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iey (hariey)
看板Softball
標題Re: [問題] 幾項規討論 這幾天發生的鳥狀況
時間Mon Oct 9 12:23:06 2006
※ 引述《hunterkuo (職業考生)》之銘言:
: 狀況二:投手投出 打者沒擊中 結果跑者提前離壘 補手耍笨傳二壘去抓 爆傳
: 跑者沒回壘就直接往三壘跑去
: 結果裁判竟然說出讓我噴血的答案
: 他說如果傳給投手就不可以跑 但是傳給二壘就可以 真爛的判決
球通過本壘板上空跑者就可以起跑了
這樣如果揮空並不算提早離壘
裁判應叫一壘跑者回到壘包
至於傳二壘...
規則第六章有提到
(4)捕手接到投出之球,要直接回傳投手。當三振出局或完成捕手刺殺動作時,才可以不
直接回傳。
判決:
捕手未直接回傳投手,壞球數加一球。
http://www.tcsp.idv.tw/rule/dd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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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48.221
推 eis72:1.有揮棒動作+球通過本壘板才能跑 沒擊到球要回原壘包 10/09 14:21
→ hunterkuo:SO 只能直接加一個壞球 而不是任他跑 謝謝提醒 10/10 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