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odemonkey:這就要看使用者協議怎麼寫了 02/23 22:38
→ codemonkey:就是註冊前會出現一大篇但是很少人去看的那個東西 02/23 22:38
推 LaPass:法律有大致上規定一下範圍、原則之類的..... 02/23 22:44
→ LaPass:使用別人的帳號密碼 => 不ok 02/23 22:44
→ LaPass:改到別人的資料 => 不OK 02/23 22:45
→ LaPass:讓別人沒辦法用 => 不ok 02/23 22:45
推 luciferii:這罪可模糊,可大可小,就跟買compiler他沒限制你寫 02/23 22:46
→ luciferii:哪種程式,你寫成病毒去騙人密碼就不行 02/23 22:46
→ luciferii:光"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致生損害" 02/23 22:46
→ luciferii:就看對方和檢察官要不要玩你...別因為好玩亂去踩就對了 02/23 22:47
→ luciferii:這案子對方要是死咬你妨礙他們營運,遇到想搶功的檢察 02/23 22:49
→ luciferii:官就好玩了...不管有沒罪...沒事要去開庭背個前科就搞 02/23 22:49
→ luciferii:死你 02/23 22:49
推 shortoneal:這問題其實就是問菜刀拿來切菜跟拿來砍人的差別了 02/23 23:45
→ andymai:菜刀也是隨便人家拿去切啊~但是切到人就是不對...人家說可 02/24 02:10
→ andymai:以玩全部啊~但是玩到拿來騙人家就過頭了~難道詐騙集團在騙 02/24 02:11
→ andymai:完你之後跟你說:"我只是開玩笑!"~就可以無罪開示? 02/24 02:12
→ andymai: 釋 02/24 02:12
※ Deleted by: LearnRPG (220.133.3.93) 02/24/2013 12: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