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ko (macros)
看板Spurs
標題有關Bowen的防守...後續消息
時間Mon Mar 8 01:45:50 2004
我剛看到的消息
http://www.mysanantonio.com/sports/basketball/nba/spurs/stories/
MYSA07.13C.BKN_spurs_notebook_0307.3efe27c9.html(請連起來)
Bowen被罰$2000,
那個動作賽後被認定為category 1 flagrant foul,
而Finley那個是category 2 flagrant foul,
結果和我在另一篇中的猜測與看法大致相同。
category 2比較嚴重,
報導中有說被判category 2的好像就要退場。
相關規定請參考
http://www.nba.com/analysis/rules_b.html?nav=ArticleList
在這篇報導中,
Bowen有再說明這件事,
有興趣大家自己看吧,
最重要是,
"I understand what I did was wrong; I shouldn't have done it."
他承認不該這麼做,這麼做不對,
不過他也強調是Finley先動手的,
這點由於先前提過,就不再多說了。
要刮別人鬍子前,自己的先刮乾淨。
雖然這件事很可能是Finley引起的,
但不管怎麼說Bowen很明顯有錯,
球場上不應用這種你一下我一下的方式來"快意恩仇"。
當然有時情緒不容易控制,
這畢竟不是藉口,
也希望Bowen能從這事件中記取教訓。
至於友版版友的意見,
我想大家也應尊重,
很多事切入的角度不同,
判斷也不同,
不見得一定誰對誰錯,
大家戾氣不要太重。
值得高興的一點是,
nba當局這次有做出處置,
這也算是亡羊補牢吧,
希望nba最後的裁決能為ptt上這件事的爭執畫上休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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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4.78.151
→ Linyen:推soko為文的態度 :) 討論是該平心靜氣的 推203.204.145.223 03/08
→ Linyen:還有,我認為 1 比 2 嚴重,當然要先查查 :p 推203.204.145.223 03/08
※ 編輯: soko 來自: 218.184.78.151 (03/08 02:14)
→ soko:有關category 1/2的資料已加入文中 推 218.184.78.151 03/08
→ Linyen:我也查到了,對不起,我錯了 :p "2"比較重 推203.204.145.223 03/08
※ 編輯: soko 來自: 218.184.78.151 (03/08 02:18)
→ Linyen:再推一次您為文的態度 ^^ 推203.204.145.223 03/08
→ benow:那Finley要罰錢嗎? 推 140.112.67.92 03/08
→ soko:規定上是說可罰$1000~$35000且/或禁賽 推 140.112.41.68 03/08