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看板Sportcenter
標題[籃球群組]版主執行勤務規範
時間Sun Oct 14 12:13:03 2012
版主執行勤務規範
第一條 此規範適用於各版版主所執行版規之權力和義務。
版主有義務察看規範。
第二條 版主需處理任何有關人身攻擊和跨版爭議之版務工作。
人身攻擊則為任何影射真實資料和ID和台灣籃球相關人員之人身
攻擊和諷刺、辱罵、挑釁行為等。
跨版爭議則為任何其他版造成之爭議,進而用至其他無關的版上
,企圖營造挑戰、主持版上一切之行為。
第三條 其餘第二條未規定之項目,以各版版主之版規,自行決定之。
若是無版規之版,使用者因任何判決上訴,則組長會以第二條之規範
處理申訴案件,造成判決之損失權益則版主自行吸收之。
第四條 若任何使用者檢舉第二條之規定,舉證版主未處理上述爭議問題,
組務則會寄信通知,若版主不予處理,則有下列懲處:
1.版主於組務寄信7天後不處理,警告一次。
2.版主於組務寄信14天後不處理,警告累計為兩次。
3.版主於組務寄信後超過21天不處理,則拔除職務。
第五條 版主若超過一定時間不上站,經組務巡察和使用者檢舉發現,則有下列
懲處:
1.超過7天沒上站,警告一次。
2.超過14天沒上站,警告累計為兩次。
3.超過21天沒上站,則拔除職務。
第六條 版主累計警告三次,則拔除職務。
第七條 版主請假需指定代理人,若無代理人則組長代理之。
版主請假之規定,一季(1-3月、4-6月、7-9月、10-12月)可請假累計
30天之假期,若超過累計假期者,則需在組務版說明原因,並且指定
代理人處理版務。
若版主發生任何不可預期之狀況時,可以於組務版說明原因,並且指定
代理人。
第八條 其餘事項,組長保留可更改之權力,但更改後之規定需公告於組務版上
,若組長沒有盡到公告之責任,則需由群組長進行處分。
以上為草案 開放給各位閱讀並且討論時間為7天。
j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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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球場裡 Abbas▂▃▂學林 ▂▃▂阿鼎 ▂▃▂ 你們是在屋頂打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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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91.84
※ 編輯: joh 來自: 114.24.91.84 (10/14 12:17)
→ joh:版主請假之規定若是覺得有不妥地方 會再修改 10/14 12:44
→ joh:主要是針對版主碰到緊急狀況無法管版才設立的 10/14 12:44
推 qsqs:請假可以PO在版面上嗎?? 10/14 19:49
→ qsqs:有遇過版主只跟組長請假 卻沒在板上通知也不在群組s版上說 10/14 19:51
→ joh:mm,我記得大家都有post板上 10/14 21:53
※ TimofyMozgov:轉錄至看板 NBAEasyChat 10/23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