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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ststar (盼個奇蹟...)》之銘言: : 找了一下資料,給大家參考 : 來源:中華職棒網站 棒球規則 : 規則4.09 得分記錄 : A) 在三出局終了前,凡跑壘員合法地揮棒,觸一壘、二壘、三壘進至本壘者,可獲得一 : 分之記錄。 : 【附註】在第三出局為下列情況者,雖然跑壘員在該出局成立之行為中 : (含該出局之成立前)進入本壘仍不得記錄得分。 : ((1) (2) 之情況為壘上之所有跑壘員。(3) 之情況為後位之跑壘員。) : (1) 擊球跑壘員觸一壘前出局時。(參考6.05、6.06) : (2) 跑壘員成為封殺出局時。(參考7.08 (E)) : (3) 前位跑壘員未觸壘而被判出局時。(參考7.10 (A)(B)、7.12) : 規則說明:以擊球跑壘員為例-在其觸及一壘之前已成為第三出局時,此時其他壘上的跑 : 壘員即使在該擊球跑壘員被判出局前進至本壘時,仍不記錄為得分 : 【例一】 一出局,跑壘員佔二、三壘,擊球員擊出安打,三壘跑壘員進入本壘,二壘跑 : 壘員被觸殺於本壘前,成為二出局,擊跑員進至二壘,但其未觸及一壘,經守隊「促請裁 : 決」成立而成為第三出局,因為是屬於擊球跑壘員未觸及一壘前之第三出局,故原三壘之 : 跑壘員進入本壘之得分也無效。 : 之前版友討論的疑點都是出局數發生的時間點,但規則正確的解釋重點是 : 只要"擊跑員尚未觸及一壘之前",已達三出局時該局得分不算 : 所以不論促請裁決是第二個 or 第三個出局數,該局都處於"擊跑員未觸及一壘" 這邊有點疑問 如果 促請裁決 是第二個出局數的話 分數應該算吧 因為跑者在三出局前即跑回本壘 若一壘往三壘跑的跑者是第三出局數 在他出局前跑者已經回來得分了 這樣應該就和 二三壘有跑者 打出去 先傳一壘 同時三壘已經回來得分了 之後二壘跑者跑三壘被刺殺 一樣吧 討論討論 ^^" : 所以只要申訴成功 該局得分是不算的 : 如果主審說算的話 請他引用規則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0.198.134
eis72:如果原PO是0 OUT 1.3有人~此分就算~ 06/15 01:11
eis72:如果是 1 OUT 就是DP結束該局~~因為打者都沒上壘 06/15 01:13
eis72:簡單的說~有滿3 OUT 分數就不算~沒滿分數就會算 06/15 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