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回個文,稍微澄清一下我的看法好了。
在推文提到查理布朗,其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思,
只是這個議題蠻有趣的,就自然會想起當年大一時的經歷。
何況那年與查理布朗對陣時我只能在場邊觀戰,
雖然只是個小毛頭,也是很想上場打打看啊 > <
而推文想質疑的主要則是「自由組隊易成強隊」這種說法,
就像blah學長所說,雖然他們的成員多是校隊,但也是原本就認識的一群朋友。
如果不是因為一些機緣,「自由組隊」並沒有想像中來得容易,
更別說是要「挑選全校各系中的強者」來組成一隊。
就算今天是校長發功,感應出了全校的前十名強者,
出來點名要他們組成一隊,難道他們就會樂意接受嗎?
而且壘球真的是團隊運動,也不是把強的湊在一起就會贏,
我實在覺得「自由組隊易成強隊」這種說法太過武斷了。
tomcy大丟出這個議題,認為在組隊方面應有限制,
個人還是覺得雖然可以討論,但實際講到要如何設限,就困難重重。
就像討論到現在,雖然sqark大提出「有條件併隊」之類的方案,
但RoyalFish大提出的幾個界定問題就難以解決,
還有怎樣算大系、小系就難,更何況還有各系男女比例的問題,
總不可能要校隊去訪察各隊組成,
然後審核他們是否「太強」、「對其他隊不公平」吧 XD
比賽有各種規定,無非是要表達這個比賽的理念。
無論我們提出怎樣的理念或價值,如果無法提出相應的規定辦法,
或是擬出的辦法反而會限制到其他的人,那就表示並不可行。
而反過來說,我一直覺得臺大盃壘球是「自由組隊」這一點,
正是反映壘球「團隊運動精神」蠻好的一個規則。
如果不是在一起打球開心,不會花時間、花心力組成一隊來參加。
要知道聯絡大家找時間出來練球、比賽都不容易,
比起系隊,這種特殊組成的隊伍要聚在一起,也只是因為喜歡打球而已。
臺大盃壘球賽能讓這些人有參賽的機會,
從正面來講,是非常有意義的一件事。
在考慮球賽要避免有「不公平組隊」的情況時,
是不是同樣要考慮到,不能反過來剝奪這些愛打球的人聚在一起參賽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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