 因為不管是 html 或是 javascript 不就是網站允許的行為嗎? 回覆也說玩 "全部" 那使用者不管是對語法多熟悉 就是被允許的行為不是嗎?? 難道用 html 寫些改變字體大小或是顏色不算犯法 寫個 javascript 重新詢問使用者密碼就算犯法 那這條線該如何界定 ?? 還是這時候就要看法官自由心證了 !?? 如果說網站本身就禁止使用 html, javascript 但是還是被找到漏洞破解了 那另當別論 問題是網站就擺明開放玩"全部" 還是說事主這邊的講法只是單方面說詞 ?? 要是走到出庭 站方會單方面的說沒說過這種事情 (雖然緩起訴了) 剛剛組 ikea 的床組到一半組到惱羞 突然腦袋跑出這些想法 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3.93
codemonkey:這就要看使用者協議怎麼寫了 02/23 22:38
codemonkey:就是註冊前會出現一大篇但是很少人去看的那個東西 02/23 22:38
LaPass:法律有大致上規定一下範圍、原則之類的..... 02/23 22:44
LaPass:使用別人的帳號密碼 => 不ok 02/23 22:44
LaPass:改到別人的資料 => 不OK 02/23 22:45
LaPass:讓別人沒辦法用 => 不ok 02/23 22:45
luciferii:這罪可模糊,可大可小,就跟買compiler他沒限制你寫 02/23 22:46
luciferii:哪種程式,你寫成病毒去騙人密碼就不行 02/23 22:46
luciferii:光"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致生損害" 02/23 22:46
luciferii:就看對方和檢察官要不要玩你...別因為好玩亂去踩就對了 02/23 22:47
luciferii:這案子對方要是死咬你妨礙他們營運,遇到想搶功的檢察 02/23 22:49
luciferii:官就好玩了...不管有沒罪...沒事要去開庭背個前科就搞 02/23 22:49
luciferii:死你 02/23 22:49
shortoneal:這問題其實就是問菜刀拿來切菜跟拿來砍人的差別了 02/23 23:45
andymai:菜刀也是隨便人家拿去切啊~但是切到人就是不對...人家說可 02/24 02:10
andymai:以玩全部啊~但是玩到拿來騙人家就過頭了~難道詐騙集團在騙 02/24 02:11
andymai:完你之後跟你說:"我只是開玩笑!"~就可以無罪開示? 02/24 02:12
andymai: 釋 02/24 02:12
※ Deleted by: LearnRPG (220.133.3.93) 02/24/2013 12: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