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ater (Keep Moving Never Stop.)》之銘言:
: 我去上台北市慢壘的裁判証講習
: 是說 最好的決判點 是在球在最高點時宣判
: 所以也不是說 一打出去就宣判了吧..醬子說也不對..
: 但是當然也不能事後補判高飛必死球 這是絕對有問題的..也絕對不合規則的吧
: 一樓高的小飛球 其實是很難決定的吧.
: 就真的是靠自由心証了...
補充一點
有些小小的平飛球,不是很強勁的那種平飛
但是也不是高度很高,有點像傳球,甚至比傳球還慢的小飛球
也是很明顯能夠被野手接殺
只是可能在裁判判決「內野飛球」之前,因為是小飛球的關係,時間並不長
就已經被接殺了
此時,若野手企圖採故意漏接的方式造成雙殺
雖然在接殺之前裁判並無宣判內野飛球
但是仍然可以在這個play發生之後
同樣以內野飛球的判決來裁定這一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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