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eff326007:以前我常暴人家頭的時候 打頭盔都要兩槍很OX 08/17 16:44
這樣的標題好像不夠公道,不過在我因為沒錢而換上帽子時才發現
頭盔實在不是利多的裝備,除非它有隱藏屬性,重點是它有夠貴。
以高級頭盔來說,-0.4速度並且在30m以上的距離有15~20%暴頭傷害減少可能
感覺上很有用處,而且以CS的習慣上,有頭盔真的重要很多
那會嫌頭盔難用,我想主要原因應該是SF很不易爆頭
就我SF的數值,暴頭率大概只有11%左右,CS則是70%以上
所以實際上我發現,對夠準的G槍而言,這-0.4的速度是個重大要害
而頭盔在什麼時候發生效用呢? 大概是30~50m左右的步槍對射時。
那麼,帽子呢? +0.5速度,跟頭盔相比就差距0.9速度
在戰場上,誰先架好槍往往誰就比較有優勢,因此跟頭盔或光頭相比
一些地圖必須要搶先機、搶據點時就發揮非常好的效果。
舉幾個我感受到非常明顯的例子,第一是衛星辦公外,通常我會跑出去先丟顆高爆
然後跳起來看是否大批軍隊攻進機房,帽子可以讓我非常安全丟完一顆再滿血跑回辦公
帶頭盔倒是常遇到G手跑出來打一槍,當場剩下半條命或跟掛點差不多。
峽谷誰搶下辦公室基乎可以判定哪邊贏面,因此第一位跑到辦公丟bala的速度就極度重要
墨西哥的市場也是同樣道理,搶下市場基乎是穩贏。
尤其在軍團戰上,搶先機比硬裝更重要,再硬也挨不了兩夾子彈同時開夾。
再來是面對G手的情況,對付極準的G手(嗯..舉個比較有名的人,司馬懿或虹勝小良)
帶頭盔在遠距離怎麼跳,都不會超過第三跳,在接近戰中也不會多安全
而帽子的速度加上跑停跳停的節奏,反而更容易接近G手。
不過相對的,在30~50m跟步槍對射時就軟了一些,但是如果能優先搶下據點或掩護物
似乎也不會太差,或者當一隻速度快的猴子也有不錯的閃避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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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ether』就是 To + get + her,由此可知當初造字的人
是在告訴我們-----
想在『一起』就要
ㄧ○︿ 去 把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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