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56025602 (全新的心 面對挑戰)
看板SoftballTeam
標題Re: [抗議] 材料正式書面抗議
時間Mon Apr 23 07:53:04 2012
原文恕刪
原文提及的書面申訴程序
以我了解
國際賽的程序是這樣(這個程序如有錯誤歡迎指正)
1.誤判當下要提出抗議
2.裁判不接受抗議之後 提出"保留比賽" 大會需記錄當時所有比賽狀況 然後繼續比賽
3.比賽結束後 在大會規定的時間之內 提交書面申訴書至大會
4.大會收到申訴書之後 須召開審判委員會 討論其申訴是否成立
5.成立---->由當下誤判之時間點重新開賽
不成立-->維持原判
就雙方所陳述的事實 我先釐清兩個時間點:
1.五局下結束之後 裁判宣布的"最後一局"
僅為通知雙方比賽時間快到而已
不可當作正式判決(因規則上沒有條文可以讓裁判判決第六局為最後一局)
2.六局上結束之後 裁判宣布的"比賽結束"
裁判正式引用"比賽時間不滿十五分鐘 則不開新局"這條不存在的規則來宣布比賽結束
此乃正式判決 誤判成立
之後再來看看牙醫系的書面申訴程序是否合乎規定:
1.五局下結束後提出之抗議--->
無效 因為沒有判決可讓其抗議
2.六局上結束後 在裁判尚未退場之前提出之抗議--->
有效 因為有可抗議的判決可讓其抗議(引述規則錯誤)
3.裁判受理抗議之後 有無更改判決?--->
無
4.比賽有無被大會保留?--->
有
5.賽後有無提交書面申訴書?--->
有
該有的程序 都完全符合國際賽之流程 哪有不符程序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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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3.90.64
※ 編輯: s56025602 來自: 218.163.90.64 (04/23 07:55)
推 tim360403:這篇已經把材料抗議書唯一能打的第四點解釋清楚了。 04/23 08:31
→ vacuesen:裁判受理抗議之後 有無更改判決? 這點牙、材兩方說法不一 04/23 13:01
→ vacuesen:牙:審判長改判繼續比賽 材:比賽結束 04/23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